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少勇 时间: 2010-1-14 10:41 标题: 2010年中国政法 三国 卷二的简答和案例`
只记住了5个多选,第一个是静态连接点,第二个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范围,第三个是国家领土的取得方式,第四个是国家责任的构成要件,第五个是独占许可协议
简答两个,第一个是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中的适用,第二个是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道法的区别
论述,《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第六条对有关缔结形式的影响
作者: 少勇 时间: 2010-1-14 11:11 标题: 卷二的简答和案例
简答:1,我国物权法有关浮动抵押制度的特点
2,选择之债和任意之债的区别
3,普通刑法和特殊刑法
4,简单犯罪构成要件和复杂犯罪构成要件
5,如何区别民事诉讼中的本证与反证
6,简述刑事诉讼中不公开审判的几种情况
案例:今年的全是案例分析,一直以为刑法会按教材上56页的例子一样分析法条呢,结果还是案例
1,笔记本租赁合同,问的是几个请求权的基础,还有就是适用不适用买卖不破除租赁和优先购买权
2,这个案例刑法书上有,就是入室盗窃被发现后的转化抢劫,其中扭打中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犯罪嫌疑人是在鱼塘边被抓获的(凭这点可以在书上找到原案例),问如何定罪量刑犯罪嫌疑人
3,蓝天与白云公司定了一个合同,结果质量有问题,蓝天在自己所在地法院A提起诉讼,白云应诉,然后白云抗辩说是黑土地提供的机器有问题,A判决黑土地承担赔偿责任,黑土地提出管辖权异议,问A法院如何处理。其实就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管辖异议权
4,案例貌似也是刑法书上的,说是一个飞机场的清洁工将一个装有黄金首饰的纸盒当做垃圾收走,后发现里面有黄金,一问失主可否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如何处理,二问是失主可否向法院起诉,法院如何处理?
还记得自己拿不准的几个多选,所以记得比较清楚给大家说一下:(都是多选啊)
1,民法有几个去年的原题改头换面重新出的,大家可以看看以前真题
2,刑法:又聋又哑或盲人犯罪如何处罚?那些属于真正的不作为犯罪?书上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的危险犯与结果犯的比较,贪污罪的主体几类,犯罪预备的情况(A是说一个人与另外一个人打电话商量抢劫,B说一个人告诉另一个人他要去抢劫,C是一个人为了盗窃把人家的看门犬毒死了,D是一个人为了抢劫蹲点看路线),只处罚首要分子的犯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就记住了这几个,其他的比较简单了就
3,民诉和刑诉依然还是没什么变化,有些题出的可怪,大家还是多看看法条。不过民诉一定要看看理论方面的知识点,今年第一个考的就是那几个力,确定力,执行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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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okiego123 时间: 2010-1-14 20:25 标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课`
601法学综合一的简答:
1.对《联合国货物销售公约》第六条进行分析
2.为什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监督机构
801法学综合二
1.浮动抵押的特征
2.普通刑法和特殊刑法的区别
好像两套专业课考试的简答都是6道,刚考完的时候记得比较清楚,最近忙学校的期末考试,都忘记了,今天才看到这个,先过来写一点,后面忙完了,再补充哈,各位,抱歉了
作者: lookiego123 时间: 2010-1-14 21:17
对了,法大的专业课试题的布局是:单选、多选、不定项选择、简答、分析题五个部分。法学综合一的分析题是论述,法学综合二是三个案例题:第一个是民法,案例内容是:甲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出租给乙,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 问:1.合同半年后,甲想用自己的电脑,此次,甲能否按照《物权法》第34条对乙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 2.合同半年后,甲与丙初步达成该笔记本电脑的买卖合同,此时,甲能否对乙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权利基础是什么? 3.如果乙欠丁债务到期未归还,丁看到乙有笔记本电脑,遂夺走,声称以次抵债。此时,甲能否对丁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权利基础是什么?乙又能否对丁行使原物返还请求权?
