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银行学》学习笔记
一、货币 1.信用货币、电子货币、0M、1M、2M、准货币 信用货币是货币的较高发展形式,它是指作为货币的价值大于其作为商品的价值的货币。它替代金属货币,在商品经济中充当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①货币执行流通手段职能时,只在买卖瞬间起作用,人们只关心其购买力,并不关心货币本身有无价值,所以就为不足值的铸币及纸币代替金银执行流通手段职能提供了可能;②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时,以价值的单方面转移为特征。在较发达的商品经济下,商品赊销、延期支付等信用方式产生并发展起来,而在货币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中直接产生了信用货币。信用货币作为一般的交换媒介须有两个条件:其一是人们对此货币的信心;其二是货币发行的立法保障。 电子货币通常是指利用电脑或贮值卡所进行的金融活动,或指利用电子计算机系统储存和处理的电子存款或信用支付工具。 0 M 是指流通于银行体系外的现钞,即居民手中的现钞和企业单位的备用金,但不包括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由于这部分货币可随时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因而具有最强的购买力。 1 M (狭义货币)是由 0 M 加上商业银行活期存款构成。活期存款是指一种不需要事先通知,凭支票便可随时提取或支付的存款,也称支票存款。由于 1 M 是现实的购买力,对社会经济生活有着最广泛而直接的影响,因此,许多国家都把控制货币供应量的主要措施放在这一层,使之成为政策调控的主要对象。 2 M (广义货币)是由M1加准货币构成。准货币是指由银行的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外币存款以及各种短期信用工具,如银行承兑汇票、短期国库券等构成。其本身并非真正货币,但由于它们经过一定的手续后,能比较容易地转化为现实的货币,加大流通中的货币供应量,故也称亚货币或近似货币。 2 M 层次的确立,对研究货币流通整体状况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对金融体系发达国家的货币供应的计量以及对货币流通未来趋势的预测均有独特的作用。
2.货币制度、本位币、辅币、有限法偿、无限法偿、货币发行准备制度
货币制度是指一个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该国货币流通的结构、体系与组织形式。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