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参加全国统考、联考的硕士考生如申请调剂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具体时间、要求和使用方法请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浏览有关帮助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二、调剂手续由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三、调剂程序:
1、 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研招办领取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单(也可由研招办邮寄,但由于是平信邮寄,速度较慢)。考生凭加盖研招办公章的初试成绩单与外校进行联系。
2、考生自行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考生调剂必须达到接收单位调剂专业的最低分数线。
3、达成意向后,由接收单位发接收公函到我校研招办或发给考生本人(接收公函可邮寄或传真,研招办传真号码:0411-84706411),考生本人在接收公函上签字同意调剂后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研招办办理调剂手续。
4、委托办理者,代理人须持委托人的委托书方可办理调剂。
5、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调剂材料由研招办统一寄送调剂单位。考生须交纳调剂费用。
研究生院招生办
200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