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名词解释(2)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8-09-01



32、客观世界:指“物质的、可以感知的世界”,是人的意识活动之外的一切物质运动的总和。从内容上看,它包括两个部分,即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前者不依赖人的活动而独立存在,后者行成于人的实践活动之中但又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二者的共同之处就在于,它们都是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物质存在,而非意识、观念的存在或集合休。自然存在和人的社会存在的统一构成 “外部世界”或“物质的世界”、即客观世界。

33、自在世界:自在世界又称天然自然。是人类世界产生前的自然界和人类实践活动尚未深入到的自然界。

34、人化自然:就是指被人的实践改造过并订上了人的目的和意志烙印的自然。

35、人类世界:又称属人世界,它是指在人类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统一体。具有客观实在性和社会历史性。

36、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说,是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矛盾的观点来考察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法有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37、形而上学:用孤立的、静止的、观点来考察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38、劳动对象:是指人们通过自身劳动对之进行加工,使之成为具有使用价值以满足社会需要的那一部分物质资料,包括未加工的自然物和已经加工过的物体。

39、国家: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的工具,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尽管国家也管理一些公共的社会事物,但其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40、阶级:指特定经济结构中的人群共同体。阶级的划分是由人们在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和结成的不同关系决定的,区分阶级的根本标志,是看其同生产资料的关系,是否占有生产资料,是否占有其集团的劳动。

41、国体:即国家的根本制度,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42、政体:即政权的构成形式,指一定的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保护自己、反对敌人的政体机关,即统治阶级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去实现自己的统治。

43、生产方式:是指劳动者和劳动资料即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特殊方法和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

44、生产力:标志人类改造自然的实际程度和实际能力的哲学范畴,是人类改造自然使其适应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生产力由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三大要素构成,其中劳动资料中的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程度的测量器和指示器,是生产力发展程度的主要标志和集中体现。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45、生产关系: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从静态上看,生产关系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和产品分配关系所构成,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从动态上看,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构成了生产关系,其中,生产这一环节居于主导地位。

46、社会的观念结构: 是指由各种意识形态构成的有机系统,它包括哲学、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观念、宗教观念、艺术思想等系统化、理论化的社会意识及其联结方式。它与政治上层建筑相对应,是社会的观念上层建筑。

47、社会经济结构:又称经济基础,就是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其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经济结构的性质。

48、社会政治结构:建立在经济结构之上的政治法律设施、政治法律制度及其相互关联的方式,包括政党、政权机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和关于政权的组织形式、立法、司法、宪法和规程等。政治结构又成为政治的上层建筑。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政治结构反映的是阶级或阶层的经济利益。其中,国家政权是政治结构的核心。

49、社会文化结构:又称观念结构,指哲学、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观念、宗教、艺术等意识形式的联结方式。在阶级社会中,文化往往具有意识形态性。

50、上层建筑: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的政治、法律、宗教、艺术、道德、哲学等观点,以及同这些观点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等制度和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部门等设施。前者叫思想或观念上层建筑,后者叫政治上层建筑。

51、社会基本矛盾: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两对矛盾共同组成,社会基本矛盾决定着社会发展的形式、内容和方向。

52、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及其变革的方向;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同时这种反作用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这一规律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的矛盾运动表现出来。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

53、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巨大的反作用,在二者的矛盾运动中,经济基础始终是决定的力量,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取决于并服从于经济基础的性质、水平和要求。

54、社会形态:是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

55、阶级斗争:利益根本对立的阶级之间的对立、冲突和斗争。阶级斗争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和特殊表现,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56、人民群众:在量上指大多数,在质上指对社会历史起推动作用的人们。人民群众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大多数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57、生产力标准:指把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判断我们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作为判断我们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作为判断社会制度是否优越和进步的根本标准。

58、群众观点: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观点,其基本内容是,坚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以及虚心向群众学习的观点。

59、社会形态:标志着社会结构的类型是指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观念结构的统一体。

60、社会经济形态:指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它同经济基础是同一序列的范畴;而社会形态既包括经济结构,又包括政治结构和意识形态,它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

61、历史选择性:实际上是指人的活动具有选择性,即具体的历史主体以一定的方式在可能性空间中有意识、有目的地指向确定对象的活动。

62、社会存在:又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指构成社会生活的物质因素的总和,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其中,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是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生产方式则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是社会存在的根本内容。

