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
《史通》是中国及全世界首部系统性的史学理论专著,作者是唐朝的刘知几。全书内容主要评论史书体例与编撰方法,以及论述史籍源流与前人修史之得失。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史学理论和史学批评两大类。史学理论指有关史学体例、编纂方法以及史官制度的论述;史学批评则包括评论史事、研讨史籍得失、考订史事正误异同等。由于《史通》总结唐以前史学的全部问题,因而拥有极高史学地位,对后世影响深远。此书的编著时间始于唐代武后长安二年,至唐中宗景龙四年成书,花了九年时间。
基本介绍
《史通》包括内篇三十九篇、外篇十三篇,其中内篇的《体统》、《纰缪》、《弛张》三篇在北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前已佚,全书今存四十九篇。内篇为全书的主体,着重讲史书的体裁体例、史料采集、表述要点和作史原则,而以评论史书体裁为主;外篇论述史官制度、史籍源流并杂评史家得失。《史通》总结了唐初以前编年体史书和纪传体史书在编纂上的特点和得失,认为这两种体裁不可偏废,而在此基础上的断代为史则是今后史书编纂的主要形式。它对纪传体史书的各部分体例,如本纪、世家、列传、表历、书志、论赞、序例、题目等,作了全面而详尽的分析,对编写史书的方法和技巧也多有论述,这在中国史学史上还是第一次。它认为,“征求异说,采摭群言,然后能成一家”,主张对当时各种“杂史”应分别其短长而有所选择,对以往各种记载中存在的“异辞疑事,学者宜善思之”。关于作史原则,《史通》鲜明地提出坚持直书,反对曲笔;其《直书》、《曲笔》两篇,在认识上把中国史学的直笔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发展了。外篇的《史官建置》是一篇简要的史官制度史;《古今正史》叙述历代史书源流,间或也有一些评论;《疑古》、《惑经》承王充《论衡》的《问孔》、《刺孟》之余绪,对古代史事和儒家经典提出一些疑问,反映了作者对于历史的严肃态度和批判精神;《杂说》等篇本是读史札记,涉及到以往史家、史书的得失,有的地方也反映出作者在哲学思想上的见解和倾向。《史通》对史学工作也有一些论述。如它把史学家的工作分为三个等第:一是敢于奋笔直书,彰善贬恶,如董狐、南史;二是善于编次史书,传为不朽,如左丘明、司马迁;三是具有高才博学,名重一时,如周代的史佚、楚国的倚相。刘知几第一次提出了史学家必须具备史才、史学、史识“三长”的论点。史学,是历史知识;史识,是历史见解;史才,是研究能力和表述技巧。“三长”必须兼备,而史识又是最重要的。史识的核心是忠于历史事实,秉笔直书。史有“三长”之说,被时人称为笃论,对后世也有很大影响。
唐末柳璨著有《史通析微》,说明《史通》在唐代已经流传。《史通》之宋刻本已不可见,流传至今的最早本子系明刻宋本,如万历五年(1577)的张之象刻本。万历三十年的张鼎思刻本,源于嘉靖十四年(1535)的陆深刻本,也是较早的本子。李维桢在张鼎思刻本的基础上进行评论,乃有《史通评释》刻本。此后续有郭孔延《史通评释》、王维俭《史通训诂》、清朝黄叔琳《史通训诂补》等。浦起龙将明清各种版本疏而汇之,予以互正,撰《史通通释》,刻于乾隆十七年(1752),此即求放心斋刻本,流传较广。