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学简史(6)

本站小编 辅仁网/2017-12-30


乐性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我们对音乐的理解只是一种最含混的概念,当音乐与它给人们以快感的思想结合起来时,这便是诗。没有思想的音乐只能是音乐,而没有音乐的思想便是散文,因为它的情绪是明确的。爱伦•坡短暂的成熟阶段是在巴尔的摩•费城和纽约度过的,因为他所从事的编辑与作家的职业使他有幸到达了这些城市。1836年,他与年仅14岁的表妹弗吉妮亚•克莱蒙结婚,婚后,爱伦•坡在《南方文学使者》杂志当编辑。他很有编辑才能,能够把握住杂志的性质和特点;他又有很好的鉴赏能力,善于发现有价值的东西,加上对工作的严肃认真,他一生中先后帮助四五家全国性文学杂志提高了发行量。1838年至1848年这10年是爱伦•坡的文学活动最活跃、最有成就的时期。他很快就在诗歌和小说的创作上。均获建树:1837年,他发表了《厄舍古厦的倒塌》等一些优秀小说;1838年出版了以大量描写黑暗恐怖为特征的长篇小说《亚瑟•戈登•皮姆的故事》;;1840年发表了以闹鬼为主题的《十四行诗——寂静》;1841年发表了第一篇侦探小说《莫格街的谋杀案》。此时的爱伦•坡声誉日隆,但仍一贫如洗;而且久病的妻子生命重危。1845年,他的诗《乌鸦》在《晚镜》报上发表,同年又发表了《尤拉莉亚》和诗集《乌鸦及其它》。这本诗集是他的成熟之作,每首诗都倾注了他很大的心血。然而,爱伦•坡在文学批评方面为了求得完美立论往往不顾及感情,当时不愿在完美上下功夫的新闻报告文学的作者都对他惧怕三分。有人说他
的笔“蘸的是硫酸墨水”。实际上他挑剔的大多是二流作品,对优秀作品如狄更斯的作品他总是极力鼓吹。然而,由于他对朗费罗的攻击,使他几乎声名狼藉。再加上1847年他妻子的去世,使他复又沉溺于酗酒之中。1848年,他的《尤其娜路姆》发表。对这首诗尽管众说纷纭,但仍不失为他的杰作。1849年,他先后发表了《钟》、《阿娜贝尔丽》、《我找到了:散文诗》和那篇发展了他的“长诗不能存在”理论的论文《诗的原理》之后,突然昏倒在巴尔的摩的大街上,四天后死在医院里。爱伦•坡的小说以怪诞和奇异而著称。它继承了哥特式小说的传统手法,吸取了这种小说制造悬念和心理恐怖的全部技巧;同时,通过对于恐怖事物的描写和恐怖故事的叙述,来探索人类思想的隐秘。作者以这种不寻常的形式表现对未知世界不寻常的探索,本身就是对美国文学的贡献。爱伦•坡并未留下大量诗作,但他的诗所起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其本身内在的价值,它的完美地体现了爱伦•坡关于艺术的理论。爱伦•坡的艺术属于那种充满对立而又相辅相成的浪漫主义流派。他与库珀,欧文一样以自己的方式成为美国的代言人,然而他所表达的是人类对于不能实现和没有实现的理想的永恒追求。爱伦•坡象一位在荒原里迷失了方向的开拓者,急切地探寻旧大陆文化的美妙与未来,而不去追求黄昏时所要达到的目标。从爱
伦•坡到亨利•詹姆斯和艾略特,由于把美国文明理想化,同时又加以批判,因而尽管他们蜚声海外,在国内却被视为流放者。爱伦•坡作为美国文学史上这一类诸多主要作家中的第一位而名垂青史。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AT HAWTHORNE, 1804—1864)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爱伦•坡称他的小说“属于艺术的最高层次,一种服从于非常崇高级别天才的艺术。”霍桑的作品语气统一、稳重、追求真理、行文简洁。最重要的是他具有“发明、创造、想象创新的精神;这对小说文学来说,大约与其它所有的气质一样可贵。”霍桑出生在马萨诸塞州塞勒姆镇一个破落的贵族世家,他的父亲在霍桑四岁时就去世了,母亲只好带着他和他的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到他外公家过活。父亲的去世和母亲的寡居对霍桑童年的生活影响很大,他很少到野外活动,长期的离群索居使他养成了沉默、内向、忧郁的性格。然而他与大学里的朋友以及妻子和孩子相处都十分融洽。霍桑从小勤于读书,17岁时进入博多因学院学习。在这里,他结识了许多后来在美国史上或文学领域颇有名气的人物。