63、社会意识:指社会生活中的精神现象及其过程,包括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也包括社会心理与自发形成的风俗、习惯。

64、人的价值:人的本质存在于具体的人性之中,是人性中实质性的内容。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所规定的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或意义,即为人的价值。把握人的本质和价值及其实现,是追求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主体性的前提。

65、人的社会价值:是人对社会的积极的、肯定性的作用和奉献,是人在社会中体现的对于社会的意义,即人对于社会的价值,或者说,人的社会价值就是个人的创造活动对于社会的需要。

66、人的个人价值:即个人的存在和行为对于自身的意义,或者说人的个人价值,就是个人通过自己的活动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人的个人价值还表现在人有自尊、自爱、自强的需要,需要他人和社会的理解与尊重,这是个人作为人所应有的价值。人的个人价值的最高表现,是人的自我实现和个人的全面发展。

67、人的本质:即人的本质属性是人之为人的内在根据。

68、联系:或关系作为哲学范畴,包括一切事物、现象、过程之间及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联系既是客观的又是普遍存在的。

69、发展:事物从低级向高级、从量变到质变的运动变化过程。发展的最本质含义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70、肯定:事物内部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确定这一事物是它自身而不是别的事物的方面。

71、否定:可以在三重意义上使用否定,一是否定的方面,即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或因素;二是否定的环节,即把事物的发展和联系统一起来的环节;三是否定的阶段,即否定之否定规律发展的第二阶段──从肯定到否定的阶段。

72、辩证否定:又称“扬弃”,事物自身的否定,是事物本身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的统一,是新事物对旧事物既克服又保留。

73、中介:指的是两个事物之间的中间联系,任何事物之间不论存在多大差异,都可以通过中间联系沟通起来。

74、系统:是诸多要素相互联系的整体,或者说,系统是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所构成的整体,要素是整体中的各个部分。

75、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的、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

76、旧事物:则是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丧失其存在必然性的、日趋灭亡的东西。

77、决定论:是一种承认并说明事物和过程具有普遍制约性构思想、观点和理论,是关于事物具有因果联系性、规律性、必然性的学说。辩证唯物主义对世界的发展持辨证决定论的观点,认为普遍联系与永恒发展的统一既是世界运动发展的终极原因,也是每一个具体事物何以这样发展而不那样发展的具体制约过程,它表明世界上万事万物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是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过程。

78、目的论:认为人间万事万物均是由神或神秘力量按一定目的预先安排的,人只能听从“上帝”、“天意”、“天命”的摆布,人类历史是“神定的一种秩序”。目的论实际也是一种“决定论”,是一种反科学的“决定论”。

79、非决定:论否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否认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和必然性,认为事物运动不受因果关系制约,没有规律和秩序可寻。

80、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中合乎规律的、确定不移的趋势,是一定条件下的不可避免性和确定性。

81、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某种摇摆、偏离,是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82、规律: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83、现实性:是指当下的一切事物、现象的实际存在性。

84、可能性:是指现实事物所包含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85、质量互变规律:揭示出质和量是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的两个最明显的属性,量变和质变是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变化过程中的两种最基本的形式或状态。量变导致质变,质变又导致新的量变,事物就以质量互变作为自己的运动形式。

86、对立统一规律:揭示出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容和动力,它表明,事物内部固有的矛盾性即同一性和对立性,既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也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对立统一规律或矛盾规律是事物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内在根据。

87、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矛盾运动的进—步的展开。这一规律揭示矛盾引起的发展,是肯定自身一—否定自身而转化为他物——否定这一否定再回到自身的前进运动。把握这一规律,就可以从整体理解事物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全过程。

88、范畴:即基本的概念,是人的思维对事物、现象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每门科学都有自己特有的一系列范畴,如力学有力、质量、速度、功。各门具体科学的范畴,只在自己所研究的特定领域内具有普遍的意义。

89、哲学范畴:则是反映整个世界普遍本质的最一般、最基本的概念。

90、唯物辩证法的范畴:是对事物、现象间最普遍的辩证联系或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

91、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即指与人类意识想区别的自然运动、社会过程的辩证法,是以客观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形式出现的各种物质形态运动发展的规律。