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排印王煦华校点《史通通释》,有详细校勘,并改正许多引书上的错误,书末附录陈汉章《史通补释》、杨明照《史通通释补》、罗常培《史通增释序》。《史通》是中国史学史上最早的从理论上和方法上着重阐述史书编纂体裁体例的专书,是对中国唐初以前的史学编纂的概括和总结,是中国史学家从撰述历史发展到评论史家、史书和史学工作的开创性著作。唐人徐坚认为,为史者应将《史通》置于座右。明、清以来,《史通》流传渐广,注、释、评、续者往往有之,现代史学家亦有不少研究《史通》的论著。它是8世纪初中国史坛和世界史坛上的一部
重要的史学评论著作。《史通》也是有缺点的。它对史书体裁的看法,仅仅局限于对过往的总结,未能提出新的设想;它说的史书编纂超不出编年、纪传二途,亦不够全面。它过分强调史书体例的整齐划一,以致要求以生动的客观历史去适应体例的模式,因而对已往史书的批评亦往往失于偏颇。
写作背景
我国史论源远流长。早在先秦时期,曾出现“百家争鸣”的局面。先秦诸子借评论史事,论证本学派政治观点的正确性,形成我国早期史论的一种形式。在先秦史籍中,又出现《左传》中的"君子曰"的另一种形式的史论,这种体例为后世史家所沿用。自秦汉以来,出现了如《史记》的“太史公曰”、《汉书》的“赞”、《汉记》的“论”、《东观汉记》的“序”、《三国志》的“评”,以及后史的“史臣曰”(如《资治通鉴》的“臣光曰”)。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序论”,于史篇之前,加入史家说明著作宗旨、体例源流、评论人物史事的文字,如《史记》、《汉书》等,都有这类“序论”的文字。随着史学的不断发展,史学批评也随之开展起来,出现一种以论述史籍得失、评论史学体例、研究撰史方法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史论形式。这种新的史论发端于秦汉而完成于唐代。到了唐代,刘知几继承前人的批判精神,将这种史学形式发展成"总括万殊,包吞千有"的史论著作,写出我国第一部系统性的史论专著《史通》。它兼有史学理论和史学批评两方面内容,是集唐以前史论之大成的宏伟巨著。
作者简介
刘知几(661-721年),字子玄,彭城(今江苏徐州)人。生于唐代名门,父(刘藏器)、兄(刘知柔)都是唐高宗和唐玄宗时的官僚,并以词章知名于世。刘知几因家学渊源,自幼博览群书,攻读史学,后又致力文学。他20岁时中进士,任获嘉(今河南获嘉县)主簿。武则天圣历二年(699年),刘知几奉调长安,任王府仓曹,并参与编纂《三教珠英》的工作。不久任著作佐郎兼修国史,又迁为左史,先后参与撰修起居注及唐史。唐中宗景龙二年(708年),迁为秘书少监,又掌修史之事。当时,由于权贵控制史馆,史官无著述自由,凡事皆需仰承监修旨意,刘知几颇不得志。因此只好"退而私撰《史通》以见其志"。(《史通·自叙》)并以一家独创之学,对于史馆垄断史学表示抗议。景龙四年(710年),《史通》撰成。
此后,刘知几名声大扬,迁官太子左庶子,兼崇文馆学士,加银青光禄大夫。唐玄宗时,又迁为散骑常侍。他的官职屡迁,但却一直兼任史职,先后参与《姓族系录》、《则天实录》、《中宗实录》、《睿宗实录》、《玄宗实录》等撰修。
主要内容
概述
