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试题(代码861)
一、简要回答下列概念(每题4分,共计20分)
1,诚实信用
2,法律事实的构成
3,营利法人
4,表见代理
5,代书遗嘱
二、简要回答下列问题。(每题8分,共计72分)
1,民法的特点及其表现
2,简述我国民法上的形成权
4,根据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简述我国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5,简要分析我国物权法上规定的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6,如何确定建筑物所有权的归属
7,简述合同的订立过程及表现形式
8,简述显示公平的概念,构成要件及与相关制度的衔接
9,简述无因管理的适当管理及法律效果
三、试论述未经公示的物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0分)
四、试论述给付不当得利。(18分)
五、案例分析(20分)
1,本案的原告和被告是谁
2,本案的诉讼请求是什么
3,本案涉及几类法律关系
4,如何适用法律
2009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民法》试题(代码861)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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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2016考研复习笔记
民法学 (总论,物权,债权编)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起源 民法一词源于古罗马的市民法。市民法是相对于万民法而言的,在罗马帝国,调整罗马市民之间关系的法律称为市民法,调整罗马市民与外国人之间关系的法律称为万民法。 二、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 ...法学法律笔记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9-222017考研民法总论: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得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和行使权利、设定和履行义务的资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有两个显著特点: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的一种资格,不是由其自行决定的,非依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限制或剥夺。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对客 ...法律硕士经验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7-272017考研民法总论:自然人的住所
一、〔住所〕:自然人的住所指自然人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和中心场所。(只能有一个)〔居所〕:一个人总要居住在一个地方,起居住的地点称为居所。二、住所的确定:有意定住所和法定住所之分,我国《民法通则》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法律硕士经验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7-272017考研民法总论: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含义: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1)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2)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 ...法律硕士经验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7-272017考研民法总论:民事义务
民事义务指义务主体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需要,在权利限定的范围内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民事义务主要有以下几类:1、发生根据法定义务是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的而非由当事人约定的义务。约定义务是指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义务2、义务的内容积极义务是指以义务人须为一定行为(作为)为内容的义务。消极义务是指 ...法律硕士经验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7-272017考研民法总论: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责任〕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有以下特征:(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为目的。(3)民事责任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4)民事责任是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2、民事责任的分类:( ...法律硕士经验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7-272017考研民法总论:监护
一、监护的概念和特征:〔监护〕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监护具有以下特征:1、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监护人的职责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监护的目的: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 ...法律硕士经验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7-272017考研民法总论:直系血亲
直系血亲的直接血缘关系,是指出生关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长辈(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长辈)和自己生出来的晚辈(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辈)当事人之间是生与被生的关系。旁系血亲是相对直系血亲而言的,它指与自己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同出一源的血亲。例如,自 ...法律硕士经验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7-272017考研民法总论:宣告失踪
法律硕士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专业综合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150分)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150分)。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是2017考研民法总论知识点:宣告失踪,目前正是基础知识的第一轮复习,希望大家能静下心来好好复习。1、宣告失 ...法律硕士经验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7-272017考研民法总论:宣告死亡
1、宣告死亡: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满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的制度。2、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2)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满2年)(3)须由人民法院宣告3、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相同法律后 ...法律硕士经验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 2016-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