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内容来自免费考研论坛,请点击查看全文
http://bbs.freekaoyan.com/viewthread.php?tid=38648
屯田
为了解决军队的粮食问题,曹操接受了枣祗、韩浩等人的建议,实行屯田。屯田分军屯民屯两种,民屯由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屯田都尉负责;军屯由司农、度支校尉、度支都尉负责。民屯的农民称屯田客或典农部民,与国家按四六或对半分成。军屯的生产者称屯田兵或田卒。屯田制度促进了北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复客制
国家允许官僚大族所占有的佃客免除赋役。他们的佃客多由国家赐予,如东吴政府曾赐吕蒙“寻阳屯田六百人”。他们的佃客也有自行招募的,但也不向国家服役纳税。
世袭领兵制
东吴政权允许大族将领率领的兵可以世袭。东吴的兵需为将领种地,服各种杂役,实际上是将领的农奴。
九品中正制
又称九品官人法。曹魏建立后由吏部尚书陈群提出。它的主要内容是,在各州郡选择「贤有识见」的官员任「中正」,查访评定州郡人士,将他们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作为吏部授官的依据,实际上官员都从世家大族中选定,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情况。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都以此制选官。
门阀
所谓门即门第,指家世族望;阀即阀阅,指功绩资历。门阀初指政治中累世显贵之家,其后形成为以门第阀阅为依据的等级制度和观念。自秦至西汉,官僚进尚不受门第阀阅所限制,不少公卿多为寒族素士。东汉时,由于世家大族垄断察举徵辟,操纵乡闾清议,门阀观念遂逐渐形成。但门阀成为一种政治制度,则是在魏晋以后。
士族
士族亦称「世族」、「势族」,与庶族相对。士族是指魏晋南北朝时期累世高官、享有特权之门阀贵族。士庶之际,实如天隔。二者舆服有别,彼此不通婚,不共坐,等级森严。士族可占田地,封山护泽,荫庇佃客部曲,有免赋免役、门荫子弟仕进之特权。其有侨姓、吴姓、郡姓、虏姓、膏梁、甲族、冠族、著姓、右族、华腴、旧族、高门之名。士族盛于两晋,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东晋时士族轮流把持朝政,至南朝渐衰,寒人始掌机要。
荫客制
两晋时期有关户籍的一项法令规定。西晋占田令规定官吏可以按照品级的高低荫庇亲属,多者可以至九族,少者可以荫三世。宗室、国宾、先贤后人及士人的子孙待遇相同;除荫亲属外,还可以荫衣食客及佃客:六品以上可以荫衣食客二人,七、八品二人,九品及御前护卫可荫一人;佃客则一、二品可荫五十户,三品十户,四品七户,五品五户,六品三户,七品二户,八、九品一户。荫客制使官僚荫客受到法律保护,西晋在荫客制普遍推行的同时又规定了荫客的数量,即国家在承认荫客的同时又试图在一定程度上加以限制,但是这种限制并没有完全起到作用。西晋时期,大官僚奴客众多,大大超过了法令允许的数量。至东晋,南北大族荫客现象也十分严重,达到毫无限制的程度,以致政府和大族在争夺劳动力方面形成激烈矛盾,出现了南北两方检括户籍的行动。
世兵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通行的兵役制度。世兵制创立于三国,盛于西晋,东晋南朝逐渐衰落。所谓世兵制,就是将士兵全家从普通百姓中抽离出来,使其脱离民籍,集中居住,变为军籍,除了士兵本人终身为兵外,其家口世代亦需为兵,士死,其寡妻遗女也要配士家。由是世兵制使服兵役成为一部分人的特定义务,这部分人称作士,其家成为士家或军户。北朝后期,世兵制逐渐为府兵制所取代。
占田制
西晋颁布的土地、赋税制度。是战国、秦汉以来「名田」制度和限田政策的产物。晋初社会经济有所发展,土地兼并渐趋严重,为加强对自耕农民的控制,及限制土地兼并,以保证国家赋税徭役的徵发,太康元年(280年)灭吴统一全国后,西晋政府遂颁布占田、课田令。占田、课田令规定: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减半,次丁女不课(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为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官吏以官品高卑贵贱占田,从第一品占五十顷,至第九品占十顷,每品之间递减五顷。此外又规定可依官品高低荫庇亲属,最多可至九族。