《史通》共20卷,包括内篇和外篇两部分,各为10卷,都是以专题论文的形式写成的。内篇有39篇,外篇有13篇,合计52篇。其中,属内篇的《体统》、《纰缪》、《弛张》等3篇,大约在北宋时已亡佚,今存仅有49篇。另有《序录》一篇,为全书的序文。《史通》的内容,大致可分下述几个方面:
史学源流及史官制度
《史通》内篇之开卷,即以《六家》、《二体》两篇,根据唐代以前史学的体裁,对我国古代史学的源流进行了总结。首先,它将古代史学分叙六家,即尚书家、春秋家、左传家、国语家、史记家、汉书家;总归二体,即纪传体和编年体。然后,对六家、二体的优点和缺点,进行评述。刘氏认为,"丘明传《春秋》,子长著《史记》,载笔之体于斯备矣。后来继作,相与因循,假有改张,变其名目,区域有限,孰能逾此?"但是,在论及纪传体时,却
盛誉《汉书》,并且以为"《尚书》等四家,其体久废,所可祖述者,唯左氏及《汉书》二家而已",则颠倒纪传体的源流。这是刘知几推崇断代的纪传史的缘故。同时,在《史官建置》、《辨职》、《忤时》诸篇中,刘氏论述了历代史官建置的沿革,史官的职责,以及唐代官修史书的弊端。
历史编纂学
这是《史通》的主要部分,包括编纂体例、编纂方法、史料搜集等方面内容。在编纂体例方面,《史通》论述纪传史和编年史的体例,而以论述纪传体为主。《本纪》、《世家》、《列传》、《表历》、《书志》、《论赞》、《序传》、《序例》诸篇,以具体史籍为例,对纪传史各组成部分的特点、功用都详细论述。例如,它指出本纪"既以编年为主,唯叙天子一人",则应专载"大事",而不必"巨细毕书,洪纤备录"。至于"书事委曲",乃是列传的任务,并对合传和附传作了独到的论述。《史通》反对作"表历",以为"表历"往往与史传重复,"成其烦费,岂非缪乎?"对于纪传史的志书,《史通》主张删除天文、艺文、五行三种,而增加都邑、方物、氏族等志。又以为"每卷立论,其烦已多,而嗣论以赞,为黩弥甚",对各史的"论赞"则多持批评的态度。
在编纂方法方面,《史通》牵涉范围广泛,包括叙事、言语、题目、模拟、断限、书法、人物、编次、称谓、烦省等十多种问题,均属于撰史方法和写作技巧的内容,有的至今仍有参考价值。例如,刘氏以为"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为主",指出叙事是撰史的重要手法,而叙事最避忌繁芜之失。因此,刘知几主张叙事要"用晦",以为用晦"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可以达到"一言而巨细咸该,片语而洪纤靡漏"的目的(《史通·叙事》)。所以,《史通》既总结前史在叙事方面的好经验,又批评各史存在冗句烦词、雕饰词藻的病例,尤其反对骈文入史的做法。又如,在《言语》篇中,刘氏主张记录历史的言语,应随时代的发展而采用当代的语言,以避免"失彼天然"、今古不纯的弊他例举三传不学《尚书》之语,两汉多违《战策》之词的例证,反对撰史因袭古人词句,以记述后世言语,而提出使用"当世口语"撰史,以使"方言世语,由此毕彰"的要求。这些主张都有借鉴的价值。
此外,关于史料的搜集和鉴别问题,刘知几在《采撰》篇作了专门的探讨,以为史家撰述历史,如同"珍裘以众腋成温,广厦以群材合构",需要"征求异说,采摭群言",然后成为"不朽"之作。但是,由于史料来源不同,性质各异,尤需加以选择和鉴别,"苟不别加研核,何以详其是非?""故作者恶道听途说之违理,街谈巷议之损实"。对于失实的史料,不可低估其危害,以致"毁誉所加,远诬千载,异辞疑事,学者宜善思之!"