92、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即是指以概念作为“细胞”的思维运动发展的规律。

93、实践辩证法:是人这一主体有意识的社会化的行为,是人有目的的运动过程。

94、质:就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所固有的规定性。特定的质就是特定的事物存在本身,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某物之所以存在,之所以是它自己,并与他物相区别,就是出于它具有自身的质的规定性。由于各种事物都具有自身的特定的质,因而世界上的事物呈现出五彩缤纷、千差万别的生动景象。

95、量:和质一样,也是事物所固有的一种规定性,它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96、度:就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数量界限。

97、量变:即事物量的变化,是事物在原有性质的基础上,在度的范围内发生的不显著的变化,包括数量的增减、场所的变动、组成要素排列次序的变化和事物功能的变异等形式。

98、质变:是事物性质的变化,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质变表现为根本性的、显著的突变,是对原有度的突破,是事物的连续和渐进的中断。统一物的分解,相持、平衡和静止的破坏等,就是质变过程中呈现的面貌。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这是区分量变与质变的根本标志。

99、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或者说,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同一属性又称同一性,它们是矛盾所固有的两种相反而又相成的基本关系或基本属性。

100、矛盾的同—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一种趋势和联系。

101、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互相排斥的属性,体现着对立双方互相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102、矛盾的普遍性:有两重含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矛盾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矛盾的这种普遍性又是客观的,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

103、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包含着矛盾的普遍性,共性寓于个性之中。

104、根本矛盾:是指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并规定事物及其过程本质的矛盾。

105、非根本矛盾:是不规定事物及其过程基本性,也不一定贯穿事物发展过程始终的矛盾,如生物运动中包含的物理、化学等性质的矛盾,虽然贯穿于生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但它们并不规定生命过程的本质,因而是非根本的矛盾。

106、主要矛盾:是处于支配地位的、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事物复杂矛盾体系中的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107、非主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的、对事物的发展过程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主要矛盾起着主导的作用、而非主要矛盾处于支配的地位;前者为矛盾的主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由矛盾主要方面决定的。)

108、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双方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另一方面则是矛盾的非主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109、内因: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事物的内部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原因。坚持内因论也就把事物的运动发展看做是事物自我运动、自我发展。

110、外因: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对立统一,即外部矛盾。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111、反映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观点。它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根本前提出发,明确指出客观世界是认识的源泉,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人的认识内容是客观的,形式是主观的。反映论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路线”。

112、能动的反映论:马克思主义反映论的根本特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之所以是能动的,是因为它把实践引入了认识论,把辩证法贯穿于认识过程。

113、先验论: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根本特点。它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前提出发,把人的意识说成先天就有的东西,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的东西,物质世界反而是这种意识的产物。先验论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路线”。

114、肯定方面:是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为他自身而不是他物的方面。

115、否定的方面:是事物中促使它灭亡的方面,即破坏现存事物使它转化为他物的方面。

116、认识的反映性或摹写性:是指人的认识必然是以客观事物为原型的,在人的认识当中一定含有反映或摹写某种客观事物的内容。坚持人的认识具有反映性或摹写性,也就是坚持了认识的客观性。

117、认识的主体系统:在认识系统中,最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担负着使实在客体向观念转化任务的是认识的主体系统。

118、认识客体:是进入人的认识活动,被主体的观念把握活动所指向的客观对象。

119、认识中介系统:是以各种形式的认识工具、认识手段为结构要素,并包括运用和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在内的复杂系统。

120、物质性认识工具:指主体以观念方式把握客体所凭借的物质手段或物质条件,它是认识中介系统的基础性成分。物质性认识工具是随着实践和认识活动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121、观念(知识)性认识工具:主要指以观念形态存在的观测框架和思维框架,前者指观测客体的时空构架,后者指进行思维的概念、范畴以及思维方式等等。它们是主体观念把握客体所不可缺少的手段。

122、价值关系: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即主体对客体的需要同客体满足主体需要之间的关系。在主体和客体的价值关系中,客体是作为价值的承担者,即能够满足主体的某种物质的或精神的需要的物质载体而出现的。

123、审美关系:同价值关系有密切的关联,但又不完全等同。价值关系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功利关系,而审美关系则往往是超功利的。人类的实践活动一方面是为满足某种实际需要,或达到某种功利目的而进行的;另一方面,当着这种活动和活动的成果感性直观地显示出人类战胜各种困难的创造性、智慧、力量和才能,成为人的自由的感性现实的确证和肯定的时候,它就会在满足人的功利需要之外,引起一种与功利需要的满足所产生的愉快有质的区别的精神的愉快,这就是本质意义上的美感。在审美活动中,人成为具有审美知觉的、能够欣赏美的审美主体,客体成为审美客体、审美对象,即人按照美的规律塑造的各种物体和具有审美价值属性的对象性存在。

