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一文献阅读基础2003~2015(缺2007、 2014)(5)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3-14


译文:
我的祖先没有剖符丹书的功劳,职掌文献史料、天文历法工作的官员,地位接近于算卦、赞礼的人,本是皇上所戏弄并当作倡优来畜养的人,是世俗所轻视的。假如我伏法被杀,那好像是九牛的身上失掉一根毛,同蝼蚁又有什么区别?世人又不会拿我之死与能殉节的人相比,只会认为我是智尽无能、罪大恶极,不能免于死刑,而终于走向死路罢了!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我向来所从事的职业以及地位,使人们会这样地看待自己。
人本来就有一死,但有的人死得比泰山还重,有的人死的却比鸿毛还轻,这是因为他们用死追求的目的不同啊!一个人最重要的是不使祖先受辱,其次是不能使身体受辱,其次是不能因自己的脸色不合礼仪而受辱,其次是不能因为自己的言语不当而受辱,其次是使肢体受扭曲(长跪、被可捆绑)而受辱,其次是穿上囚服受辱,其次是带上木枷,遭受杖刑而受辱,其次是被剃光头发、颈戴枷锁而受辱,其次是毁坏肌肤、断肢截体而受辱,最下等的是宫刑了,侮辱到了极点。古书说"刑不上大夫",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对于士大夫的气节,不可不劝勉鼓励啊(鼓励士大夫在犯罪以后勇于自杀,自杀就坚守了士大夫的气节)。   猛虎生活在深山之中,百兽就都震恐,等到它落入陷阱和栅栏之中时,就只得摇着尾巴乞求食物,这是人不断地使用威力和约束而逐渐使它驯服的。所以,士子看见画地为牢而决不进入,面对削木而成的假狱吏也决不能接受他的审讯,把思虑计谋定在自我了断上面。如今我的手脚捆在一起,被木枷锁住、绳索捆绑,皮肉暴露在外,受着棍打和鞭笞,关在牢狱之中。在这种时候,看见狱吏就叩头触地,看见牢卒就恐惧喘息。这是为什么呢?这是经过长时间的威逼约束所造成的形势。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再谈什么不受污辱,那就是人们常说的厚脸皮了,有什么值得尊贵的呢?
2012年
一、解釋題(20分)
            艺术构思        三吏三別          样板戏        欧洲骑士文学
二、簡答題(40分)
1、列举说明艺术夸张                2、《说文解字》的主要內容和使用方法
3、戴望舒的诗歌艺术特色            4、18世纪英国文学的主要成就
古典文献学必做
一、解释并说明作用:(25)    
    疏       读若      读为     衍文      正义
二、就你熟悉的五部古文献淡淡大概内容。
三、阮元《十三经注疏》中的一段论述(无标点),阮元认为哪个字是衍文,有何证据?这段话有几种标点方法,意义有何不同,你赞同哪一种?
《论语•公冶长》:“子路曰:‘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阮元《十三经注疏》云:“唐《石经》‘轻’字旁注:案,《石经》初刻本无‘轻’字,‘车马衣裘’见《管子•小匡》及《外传•齐语》,是子路本用成语,后人因《雍也》篇‘衣轻裘’,误加‘轻’字,甚误”。 钱大昕《金石文•跋》尾云:“《石经》‘轻’字,宋人误加”。考《北齐书•唐邕(yong1)传》,显祖尝解服青鼠皮裘赐邕,云:“朕意在车马衣裘,与卿共敝”,盖用子路故事。是古本无“轻”字,一证也。 《释文》于《赤之适齐》节,音衣为于既反,而此衣字无音,是陆本无“轻”字,二证也。邢疏云:“愿以己之车马衣裘,与朋友共乘服”。是邢本亦无“轻”字,三证也。皇疏云:“车马衣裘共乘服,而无所憾恨也”。是皇本亦无“轻”字,四证也。今注疏与皇本正文有“轻”字,则后人依通行本增入,非其旧矣。
答案:按照阮元的意见,句中的衍文是“轻”字。阮元的根据有四:一是古本无“轻”字,无“轻”字。如果衍文去掉,句子的标点是:子路曰:“愿车马衣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这个句子可以有两种标点法,除了上面的标点法以外,还可以如下标点:子路曰:“愿车马衣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这两种标点法,句子意义的侧重点略有不同,前者强调的重点在于“共”字,后者强调的重点则在于“敝”字。两种标点法相比较,前者较好。
三、    标点、翻译 30分
《晏子春秋》,晏子谏杀圉人那一段:
 (齐) 景公使圉人养所爱马暴病死公怒令人操刀解养马者是时晏子侍前左右执刀而进晏子止而问于公曰尧舜支解人从何躯始公惧然曰从寡人始遂不支解公曰以属狱晏子曰此不知其罪而死臣为君数之使知其罪然后致之狱公曰可晏子数之曰尔罪有三公命汝养马而杀之当死罪一也又杀公之所最善马死罪二也使公以一马之故而杀人百姓闻之必怨吾君诸侯闻之必轻吾国汝死公马使怨积于百姓兵弱于邻国汝当死罪三也今以属狱公喟然叹曰夫子释之夫子释之勿伤吾仁也。  
景公使圉人养所爱马,暴死,公怒,令人操刀解养马者。是时晏子侍前,左右执刀而进,晏子止而问于公曰:“尧舜支解人,从何躯始?”公矍然曰:“从寡人始。”遂不支解。公曰:“以属狱。”晏子曰:“此不知其罪而死,臣为君数之,使知其罪,然后致之狱。”公曰:“可。”晏子数之曰: “尔罪有三:公使汝养马而杀之,当死罪一也;又杀公之所最善马,当死罪二也;使公以一马之故而杀人,百姓闻之,必怨吾君;诸侯闻之,必轻吾国。汝杀公马,使怨积于百姓,兵弱于邻国,汝当死罪三也。今以属狱。”公喟然叹曰:“夫子释之!夫子释之!勿伤吾仁也。”

相关话题/中国古典文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