历史文献学
《史通》将唐代以前的历史文献,分为"正史"和"杂史"两大类。所谓"正史",指先秦经、传,唐以前的纪传史和编年史,以及唐代官修诸史;而"杂史"则分为偏记、小录、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别传、杂记、地理书、都邑簿等10种。他在《古今正史》中,先叙述唐以前正史的源流,从《尚书》至唐修诸史,逐一介绍各史的作者、成书经过、体例卷帙、后人注补的内容。然后,在《疑古》、《惑经》、《申左》、《杂说》诸篇中,对唐以前的历史文献,进行全面而具体的评述,并指出其矛盾、疏略之处。如《疑古》一篇,就条列10疑,对《尚书》等提出了批评;而《惑经》对《春秋》的批评,竟达12条。总之,《史通》所论范围极其广泛,以上概括为主要的三方面,当然不能包括其全面。
《史通》意义
应当肯定的是,《史通》对我国古代史学作出了全面的总结,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史学理论,成为唐代以前我国史论的集大成。刘氏的思想及其历史观,有几点是值得重视的。例如:他反对"历史的宿命论",以为历史上任何朝代的兴亡,人物的成败,都不是天命,而是人事。他在《杂说》篇等文中有所论述。他也反对以成败论英雄之正统历史观。在《称谓》篇、《编
次》篇中论述了这个问题。他甚至不主张"内中国而外夷狄"的大汉族主义的历史观。至于他敢于怀疑,则史料因此纠正,敢于非圣,则成见因此打破,这些都是他的科学精神。
当然,刘知几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史通》中有维护封建名教,诬蔑农民起义等论述,这说明刘氏也没有超出封建史家的立场和观点。
史学理论
许凌云将《史通》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以“史才三长论”为中心的史学理论和历史编纂学。简言之,就是辨指归以明史义,殚体统以明史法。而全书的灵魂是融合贯通、批判创新的“通识”观点。“通识”是刘知几判定善恶是非的原则和标准,是其通古今之变的方法(《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纪念〈史通〉撰成1280周年》,《山东社会科学》1990年第4期)。赵英从三个方面论证刘知几的史学:一、天命论与英雄史观杂糅的历史观,二、以封建正统观念为指导的历史编纂学,三、以维护封建史学严肃性为目的的史学的批评。作者由此得出结论:刘知几的史学,在本质与主流方面仍属于封建正统史学(《〈史通〉新论》,《内蒙古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江湄指出,《史通》对传统史学进行了第一次理论总结。刘知几继承发展了两汉魏晋南北朝以来的伦理史学思想,要求以儒家人伦社会学说解释历史的变迁,将史学的宗旨和目的总结为以儒家的伦理道德为现实社会树立政治统治和社会秩序的标准和规范,并制定了一整套自觉贯彻伦理主义史学思想的史学方法论(其核心内容在于对纪传体体例的总体设计),从而实现了“史义”和“史法”的统一,构成了中国史学上第一个严密的伦理主义史学理论体系,对中国传统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试论刘知几伦理主义史学理论》,《兰州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卢山红认为,《史通》之“通”,在全书中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详始究终的纵通,指的是用追本溯源的方式向人们呈现历史学某一方面的发展过程。凭借这种方法,刘知几不但把中唐以前许多史学现象的大致轨迹给描绘出来,而且还突出其中的质变,使人们从中获得某些带规律性的认识。二是横通,指的是一种广博的包揽度。它既表现出《史通》一书内容的广博,也表现了刘知几对许多具体问题的探讨。而“通识”是刘知几评价一部史书优劣的主旨,而不是最终主旨。刘氏史学评价的最终主旨是在广博而有返约,纵贯而知变化的基础上“成一家之言”。这正是他求通的目的所在(《关于〈史通〉之“通”的再探讨》,《汕头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