他的同班同学中有大诗人亨利•朗费罗和后来成为美国第14 位总统的富兰克林•皮尔斯。1825 年,霍桑大学毕业后回到塞勒姆家中,度过了12 年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在这段时间里,他博览群书,精心准备创作。1828 年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范肖》,这部小说描写了一位学者兼隐士既与自己生活中的困难进行博斗,又要调整与社会的关系的经历,在某种程度上是他本人的自画像。当霍桑学会把问题置于自己家庭及民族的历史之中加以观察时,成功也随之而来。由于他生活在曾经发生过“驱巫”案的小镇上,而且他的直系祖先威廉•霍桑法官曾参与迫害异教徒的这个案子,霍桑发现自己很容易沉浸到塞勒姆的历史及清教徒殖民者的生活里去。对于清教徒殖民者来说,罪恶是可怕的现实;而对于霍桑来说,罪恶不过是一种心理上的困扰而已。他自
然地运用象征主义的极端形式,把道德寓意作为实现自己的忏悔和保持秘密所急需的最佳方式。通过这种方式,他既可以说出他想说的话,又可以藏在象征主义之中含而不露。1837 年,霍桑出版了第一部短篇小说集《故事新编》(第一集),1842 年又出版了第二集。同年,他与当时活跃在波士顿的超验主义者索菲亚•皮博迪结了婚。此后,他写下了《年青好小伙布朗》、《走向天国的道路》、《优美的艺术家》、《拉伯西尼医生的女儿》等短篇,于1846 年以《古宅青苔》为题出版。这是霍桑第二部引人注目的小说集。此后,为谋生计,霍桑回到老家萨勒姆镇,担任了3 年港口检查官,这段时间他写的东西很少,曾引起朋友们的议论。1849 年,霍桑的朋友、出版商詹姆斯•皮尔兹建议他写长篇小说,说那样会有更多的读者。这个建议给霍桑指明了出路,他闭门谢客,潜心创作,终于在第二年的四月出版了为他带来巨大声誉的长篇小说《红字》。这部小说一出版立即引起了广大读者和文艺批评家的注意,成为轰动一时的文学作品。它的成功使霍桑成了当时第一流的小说家。小说的故事发生在17 世纪中期加尔文教派统治下的波士顿。年轻美貌的海丝特•白兰嫁给了一个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奇林沃斯,夫妻间根本不存在爱情。有一天,罗杰在海上被掳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地生活着,精神十分痛苦。这时,一个英俊的,有气魄的年轻男子闯进了她的生活里。他们真诚地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秘而热烈的爱情生活,于是白兰犯下了被称为“第七戒”的通奸罪。按照当时的教规,犯有通奸罪的妇女必须当街示
众,只有在她交待出奸夫的姓名后才能得到赦免。白兰宁肯遭受耻辱也不愿说出她所钟爱的人的名字。于是白兰穿上一件绣有红色“A ”字的外衣走上了街头,而且她必须终生穿着这样的外衣以示赎罪。红字“A”是英文中ADULTERY (即“通奸”)一词的首写字母,它在人们心目中是堕落和罪孽的标志。白兰坚强地度过了许多年耻辱的生活,胸前的红字终于变成了德行的标志。她的同案犯不是别人,正是“道德的卫士”、清教徒牧师亚瑟•狄姆斯台尔。他忍受着灵魂的沉重煎熬,但缺乏公开承认的勇气。最后,就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在一次规模宏大的宗教典礼上,他终于鼓起勇气,当众宣布了自己隐藏多年的秘密。他扯开自己胸前的衣服,一个猩红色的“A ”字就烙在他的胸上!他也获得了道德上的自新。白兰的丈夫罗杰虽是受害者,却由于一心想着报仇,使自己变得如同恶魔一样。作者最后表明,他才是真正的罪人。狄姆斯台尔对白兰说:“我们不是世上最大的罪人..那个老人的复仇比我们的罪更重。”作者层层深入,步步逼近,在暴露了公开的罪恶后又揭示了秘密的罪恶。作者试图表明,罪恶根深蒂固,与人类社会共存。在这部奇特的小说里,清教徒社会中古板的道德观念成了人间友爱自然道德观所反对的主要对象。小说的主人公白兰敢于藐视宗教的法典并通过这一悲剧性的失足显得形象高大。这部小说是霍桑创作艺术最集中的表现,它的出版结束了霍桑十几年孤寂的生活,打开了他同外部世界直接交往的大门。1851 年,霍桑搬到了美丽的伯克那山区,后来又迁到康考德。在这里,他和麦尔维尔成了好朋友。