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科目代码:761
法学专业综合 (共2页)
考生注意:所有答题务必书写在考场提供的答题纸上,写在本试题单上的答题一律无效(本题单不参与阅卷)。
一、名词解释(本题30分,每小题5分)
1、留置权
2、共同危险行为
3、法定资本制
4、上市公司收购
5、诉讼和解
6、既判力
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48分)
1、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2、简述共同共有的法律特征。
3、我国《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有哪些规定。
4、简述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
5、简述刑事不起诉的几种类型。
6、简述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三、论述题(第1、2、3小题12分,第4小题14分,共50分)
1、试论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数人侵权行为的类型及法律效果。
2、请谈谈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解。
3、试述民诉法上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与事由。
4、试述刑事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的主要区别。
四、案例分析(共22分)
1、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于2010年7月3日签订一份冰箱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
进100台冰箱,每台冰箱的单价为200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代办托运,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同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乙公司于7月18日在B县的火车站发出了该100台冰箱。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7月27日与C县的丙公司签订了该100台冰箱的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买下这100台托运中的冰箱,每台单价190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1万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前,乙公司保留对冰箱的所有权: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其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铁路运输过程中于7月21日遇上泥石流,30台托运中的冰箱毁损。丙公司于7月26日收到70台完好无损的冰箱后,又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将这70台冰箱全部卖给丁公司。同时丙公司以其未能如约收到100台冰箱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请回答下列问题:
(1) 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在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2)假设甲公司以乙公司解除合同构成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请问哪个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
(3)遭遇泥石流而毁损的冰箱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乙公司认为丙公司拒绝付款构成违约,决定不返还其定金,还要求其支付3.6万元的违约金,问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5)丙公司与丁公司所签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