其他,如陈秉才的《论刘知几的史学思想》(《中国史研究》1979年第4期),符定波的《刘知几的历史方法论》(《常德师专学报》1982年第1期),赵俊的《〈史通〉方法论》(《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6期),许凌云、王学军的《试论刘知几的史学方法论》(《浙江学刊》1994年第4期),等等,均对此类问题作了有益的探讨。
学术渊源
白寿彝指出:《史通》“在形式上有近于《淮南子》的‘牢笼无地,博极古今’。……在内容和精神上,吸取了扬雄《法言》的传统,以反对诡说异辞;继承了王充《论衡》的观点,以攻击欺惑抵牾;重视了应劭《风俗通》的方法,以化除拘忌。并吸收了应劭辨识人物兼偏长短,陆景品藻贤愚善恶,刘勰评论古今文章等特点。”(《中国史学史论集(二)》)对刘知几及《史通》作追本溯源的研究,有利于分清和了解《史通》在学术思想方面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有利于中肯平和地对其进行学术定位。通过把握学术活动过程的源流变革,来揭示其发展过程中带规律性的东西更是不可缺少的条件。
许冠三以为:“刘知几师承遍及四部。……但其中以《左传》、《论衡》、《文心》三书尤具决定性作用。”“《左传》是刘知几史学入门师,仰慕的‘述者之冠冕’,创建实录史学原理之实存典范,影响于《史通》字里行间。”“从《史通》所言史之大用与要务看,更显得知几是《左传》学派之传人。”(《刘知几实录史学探源》,《中华文史论丛》1982年第2辑)许凌
云提出,刘知几继承了孔子、司马迁以来的优良史学传统,继承了扬雄、桓谭、王充以来的批判哲学的战斗风格,也继承了前人著作,尤其是王充《论衡》和刘勰《文心雕龙》的撰述形式,写出了《史通》。许文重点分析了司马迁继《春秋》之业思想和所开创的通史家的道路、王充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和怀疑批判精神、刘勰的史学思想与《文心雕龙》的编纂形式对刘知几的影响(《刘知几学术思想渊源》,《齐鱼学刊》1992年第1期)。符定波认为,刘知几把“史识”作为“好是正直,善恶必书”的高贵品质和勇敢精神,比孟子说得更明晰、更系统(《试论刘知几的史学渊源》,《常德师专学报》1982年第4期)。
谢保成指出,刘知几对历史著作的类别、源流和体例等方面的总结,是直接继承了《隋书经籍志》史部的分类和序论而加以理论化的(《〈隋书经籍志〉对〈史通〉的影响》,《中国史研究》1983年第4期)。
杨绪敏认为,《史通》与《文心雕龙》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史通》继承和发展了《文心》的某些史学观点,但不乏分歧之处;在对待儒经问题上,两书存在严重对立。因此,既不能忽视两书的某些内在联系,又不可简单地把《史通》说成是《文心》的仿效物。而应该客观地比较其异同,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史通〉与〈文心雕龙〉的比较研究》,《黄淮学刊》1989年第4期)。
学术著作的流传及影响,即是其学术价值的一种反映,更是时代思想特征的一种折射。苏渊曾把刘知几、郑樵、章学诚三人对于中国史学的理论体系,连类并举,辨其异同,进行了综合研究和初步总结。他指出:刘知几偏重“史法”,郑樵独具“史识”,章学诚更在“史意”上作创造性发挥。《史通》首创,重点放在编纂学上;《通志》继轨,全力集中在“独见别裁”的“义例”上;《文史通义》、《校雠通义》则从“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要求出发,抑马申郑,强调历史的整体和长流的观点,以建立史学新体系为目标。此文就刘郑章三人对文史批判的卓越成就,进行了初步概括,并把其中不同论点和前后继承扬弃的关系,略加疏证(《读史举要》第八章,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1版)。