麦尔维尔对霍桑的友谊使后者变得开朗起来。在短短三年内,他写出了许多作品。1851 年他写成并出版了他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七个尖角顶的房子》,1852 年出版了第三部长篇小说《福谷传奇》和最后一部短篇小说集《雪的雕像及其它故事新编》其中包括《雪的雕像》和《人面巨石》等名篇。《七个尖角顶的房子》以新英格兰地区传说为基础,以“驱巫案”为主要情节,展开了一幅血腥的宗教迫害的图画。品恩钦家族的祖宗品恩钦上校强行霸占了建筑师莫尔的一块土地,在那上面盖起了带有七个尖角顶的房子。为了翦除后患,他又依仗自己的权势把莫尔当作巫师活活烧死。莫尔临死前诅咒了品恩钦一家,结果品思钦上校刚盖起七个尖角顶的房子就突然暴死了。在以后的一百年里,品恩钦家族的子孙为冤魂所逐,代代死于
非命。直到哈泼萨勃哈•品恩钦与莫尔的后代菲比•莫尔结成夫妻,这座房子才平安无事。霍桑在此表明,财产就是祸患,“一代人的罪孽要殃及子孙”。《七个尖角顶的房子》和《红字》都表达了一个英国的主题:过去的罪恶给予当前现实的压力以及这种历史的犯罪感在何种情形下才能得以消解。霍桑在他的作品里一直在探讨道德观念的问题:从《红字》揭露宗教的偏狭和人的伪善,到他最后一部长篇小说《玉石雕像》提出某种“反省的道德”。但是他只是以宗教的善恶观念来看待社会,把社会上的不合理现象完全归结为一个抽象的“恶”。在他看来,一切社会问题,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犯罪等现象的根源都在于人所固有的“恶”。这是加尔文教义中关于“原罪”、“内在的堕落”等观念对霍桑的影响。尽管罪恶无所不在,但人类的一切法律条文和道德规范都是无能为力的。霍桑为拯救社会开出的唯一药方是“净化”,要求人们“要诚实!要坦白!把你最坏的东西袒露出来..”因而许多文学批评家认为霍桑是一个“十足的道德学家”。由于霍桑的努力,美国浪漫主义的小说创作在民族文学的道路上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他从欧文、库珀手中接过文学的接力棒,完成了攀登浪漫主
义高峰的最后冲刺。他的艺术,使得小说这一文学形式成了精美绝伦、令人赞叹的艺术珍品,他为美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留下的宝贵艺术遗产具有永恒的价值。
浪漫主义的危机:
麦尔维尔和惠特曼
如果说青年共和国的灵魂曾在爱默生与梭罗的著作里首先得到印证,在爱伦•坡和霍桑的著作里发现自己的痛苦和悲剧性的声音的话,那么到1850年,产生一部用不朽的世界之声呐喊出信心与绝望的文学巨著,时机已经成熟。只有这样的文学才称得上是伟大的文学,而《白鲸》与《草叶集》就是这一类文学的典范。这两部作品的作者麦尔维尔和惠特曼在同一年出生,并于同一年去世,除了外出短暂旅游外,两人的住处相距不超过几百英里,都以纽约市及其周围地区为家,而且两人都深受尼克尔包克尔一伙(即19世纪早期以欧文自己所塑造的古怪历史学家迪德里希•尼克尔包克尔命名的一群曼哈顿青年人)
作家的诙谐、爱国热情和新英格兰人理想主义的影响,然而没有任何记录表明他们两人曾经相识,或是对对方的思想与作品作过重要的评述。惠特曼1855年初露锋芒发表《草叶集》时,麦尔维尔已基本上完成了他重要著作的创作。这两位叛逆的巨人,一生基本上都在各自的想象王国内创作和生活。两人的创作都有史诗般的气势和悲剧的意境,但却为同代人,所误解,可是他们最终还是得到了后代人的推崇。
一般人认为麦尔维尔与惠特曼在思绪与对读者的启示上是截然不同的。麦尔维尔似乎推崇魔鬼,他发出的声音是嘲讽与绝望,他的根本信念是罪恶不可避免;而惠特曼则对生活的未来充满信心,并为人类共有的善心大声歌唱。麦尔维尔在哲学上与爱伦•坡和霍桑一脉相承,而惠特曼则与爱默生紧紧相连。实际上,他们之间的不同只是表面现象,《白鲸》与《草叶集》之间真正的不同在于,前者是悲剧,是普罗米修斯式的史诗;后者是颂歌,是英雄或民族的史诗;麦尔维尔敢于违反神的意愿,发出人类与命运抗争的呼喊,惠特曼则唱出了自己民族共同的追求和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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