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宁波大学621综合课1初试考研真题(B卷)

本站小编 Free考研网/2019-05-28

《法理学》部分(共40分)论述题(每题20分,共2题,计40分)
1.论述法律权利的意义及理论基础。
2.针对文学作品,法国学者罗兰·巴特在《作者之死》(1968年)中,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即“文本一旦诞生,作者即死亡”。请以此为基础,阐述为何需要法律解释。《宪法学》部分(共40分)
一简答题(每题5分,共4题,共20分)
1.简述社会主义宪法的主要特征。
2.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3.简述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
4.简述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原则。
二论述题(共1题,共10分)
结合宪法的规范和实践,谈谈你对宪法作用的认识。
三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10分)
2015年10月,杭州市居民潘洪斌骑行的电动自行车被杭州交警依据《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扣留。潘洪斌认为该条例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之外,增设了扣留非机动车并托运回原籍的行政强制手段,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潘洪斌于2016年4月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建议对《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审查,请求撤销条例中违反行政强制法设立的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上述材料,结合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谈谈你对我国合法性审查的认识。


《刑法学》部分(共40分)
一简答题(每题6分,共3题,共18分)
1.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主观罪过形式。
2.试述盗窃既遂的几种学说。
3.试述“交通肇事罪”的构成条件。
二理论分析题(共1题,共12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四十四条设置了“终身监禁”刑,适用于贪污贿赂犯罪,具体规定为: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学术界对“终身监禁”的法律性质和适用范围存在很大分歧,大致形成如下五种观点:
1.认为是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纯粹死刑缓期执行之间的“中间刑”;
2.认为“终身监禁”是在执行无期徒刑这一刑罚种类过程中仅针对重特大贪污贿赂犯罪适用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方法;
3.认为“终身监禁”是部分死刑立即执行的替代措施;
4.认为“终身监禁”从本质上看其属于死刑,是一种与现有的死缓有别的死刑执行方式;
5.认为“终身监禁”只是“不得减刑假释”的同位语,是多余的语言,终身监禁是死缓适用的一种情形。
问题:
1.请说明我国设置终身监禁的立法背景及其立法目的。(5分)
2.请对上述五种观点进行分析评价并说明自己的观点。(7分)
三案例分析(共1题,共10分)
甲乙二人发现丙私下里销售某单位生产的半成品之后拦住丙的汽车,持刀威逼丙交出财物。结果丙只有几百元钱,甲乙很不甘心。上车持刀逼迫丙开车回家,劫持丙到丙的家中,拿走3万元现金。然后又拿着丙的存折,挟持丙到银行取出20万现金。另有一个30万的存折一时无法取出。甲乙把存折交还给丙,但要其打个30万元的欠条并告之一周后交出30万元,否则就揭发检举丙销售某单位半成品的事实。丙被迫打30万元的欠条后,甲乙才放了丙。
问题:请用刑法对本案的法律性质及其定案依据进行分析。(10分)《国际私法》部分(共30分)
一论述题(每题10分,共2题,共20分)
1.试述“最密切联系地原则”在我国国际私法中的应用。
2.在涉外无人继承财产问题上,我国应以何种名义取得无人继承的财产,为什么?
二案例分析(共1题,共10分)
简述以下判决的法律依据。甲是一瑞士公民,在法国有住所,在英国有动产,有一独生子。甲死在法国,留下一项遗嘱,将在英国的全部财产交给其子。其独生子在英国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其父的全部财产。英国法院按瑞士实体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应继承90%的遗产)判决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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