第二个案例:
李某欲去吴某家偷窃,暗潜入吴某家,准备偷窃,但被吴某发现,吴某拿起棍要打李某,李某还手,并用石块砸吴某头部,吴某额头砸伤流血,左肘也受伤。吴某冲进厨房拿刀,李某见状被吓的逃走。
问:李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第三个案例:
(姓什么忘记,用甲乙代替)
甲将行李放在机场的行李手推车上,离开去买东西,回来时,包丢失,里面有价值连成的珠宝,是其所在公司的,清洁员乙拾到,以为是别人丢失的,捡到就据为己有
问1.甲能否对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如何判决
2.甲所在公司能否对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如何判决
上述案例可能细节有些描述遗忘,比如,案例二,吴某和李某究竟如何打斗之类,但关键的做题信息都写进去了,我后面想起来再继续,最近忙考试,希望上面的东西还是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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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基本与银河的AB卷差不多,但是分析题中考的行政法的原则不是行政诉讼法案例,国经也不是考的案例。
选择题不是很难,宪法中历年真题很多,也提醒11年的考生要高度重视历年真题。 至于新增5门课的选择题,难度也不是很高,可能与今年第一次考有关吧,考的都是很基础的知识,与司考差别相当大,如果明年保持这种出题形式,建议新五门不必看司考的,找几本本科的练习册比如法大出版社的学习指导系列来做,或者期末试题---这个我在研院看到有卖的很厚的一大本,40块钱。
总的来看,综合一要细看教材,至于那些辅导班的资料,比如银河的剩经之类的,就不要考虑了,误国误民啊。再有11年的考生一定要在英语上下大工夫才行,哥怕是要载在英语上了。
以下是综合一的简答和分析题的回忆版
简答,每题5分 共30分
1:法律规则逻辑结构的新三要素的内容以及旧理论的缺陷
2:法律责任的免除
3:我国关于战争权和紧急状态的行使程序
4:比较批评建议权和申诉控告权的异同。
5: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中的体现
6:国际人权法与国际人道法的不同。
分析题,每题10分
1:李某在列车上结识了许某,后在列车的卫生间中抢劫了许某,法官对刑法263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加重情节是否适用于李某产生歧义,甲法官认为该条规定是因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危害公共安全 李某的行为没有危害公共安全所以不能适用。乙法官认为法条规定了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刑罚就应该适用。(可能与原题有出入,记不住那么多)
(1)问两位法官的观点属于什么解释方法1分,为什么 3分
(2)分析刑法263条前半部分的法律规则逻辑结构
(3)你同意哪位法官的观点,说明理由
2: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条对缔约形式的影响
4:试述行政合法原则。
下午的综二9楼的朋友已经写了 我就不罗嗦了。纠正一点是我记得民诉的分析题是问法院对黑土公司的异议应该如何处理。
总结一下,综二的选择题也不是很难,都是比较基础的问题,尤其是刑法和诉讼法。
对11年的考生一点个人建议:
好好学英语!我看把一半的时间都用在英语上都不为过。哥们今年很有可能就挂英语上了。至于学习方法见仁见智,我就不罗嗦了。
专业课:教材教材教材..........重复多少遍都不为过!千万别相信辅导班的忽悠,那个号称命题人给讲课的银河今年据说直接说过国际人道法不可能考的吧?教材之外,有这么几本书就够了,真题,法条。如果想做点练习题,那就选法大出版社的学习指导系列----这本书的练习题选自历年考研真题(不限于法大),法大期末试题和司考真题,还可以做做司考历年真题,但是虽然都是选择题,司考题特别是综二和新五门与司考还是有差别的,不过知识点掌握了怎么考你都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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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二
简答(6题,每题4分,共24分)
1.简述浮动抵押的特点
2.选择之债和任意之债的区别
3.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的区别
4简单构成要件与复杂构成要件
5简述民诉中本证与反证的区别
6刑事诉讼中不公开审理的情形
分析题(第1、2题每题12分,第3、4题每题6分,共36分)
1.甲与乙签订一租赁合同,将笔记本电脑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一年。
(一)半年后,甲欲取回电脑。问可甲否基于物权法的规定取回电脑,为什么?