户调制
西晋时,废除九品混通制,实行定额租税制,即一夫一妇的家庭,纳户调帛一匹、粟二石。民年十五岁以上未娶妻的,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能从事耕织的壮年奴婢,八口出一夫一妇之调。耕牛二十头,出一夫一妇之调。产麻之乡,以布代帛,数同。户调制度的实行,改变了过去赋税徵收的混乱现象,对于自耕农来说,户调有所减轻;对于大地主来说,由于户调徵收到奴婢和耕牛,比率较低,负担还是增加了。而西晋灭亡后,东晋南北朝仍有实行,至太和九年(485年)均田制实施后,户调制才废止。
部曲
魏晋南北朝时期豪强大族的依附人口称部曲,本指士卒家兵。汉魏之际,有私家佃客充任部曲,部曲多为主人耕佃。两晋南北朝时期,部曲成为依附民的称谓。
清谈
魏晋名士以清谈为主要方式,针对本和末、有和无、动和静、一和多、体和用、言和意、自然和名教的诸多具有哲学意义的命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清谈的进行有一套约定俗成的程式,清谈一般都有交谈的对手,藉以引起争辩。争辩或为驳难、或为讨论。在通常情况下,辩论的双方分为主客,人数不限,有时两人,有时三人,甚至更多。谈话的席位称为「谈坐」,谈论的术语称为「谈端」,言论时引经据典称作「谈证」,谈论的语言称为「谈锋」。在清谈的过程中,一方提出自己对主题内容的见解,以树立自己的论点,另一方则通过对话,进行「问难」,推翻对方的结论,同时树立自己的理论。在相互论难的过程中,其他人也可以就着讨论主题发表赞成或反对的意见,称为「谈助」。到讨论结束时,或主客双方协调一致,握手言和,或者各执一辞,互不相让,于是有人出来调停,暂时结束谈论,称为「一番」,以后还可能会有「两番」、「三番」,直至得出结论,取胜一方为胜论,失败的一方为败论。
玄学
魏晋时期出现的一种崇尚老庄的思潮,一般特指魏晋玄学,是研究幽深玄远问题的学说。「玄」这一概念,最早见于《老子》:「玄之又玄,众妙之门。」。魏晋人尤其注重《老子》、《庄子》和《易经》,称为「三玄」。魏晋玄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有何晏、阮籍、嵇康、王弼、向秀、郭象等。魏晋玄学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和思想文化背景:它是由汉代道家思想、黄老之学演变发展而来的;又鉴于汉末儒学衰落,为弥补其不足而产生出来的;它亦是汉末魏初清谈直接演化而来的产物。综观魏晋玄学,其基本特点有:以「三玄」为主要研究对象,并以《老子》、《庄子》注解《易经》;以辩证「有无」问题为中心;以探究世界本体为其基本内容,有提出「以无为本」及认为「有」是独自存在的,不需要「无」作自己的本的思想;以解决自然与名教的关系为其哲学目的;针对汉儒支离繁琐的解释方法,强调在论证问题时把握义理,反对执着言、象,提出「得意忘言」、「寄言出意」的方法;以「辨名析理」为其的思维形式。由是形成两晋南北朝玄学的独有特色。
侨州郡
八王之乱和永嘉之乱后,北方人口大量南迁,为应付大量南下移民,东晋南朝政权利用侨寄的方法,设立了众多的侨州、侨郡和侨县,以安置北方南迁来的移民。政府在流民聚居之地,按流民原籍之州、郡、县的名称设立临时性地方行政机构,进行登记和管理,并以流民中的大族担任刺史、太守和县令。侨州郡县原意本是寄寓,并无实土,侨州郡县的户籍亦只属于临时性质,著籍者可享受免除徭役的优待。侨州郡多在丹阳、晋陵、广陵等郡境内,侨州多以司、豫、兖、徐、青、并六州为名,侨郡、侨县更是不可胜数,由于侨州郡、县数目繁多,故此在行政管理上造成诸多不便,统属亦十分混乱。由于十六国时期北方曾发生过多次战乱,令致大量移民南迁,于是侨州郡越来越多,领土却越来越小,有时甚至会出现两郡同置一县和两州同治一郡的双头郡县,行政区划十分混乱。为解决问题,东晋南朝曾多次实行土断,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由是裁撤或合并一些流寓性的地方机构,许多侨州郡县被省并。但在省并的过程中,朝廷又往往把一些江南的县邑,转移给侨州郡管辖,使得侨州郡有了实际辖地,这样不仅没有彻底消除侨州郡,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搞乱了长江中下游固有的地方行政系统。
土断
东晋南朝撤消侨州郡县,将侨人编入所在郡县户籍,谓之土断。侨州郡县无定界,侨人皆免调役。侨姓士族广占田园,隐匿人口,朝廷赋役日削。东晋成帝咸和中始行此法,咸康七年(341年)诏核实编户,令王公以下至庶人皆正土断白籍。哀帝兴宁二年(364年)三月初一庚戌日,桓温厉行土断,检括户口,称「庚戌土断」。安帝义熙九年(413年)刘裕再申前令,取消白籍,裁并侨州郡县。此后南朝各代,亦数度土断。不论侨人土著,悉令著籍同土断之例。