杨绪敏针对《史通》问世以来,屡遭批评和贬抑,五代以后,流传日稀的情况,首先论述了《史通》在流传过程中的坎坷遭遇,分析了《史通》流传不广的原因,继而论述了刘知几史学思想对郑樵、胡应麟、章学诚等后世史家史学理论的影响,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史通》的重要价值(《论〈史通〉的流传及其对后世史学理论的影响》,《徐州师院学报》1992年第1期)。
编纂思想
中国古代史学家十分注重历史编纂问题,司马迁、班固、陈寿、范晔、荀悦等均在其具体的史学实践中运用并总结出有关历史编纂的多种方法,积累起丰富的经验。可以说,中国古代的历史编纂思想是丰富多彩的,史体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记述方法和技巧是灵活适用的,等等。《史通》对中国古代历史编纂成果从理论上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总结,成为有关中唐以前历史编纂的重要典籍。50年来众多研究《史通》的著述和论文对此多有涉及,成绩突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求真与实录是历史编纂的基本要求和核心问题,也是《史通》的重要内容之一。李秋沅的《〈史通〉的求实精神》(《史学史研究》1988年第2期)一文认为,《史通》的求实精神表现有三:一是从史书的体裁、史书的体例和史书的语言三个方面,论述了史书的编纂必须“因俗”、“随时”,才能忠实地反映出历史面貌。二是贵直书,斥曲笔。三是信灾祥,重人事。代继华的《刘知几论实录》(《史学史研究》1995年第3期),把唐初政治、史馆修史制度与刘知几的“实录”史学主张结合起来考察,认为刘知几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系统地从理论上对“实录”进行了全面的探讨和总结,形成了独具特点的实录史学原则。他把史学同现实生活的关系、史学的社会功用、史料学和历史编纂学、史学家的知识结构以及史学家对入史人物、文章和事件等的选择、历史评论和史学评论都纳入了这一“原则”范畴,以此来剖析和评判史书、史学家。尤其是刘知几敢于尖锐地批评孔子、“御撰”《晋书》以及其它一些唐修“正史”、史馆所编撰的“唐史纪传”,等等,“实录”原则就是其坚实的基础和出发点。
第二,关于刘知几对《史记》、《汉书》的评论。《史》、《汉》二史是中国古代纪传体史书的代表作,一通史,一断代,司马迁和班固的思想博大精深。刘知几对于二人的评价表现出较多矛盾。80年代围绕刘氏是否“尊班抑马”出现争议。刘文英说,刘知几常推纪传体断代史,抑通史。抑马扬班,从当时编修史书的实际来看,也有道理(《〈史通〉的历史地位》,《文史哲》1981年第6期)。许凌云的《试评刘知几纪传史评论的失误》(《中学历史教学》1983年第5期)、《刘知几“抑马扬班”辨》(《江汉论坛》1984年第11期)、《刘知几关于史议体例的评论》(《史学史研究》1985年第4期)三文主要认为刘知几从总体上贬低了司马迁而抬高了班固。
施丁认为,刘知几肯定了司马迁的独创精神、实录精神和史学才华。因此,全面来看,刘知几对《史记》是一分为二的,指出长短,而以长为主(《论刘知几和章学诚之评司马迁》,《司马迁研究新论》,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一版)。贾忠文指出:关于纪传史源流的评论,刘知几明确主张《史》祖《汉》流,并未抑马扬班。关于纪传史诸体评论,刘氏只是无创新而已,并无抑马之说。关于《史》、《汉》两家之评论,刘固然批《史》扬《汉》不少,但对《史记》赞誉和对《汉书》责难也很多,因此也谈不上“抑马扬班”(《〈史通〉“抑马扬班”再辨——与许凌云同志高榷》,《江汉论坛》1990年第10期)。
许凌云认为,刘知几探讨史家主体意识即史家修养是对史学系统总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史学理论的灵魂和精髓。刘知几对此认识,主要表现在“史学三才论”和“书法直笔记”的理论体系中。这二者结合起来,构成刘知几对历史认识主体素质的全面要求(《论刘知几的史家主体意识》,《孔子研究》1989年第3期)。第三,关于刘知几提出的“史才三长论”。“三长论”指的是史学家的知识结构。知识结构作为各种知识合理有序的搭配,是史学家能否胜任其研究和编史工作,尤其是其能否创造性地推动史学进步的关键条件之一。
