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08年统考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就2008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了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张永兴
副组长:李英民
成员:傅剑平、李正良、张川、阴可、袁政强、夏洪流、张爱莉
二、复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面试又分为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5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4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10%)加权计算得出。
1.笔试(100分),考试时间3个小时,笔试科目命题、制题及考务工作严格按照《硕士生入学考试命题注意事项》和重庆大学保密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笔试具体科目如下。
复试专业 | 笔试科目 | 笔试科目涵盖内容 |
工程力学 | 工程力学 | 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综合 | 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多高层及结构抗震、房屋结构设计、钢结构、土力学及基础工程、土木工程施工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工程测量学 | 工程测量学 |
2、专业综合面试
按考生报考专业划分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专家组成。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考生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评定步骤是:每位专家对考生独立打分(以百分计),以5位专家平均分进行组内考生成绩排序,按相对成绩确定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复试分组报到时另行通知。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专门聘请的外籍老师评定,每位学生时间约5分钟。
三、录取
以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和作为考生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和奖助金等级的确认(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4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10%)*3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学生指导教师一律在入学后确定。
四、时间安排
复试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检:3月28日上午8:30-下午5:30
笔试:3月28日晚上7:00-10:00
(同等学力第一科加试时间为3月28日下午2:30-5:30,第二科加试时间为3月29日下午2:30-5:30)
面试:3月29日全天
确认复试成绩、奖助金等级:3月30日晚7:00
领拟录通知:3月31日下午4:30
地点: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B区建工馆)(另有说明除外)
具体安排报到时另行通知。
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0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