北府兵
东晋南朝时期,京口(今江苏扬州)是南方政权在江东的军事重镇,时称北府。这里是北方南下流民集中留居的地方,也是南方政权的主要兵源所在。东晋大臣郗鉴、桓温均以此为基地组建军队,并募北方流民和江淮间富有战斗经验的农民,在京口组成一支精锐部队,号称「北府兵」。桓温死后,谢安当政,遣其子谢玄去京口重新组建北府兵,其时北府兵的士卒和下层将领皆由招募而来,他们多为北方南下流寓淮南的流民及流民武装的首领,有丰富的作战经验,骁勇善战。北府兵对东晋后期的局势产生了重大影响。太元八年(383年),在淝水之战中,东晋北府兵以少胜多,击败了前秦的数十万大军。这支军队还曾镇压了孙恩、卢循率领的反晋起事 。
宗主督护制
宗主也叫做坞主或壁帅,是在「五胡十六国」末期南逃的豪强大族。他们拥有众多的宗族、部曲,修有坞壁,建有甲兵,是一些大大小小的割据势力、豪强的武装首领。依附其下的农民往往有数百家、上千家,乃至万家,均为他们的私家人口。这些豪强被称做宗主,依附于他们的各类农民则是宗主的包荫户。宗主与包荫户之间是一种主人与佃客的关系。而佃客形同于农奴。北魏统一之初,只是消灭了一些敌对政权,对这些遍地存在的宗主无法根除。为了稳定统治,便于征徭征税,于是就采取妥协政策,承认宗主对于包荫户的控制和奴役,并且以宗主对于包荫户的统治作为地方基层政权,以世家大族为宗主,督护百姓,于是形成「宗主督护制」。宗主在政治上都是一些大大小小的割据势力,宗主控制下的包荫户多数没有户籍,他们只为宗主的私家人口,任凭宗主剥削和奴役,国家不得征调亦不能干预。
三长制
三长制是北魏中期为控制户籍,及取代宗主督护制而实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太和十年(486年),给事中李冲建议实行三长制。内容包括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称为三长。三长必须由乡里中能办事而又谨守法令的人担任,其职责是掌握乡里人家的田地、户口数量,征收赋税(户调),调发徭役,维持治安。废除宗主督护制和实行三长制,沉重打击了世家大族的利益,因而遭到不少守旧派的反对。但在北魏文明太后、孝文帝和李冲等执政大臣的坚持下,三长制得以继续实施。三长制之行,加强了中央集权,使所征租调有所根据及确立准则,加上大量的隐匿户得以清查,因此数年间,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了几倍,社会经济有所恢复和发展,一时天下称为便利。北魏后来的均田制,就是在三长制的基础上推行的。
均田制
北魏初年,在宗主督护制下,官府对辖区内的户籍、田数都无从掌握,徭役、赋税也无从征调。太和九年(485年),孝文帝下均田令,实行均田制,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到唐建中元年(780年)始废弛。均田制是由代北实行的计口授田演变而来的,主要内容有如下四点:一·男子十五岁以上,受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受露田二十亩,分露田时会加倍或加两倍授给,以备休耕;身死或年满七十岁,须还露田于官,桑田则为世业田,不须还官;按照规定,桑田内要种植一定数量的桑、榆、枣树等,至于不宜蚕桑的地区,则改受麻田,当中男子十亩,妇人五亩。二·露田、桑田均不得买卖,但「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三·奴婢受田数量和办法与农民相同。他们可得壮牛一头,田三十亩,但不再给桑田。四·地方官吏各随在职地区给予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新旧任相交接,不许出卖。均田制实施初意为按口授田,平均地权,但由于地主拥有大量私属奴婢,加上他们又多隐瞒土地,以致所分的田土超过了法令所限,令到农民所得的土地达不到应受的额。但均田制在当时还是有积极意义的,如规定每户占有土地的数量,规定不准买卖,这些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和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豪强大族兼并土地。国家公开授田,可以招徕流民和豪强大族控制下的依附农民,有助于开垦荒地,发展生产。自耕农增多,户口滋殖,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和调发徭役。
府兵制