关于“三长论”何时提出,渊源何在,“史识”与章学诚所提出的“史德”的关系,均存在不同的看法。郑力认为,刘知几提出“三长论”,在长安三年(公元703年)(《略论刘知几和他的〈史通〉》,《新建设》1958年第2期)。对刘知几提出的“才、学、识”,较普遍的意见认为是从古代的“文、事、义”和“意”演变而来的。“三长论”是对以往史学的总结,也是中国古代史学理论的一个重大发展。
高振铎的《刘知几和他的史才“三长论”》对以上两种观点均表异议。他认为,刘知几提出“三长论”应在开元初年,具体时间是公元713年。其理由是,郑惟忠任礼部尚书在开元初年。其次,只有修史多年的体会才可能洞察得这样深刻。对于“三长论”的渊源。高文认为,“才、学、识”不是“文、事、义”和“意”等演变而来的,演变而来的讲法似是而非,关键在于怎样理解“文、事、义”和“意”等概念的内容。“文”与“才”并不相配,“事”与“学”也不相类,“义”到象是“史识”,但刘知几在《疑古》、《惑经》中根本反对孔子不直书的史法。“意”和“义”也不能相提并论,范晔讲的“意”不是论史,而是论文学作品,论文章如何表达一个人的心意(《东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丛书》第三辑《中国古代历史人物论集》,1980年)。
关于“史识”与“史德”的关系。仓修良的《史德史识辨》认为,二者所指的含义和内容不是一回事。“史识”是指对问题的看法或见解,如刘氏的“独见之明”。“史德”则指史学家能否忠实于史实的一种品德。因此,无论从字面或字义来讲,“史识”都无法解释出具有“史德”的内容来(《中华文史论丛》1979年第3辑)。姜胜利认为,
“史德”的基本内容在刘知几所论的“史识”中已经具备了。章学诚误解了刘知几“史
识论”的涵义,特撰《史德》强调其是“史识”中不可缺少的部分,用以标明他与刘知几在“史识论”上的区别。因此,章学诚对史学应具备的条件所作的理论阐发,不在于首倡“史德论”,而是深化和发展了刘氏的史才“三长论”(《刘知几章学诚史识论及其相互关系》,《史学史研究》1983年第3期)。
史料学思想
《史通》在这方面表现出独特的思想内涵,在中国古代史料学的发展过程中有相当的地位和影响。
许凌云依据白寿彝在《中国史学史》第1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版)第20页中提出的史料学应分为理论的、历史的、分类的和实用的四个部分的思想,认为史料学的学科体系应包括史料学理论、史料学史、史料分类学和史料应用学,并以此展开论述。首先,他认为,刘知几提出“先人之急务、治国之要道”的史料学任务。史料能否起到“劝善惩恶”的作用,关键取决于史料的真实性。为此,自然要提倡直笔,反对曲笔。刘知几还具体阐明了史料与史学的辩证关系,将史籍分为“当时之简”和“后来之笔”,重视史料记载,认为它是史学工作的基础。其次,许指出,只要将《史通》中的《史官建置》、《古今正史》、《杂述》和《六家》、《二体》联系起来,可以看出中国史料发展的历史过程。刘氏提出“六家二体[4]”说和“杂述十品”的史籍分类意见,《尚书》、《春秋》、《左传》等入于正史更是“一大发明”。
许凌云还指出,刘知几论史料的运用,提出搜集史料要广博,择善要区分虚实真伪。对于如何辨伪,刘氏提出这样的原则:一是区分史料的性质,二是确定真伪。怎样实行辨伪原则,刘氏又提出四点:据理,考察是否合乎于自然规律和社会实际情况,是否自相矛盾。(《刘知几的史料学思想》,《史学史研究》1990年第2期)耿建军则从刘知几纂修《起居注》与《实录》,私撰《史通》,以经入史,倡立制册章表书,区分史料与史书,论史才三长,论史料的博采与善择,论史料编纂的具体方法等方面去考察刘知几丰富的史料编纂思想(《刘知几对史料编纂的论述》,《档案学通讯》1993年第2期)。
耿天勤提出,在唐代,刘知几首倡辨伪,他从史料学角度去辨经书中的伪事、虚语,去辨其他各种伪说和伪书。更重要的是刘氏确立起辨伪的原则和方法。其辨伪的基本原则是实录直书。其方法是强调:考察记事是否符合“理”,记事有无矛盾,记事与可靠文献是否相乖,记事在同时代的目录书有无记载,记事的语言文体是否与时代相符,多种有关材料是否一致。耿天勤认为,刘氏的辨伪对明代胡应麟《四部正伪》影响甚大(《刘知几对辨伪的贡献》,《山东师大学报》1992年第6期)。