124、理性认识:认识的初级阶段。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而产生的一种关于事物现象、事物外部联系、事物各个片面的认识。形象性和直接性是感性认识的特点。感性认识有三种形式,即感觉、知觉、表象。

125、感觉:是人通过不同发感觉器官对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是意识和外部世界的直接联系。

126、知觉:是在各种感觉的基础上形成的、由多种感觉组合成的整体。

127、表象:是人的大脑对过去感觉与知觉的回忆和再现,即当感觉和知觉所反映的对象离开后,人的大脑对感觉和知觉到的事物所留下的印象。

128、现象:是指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的外在表现。

129、本质:是指事物的根本性质,是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所谓把握事物的本质就是指认识和把握事物产生的原因、固有的矛盾、发展的规等。

130、去粗取精:是指对已经搜集到的大量感性材料进行分析、筛选,舍弃与本质无关的或关联度不大的现象,抓住与本质有密切关联的现象。

131、去为存真:是指对感性材料进行分析、鉴别,舍弃假象,抓住真相。

132、由此及比:是指把大量个别的感性材料联系起来思考,从总体上进行研究,从而发现隐藏在现象背后的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

133、由表及里:是指透过事物表现出来的感性的具体的特征,抽象出事物内在的一般规律性,形成概念和判断的系统,达到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

134、后思或从后思索:就是指对事物的分析遵循着一条同实际发展完全相反的道路,它是从已经完全正确的结果,完全确定的材料出发,是从结果反思过程、从现实透视历史,通过对过程和历史的透视由结果追溯原因,从而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性。

135、反思:是对理性思维的结果再进行思维,是对思维的思维,因而是一种抽象化程度更高的理性思维。

136、知性思维:是指运用普通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则,形式逻辑是知性思维的集中体现。

137、辨证思维:是立足于概念的辨证本性,通过揭示思维形式的内在矛盾而深刻地揭示事物本质的思维过程。

138、真理: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人的认识是—种极为复杂的活动,能够产生正确和错误两种不同的结果,即真理和谬误。认识的真实性依赖于同事物实际相符合,这就是“实事求是”。与此相反,谬误则是同客观实际及其规律相违背的思想内容,是认识主体对客体本来面目的歪曲反映。

139、绝对真理:真理的绝对性。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任何真理都是客观的,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二是人类的认识按其本性能够认识发展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就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一次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140、真理的客观性或客观真理:指在真理性的认识中包含着不以人和人类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

141、真理的相对性或具有相对性的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过程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总是有局限的、不完全的。

142、真理的具体性:是指具体的主观和客观在具体的条件和范围内的一致。

143、逻辑证明:是指运用已知的正确概念和判断,通过一定的推理,从理论上确定另—个判断的正确性的逻辑方法。

144、价值:是事物或现象(包括物质的、制度的和精神的事物或现象)对人的需要而言的某种有用性,对个人、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生活和活动所具有的积极意义。

145、价值的主体性:是指价值本身的特点直接同主体的特点相联系,价值的特性表现或反映人的主体性的内容。

146、评价:就是主体在对客体属性、本质和规律认识的基础上,把自身需要的内在尺度运用于客体,对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进行评判。

147、评判:是人的意识对主体与客体之间现实的价值关系的反映,它所反映的是主体需要与客体属性之间的联系。

148、价值评价:也叫价值判断,作为主体观念活动的结果,表现为人们对一定客体是否具有满足主体需要的属性所作的肯定或否定的判断。

149、真理原则:就是人类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包括人自身),追求和服从真理。

150、价值原则:就是人类必须按照自己的尺度和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使世界适合人的生存和发展。

151、“真”:是获得了或达到了真理的境界,是主体在思想和行为上充分接近和适合于客体的必然性。这是主客体之间达到实质性统一的第一种状态。没有这种状态,人的活动不可能获得成功。求真、守真是人类第一个理想的目标和境界。

152、“善”: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善,仅指道德上合乎待人处世的规范,广义的善则包括使人在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中各方面需要(经济的、政治的、道德的、文化的等)得到满足的实际价值。功利和道德上的价值都可以称为善。就其普遍本质来说,善是实现了主体必然性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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