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
一、《民法通则》第72条第2款:“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 试界定“交付”的含义。(5分)
2. 试述物权公示原则。(5分)
3. 试论物权须公示的理由。(5分)
4. 试区分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问:其划分标准是什么?(5分)
5. 试区分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问:不动产买卖中的标的物已交付而未物权登记,此时法律效力如何?(5分)
二、《合同法》奉行契约自由原则,却在第12条规定了合同的一般条款,又于分则规定了二十多种有名合同的一般条款。第12条却又规定当事人得创设无名合同。问:
1. 当事人关于合同内容的约定何以优先于法定内容?(5分)
2. 《合同法》对于合同条款的约定有何限制性规定?试说明之。(5分)
3. 民法通则何以规定自然人有“无”、“限制”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分?(5分)
4. 限制行为能力人从事单方以及双方法律行为,其效力有无区别?(5分)
5. 《民法通则》用专章规定了发事法律行为。问: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必要性何在?(5分)
6. 《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均将合同定义为“协议”,但均未给出“协议”的定义。问:如何解释上述“协议”与《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律行为的逻辑关系?(5分)
7. 《民法通则》未规定合同的法律要件,《合同法》则有其特定,且规定要件稍不同于《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法律行为要件。问:如何解释解释法不同规定的关系?(5分)
三、民事权利既可因法律行为取得了,又可因法律行为之外的要件被充分而取得。问:权利取得与权利以及行为能力有何关系?(20分)
四、2001年10月1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电脑,份金约定为人民币100万元,于1个月内结清。甲之董事长王某即向乙开出“2001年11月15日见票即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要注意据一张。后乙将该票据出让于丙。同年11月16日丙出示该票请甲支付,遭甲拒绝。问:
1. 甲拒绝支付的法律依据何在?(5分)
2. 甲之股东大会于2001年10月25日免去王某的董事长职务。问:甲是否要以此为由抗辩丙的支付请求?(5分)
3. 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01年11月14日依法吊销甲的营业执照,甲又可否以此为由抗辩丙的支付请求?(5分)
4. 设甲于票据上已记明该票不得转让,乙却以之转于丙,该行为的效力如何?(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