历史文学理论
蔡国相分析刘知几的文论思想说:刘氏严厉地批评了当时形式主义文风;提出“尚简”原则,贵创新,批因袭;推崇方言今语,要求著述体现地域性、民族性,富于时代感。刘氏的文论思想不仅对唐及后世的史学理论,而且对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影响(《〈史通〉所体现的文论思想》,《锦州师院学报》1990年第2期)。史学中所使用“历史文学”一词,即指对真实的历史记载进行必要的艺术加工,以编撰出既尊重历史事实又有文彩的史书。李成良、邱应元认为,刘知几首建了中国的历史文学理论,提出了两条基本原则:实录与简语。这两条基本原则既是《史通》历史文学理论的基本内容,又是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实录——博采,真实性;简语——善择,艺术感染力。二者既是思想内容和载体形式的统一,又是史家思想品质与艺术的统一。这两条基本原则既是对唐以前历史典籍的总结,又成为判断史籍撰写是否成功的两条基本标准。围绕此原则,《史通》从六个方面阐发了历史文学理论:即历史典籍与现实的关系,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史籍与史料的关系,语言与史
籍的关系,史籍的继承与发展问题,史学批评问题。同时,刘知几提出的“史识”也是建立在这两条原则基础上的。简语是史识的艺术修养,实录是史识的政治品质(《〈史通〉的历史文学理论》,《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88年第1期)。
韩盼山指出:刘知几对史传文的写作提出了实录直书的写作原则、“简要”为主的叙事标准、“言必近古”的语言和才学识三长的自身修养的要求(《刘知几史传文的写作观念》,《河北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
贡献影响
刘知几针对官修制度的弊端,提出“一家独断”的主张,对史馆弊端提出了“五不可”之论,从而指出了官修制度的改革方向(《史学冲突与〈史通〉立场》,《江苏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许凌云认为,刘知几系统地考察了史官制度,自己又在史馆修史多年,因此,他对史官的批评切中弊端。设馆修史“五不可”归纳有三:长官意志、曲笔、责任不专,结果是严重限制了史家的创新精神。刘知几批评史馆成了官僚主义的衙门,权贵结党营私的场所。设馆修史“五不可”也是刘氏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因为史馆堵塞了“一家独断”之路(《刘知几评史馆修史》,《东方论坛》(青岛)1994年第3期)。刘知几所处时代的史学思潮有两大特征:一是世族势力和新兴地主官僚在史学领域的矛盾冲突,二是官修制度和一家独断的矛盾冲突。唐代围绕氏族志修撰的斗争就典型地反映了世族地主官僚和新兴地主集团在史学领域的斗争。对此,刘知几站在新兴地主集团的立场上,反对以谱系之书、家史入国之正史。官修制度的确立,对古代史学的发展,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官修制度使史书包含的内容更丰富,但同时官修制度强化了对史学的控制,严重限制了史家个人创造力的发挥,并使史书曲笔不实明显突出。
代继华强调刘知几敢于对圣人及其所修儒家经典进行大胆尖锐的批判,在封建社会中是不多见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他能在初唐“不拘守先儒章句”的有利思想氛围中,能正确地运用经史相分的观点,冲破尊经抑史思想的束缚,对他认为是孔子所作的《尚书》、《论语》和《春秋》提出了“疑、惑”,显示出刘知几敢于反传统、勇于探索和创新的精神。(《经史分合与〈疑古〉〈惑经〉》,《重庆师院学报》1991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