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01年考研真题-行政法学

本站小编 FreeKaoyan/2018-01-23

武汉大学2001年行政法学考研试题

考试科目:行政法学
一、概念辨析(本题共20分)
1、行政法规与行政法规范(6分)
2、受领行政行为与告知行政行为(6分)
3、执行罚与罚款(8分)
二、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45分)
1、试述行政法上的形式公正和实质公正及两者之间的关系。(15分)
2、试述行政主体资格的认定及其价值。(15分)
3、试述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及其有效要件。(15分)
三、法条评析(本题20分)
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5月29日通过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这是我国司法界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义。
试结合行政法学上的行政行为原理,对此予以评析。
四、案例分析(本题15分)
某日,李某带着女儿小晶(6岁)去附近一家商店购物。在李某选好要买的商品,结完帐向外走时,被店内保安人员拦住。保安人员指着小晶手里拿着的巧克力,问道:“这盒巧克力没有付款吧?”李某吃了一惊,连声道歉,准备回收款台付钱,保安人员拦住她.指着墙上设置的“偷一罚十”的警示牌,要她交200元罚款,并当场出具了200元的罚款单。李某坚决拒绝交罚款,于是保安人员就将其女儿小品强行带到店内一小室扣留起来,直到李某交出罚款,小晶才被放出来。事后,李某请公安派出所对该商店违法扣留小晶,造成小晶身心健康受到损害的行为予以处理,但公安派出所认为此事不属于治安纠纷,不仅不予处理,反而将小晶拿走巧克力的行为认定为是偷窃而对其处以50元的罚款。(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规定;“警告、5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试分析:
1、该商店有关“偷一罚十”的规定及其保安人员依此规定实施的罚款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5分)
2,公安派出所对此事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5分)
3、如果李某不服公安派出所对此事的处理而申请行政复议,则复议参加人有哪些?复议机关是谁?请分别说明理由。(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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