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科目代码:861
法学基础综合 (共2页)
考生注意:所有答题务必书写在考场提供的答题纸上,写在本试题单上的答题一律无效(本题单不参与阅卷)。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本题30分)
1、法的要素
2、法的效力
3、演绎法律推理
4、劳动权
5、监督权
6、缓刑
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4O分)
1、什么是法律解释?简述三种以上的一般解释方法。
2、简述两个以上的法理学流派。
3、简述宪法法院进行违宪审查的基本特点。
4、何谓毗连区?其法律地位与领海有什么区别?沿海国在毗连区内的行使哪些
职权?
5、简述条约解释的规则。
三、论述题(第1、2题14分,第3、4题11分,共50分)
1、试述“正当程序”的起源、发展、特征及意义。
2、论法的规范作用。
3、试论制宪权与修宪权的区别。
4、我国刑法对死刑适用的限制。
四、案例分析(每小题15分,本题共30分)
1、陈某(男,已婚,28岁)与同厂同事林某发生感情,林想同陈结婚,于是不断催促陈与其妻丁某离婚。陈提出后,丁坚决不同意。林对陈说:“有丁在,我们是不可能在一起的,唯一的办法是让丁从地球上消失。”陈听后,起了杀机。一日晚上,陈趁丁熟睡,准备让丁煤气中毒而死,于是打开煤气,关好门窗。正准备离去时,陈念及旧情,又返回关闭了煤气,放弃了杀人打算。丁没有出现中毒症状。
(1)请分析陈某、林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构成,请分析各属于哪一种共同犯罪人。
(2)请分析陈某、林某的行为的犯罪形态及处罚原则。
2、20世纪20年代初,由10名墨西哥士兵组成的一支部队在1名军官的率领下,奉其上级命令前往墨西哥安岗谷矿山地区保护披当地骚乱威胁的美国公民的安全,但墨西哥的这些士兵及军官非但不执行其上级“保护美国人安全”的命令,反而将美国人尤曼斯击毙,并与当地暴民一道,杀死了其他两个美国人。问:
(1)根据《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的有关规则,墨西哥政府是否需要对这支部队杀害美国公民的行为承担国家责任?为什么?
(2)《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是由联合国哪个机关主持编纂的?
(3)《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在国际法中的地位如何?
(4)根据《国家对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条款草案》,简单谈谈国家承担国际法律责任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