(二)半年后,甲欲将电脑卖给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乙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三)乙因欠丁的钱到期一直未还,丁见乙有笔记本电脑遂强行拿走电脑。
1.丁能拿走乙持有的电脑吗?为什么?
2.甲能请求取回被丁拿走的电脑吗?如果能,是基于什么请求权?
3.乙能请求取回被丁拿走的电脑吗?如果能,是基于什么请求权?
2.林某进入一户居民家盗窃,被主人吴某发觉,吴某拿起电话准备报警,林某一手抓住电话,另一只手掐住吴某的脖子……两人搏斗,林某用拳头猛击吴的头部。后吴某边喊抓小偷边跑到厨房拿刀,然后林某逃走,最后被抓获。经鉴定,吴某受轻微伤。
问对林某如何定罪量刑。
3.南方A市蓝天公司诉北方B市白云公司租赁物质量问题一案蓝天公司向A市C区法院提起诉讼,白云公司在诉讼中提出追加黑土地公司为第三人。黑土地公司供货质量存在问题。黑土地公司认为C区法院无管辖权,欲提出管辖权异议。
问:法院对黑土公司的异议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深圳梁丽“捡”黄金一案:某公司员工下飞机后,将装有黄金的行李箱放在机场,被清洁工梁某拿走。该员工所属的公司报警。
(1)该公司可否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应怎么处理?
(2)该公司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
大致就这些,记得不是特别清楚。
英语今年题比较难,考的很烂,估计过不了线了。毕竟考法大的人中有那么多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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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二
简答(6题,每题4分,共24分)
1.简述浮动抵押的特点
2.选择之债和任意之债的区别
3.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的区别
4简单构成要件与复杂构成要件
5简述民诉中本证与反证的区别
6刑事诉讼中不公开审理的情形
分析题(第1、2题每题12分,第3、4题每题6分,共36分)
1.甲与乙签订一租赁合同,将笔记本电脑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一年。
(一)半年后,甲欲取回电脑。问可甲否基于物权法的规定取回电脑,为什么?
(二)半年后,甲欲将电脑卖给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乙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三)乙因欠丁的钱到期一直未还,丁见乙有笔记本电脑遂强行拿走电脑。
1.丁能拿走乙持有的电脑吗?为什么?
2.甲能请求取回被丁拿走的电脑吗?如果能,是基于什么请求权?
3.乙能请求取回被丁拿走的电脑吗?如果能,是基于什么请求权?
2.林某进入一户居民家盗窃,被主人吴某发觉,吴某拿起电话准备报警,林某一手抓住电话,另一只手掐住吴某的脖子……两人搏斗,林某用拳头猛击吴的头部。后吴某边喊抓小偷边跑到厨房拿刀,然后林某逃走,最后被抓获。经鉴定,吴某受轻微伤。
问对林某如何定罪量刑。
3.南方A市蓝天公司诉北方B市白云公司租赁物质量问题一案蓝天公司向A市C区法院提起诉讼,白云公司在诉讼中提出追加黑土地公司为第三人。黑土地公司供货质量存在问题。黑土地公司认为C区法院无管辖权,欲提出管辖权异议。
问:法院对黑土公司的异议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深圳梁丽“捡”黄金一案:某公司员工下飞机后,将装有黄金的行李箱放在机场,被清洁工梁某拿走。该员工所属的公司报警。
(1)该公司可否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应怎么处理?
(2)该公司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
大致就这些,记得不是特别清楚。
英语今年题比较难,考的很烂,估计过不了线了。毕竟考法大的人中有那么多的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