府兵制为古代一种兵制。为西魏时宇文泰所建,此后历北周、隋而至唐初,制度日趋完备,唐天宝年间始废。府兵本泛指军府之兵。西魏大统三年(537年),宇文泰为柱国大将军。八年(542年),初置六军,并相继以李虎、元欣、李弼、独孤信、赵贵、于谨、侯莫、陈崇为柱国大将军,宇文泰则为全军统帅,督中外军。元欣为魏帝至亲,从容禁闱。其余六人,分别统率六军,各督二大将军,分掌禁旅,当爪牙御侮之寄。此外又在每大将军下设二开府。凡为二十四员,分团统领,是为二十四军。每一团,仪同二人,自相督率,不编户贯。十五日上,则门栏陛戟,警昼巡夜;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无他赋役,每兵唯办弓刀一具,月检阅之。甲戟戈弩,并资官给。赐诸将鲜卑复姓,且令所部士卒皆用其将姓氏,是为府兵制。
柱国
柱国是北朝武官名,源于旧制。原为保卫都城安全的军将,后为中央最高武官或勋官,也称上柱国。北魏、西魏均置柱国将军、上柱国大将军等,以统领府兵。北周以柱国为最高荣誉,共置八柱国,均以皇帝的心腹亲信当之。每一柱国统大将军二员,专掌国家禁兵精锐。隋代设上柱国及柱国,分别为从一品、正二品,藉以酬功勋之臣。
北周六官
西魏北周时期,鲜卑化的宇文氏政权在关陇地区进行了一次改革汉魏制度的活动,宇文泰在关陇地区站稳阵势以后,便命汉族士人苏绰和卢辩以《周礼》六官为依据,托古改制。六官即天、地、春、夏、秋、冬六个官府,分置六卿为长官,主管全国政务。改制使北朝官职面目全非,但为北周争取华夏正统,笼络鲜卑贵族和汉族士人起到了一定作用。
宇文泰:北周的实际创建者。其先出匈奴,自后燕归魏,徙居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泰子宇文觉称帝后,追尊其为太祖,谥文帝。政治改革方面,在大统元年采纳苏绰建议,制定地方官必须遵守的六条诏书:即清心、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他又建立府兵制,扩大了兵源,此制后更为隋唐所沿袭。
隋代三省六部
隋文帝即位后,废除北周六官制,建立三省六部的中央官制。朝廷的主要职掌在三省六部。三省即尚书、门下、内史;六部则指尚书省下设的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后改刑部)、度支(后改户部)、工部共六个朝政机构。三省的长官相当于宰相,彼此各有所职,分掌国家大政。内史长官为内史令,副长官为内史侍郎;门下省长官为纳言,副长官为门下侍郎。内史、门下二省设在宫内,主管皇帝生活起居和宫廷保卫,其亦有谏诤及匡正皇帝过失之责。尚书省的长官为左右仆射,是朝政的总管。尚书省六部的长官为尚书,分别掌管国家日常行政,并参议朝政。除此以外,中央官制内另有较次要的秘书省、内侍省分掌政务,另又有御史台作为朝廷的监察机构。此外还有十一寺作为朝廷事务的执行机构。隋唐以后各朝官制名称虽有所变化,但基本上仍沿隋制。
隋代科举制
为隋代通过考试选拔人材的制度。魏晋以来,均以「九品中正制」选拔、任用人材,由是导致门阀世族垄断朝政。隋代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打击门阀世袭,故在开皇末年实行科举制,规定六品以下官吏须由尚书省吏部铨举,废除了传统的州郡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隋代的考试制度,除有秀才、明经科外,炀帝时又加了进士科;进士只试策,明经除试策外还试经。这两种科目都适应了一般士绅的要求,通过考试,即可入仕。由是就算是一般庶族寒门,只要有才就有机会跻身掌权的统治阶层中。后来唐代进一步完善科举制,起到奖拔寒庶、抑制门阀的重要作用。
《唐律疏议》
唐高祖时开始制订唐律,太宗时修订完成,高宗时又命长孙无忌等人对律文逐条加以解释,叫做“律疏”。律疏与律文具有同等效力。疏与律统称为《永徽律疏》,后世称为《唐律疏议》。《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最完整的一部封建法典。
牛李党争
从宪宗至宣宗的四十余年间,朝臣中分成以李德裕为首的世族官僚,及以牛僧孺、李宗闵为首的寒门官僚两大集团。他们各自结党、相互倾轧,为祸甚烈,史称「牛李党争」或「朋党之争」。原来宪宗元和年间,李德裕之父李吉甫为相,主张对藩镇用兵。庶族出身的进士牛僧孺、李宗闵等应试策,反对对藩镇过分强硬,李吉甫怒而加以排斥,牛李二党由是交恶。后来李德裕任翰林学士,因恶中书舍人李宗闵曾讥其父吉甫,指责牛僧孺等藉科举营私舞弊,贬李宗闵为剑州刺史,连带被贬者共十余人。到牛僧孺等得势,又反过来贬逐李德裕一派。于是牛、李便各自交结宦官,党同伐异,作意气之争,使国乏诤臣、朝政荒废,加速了唐之衰亡。
南衙北司之争
宦官掌握了中央禁军军权后,地位更加巩固,权势愈加膨胀,以至操纵官员的任命,掌握废立皇帝乃至生杀皇帝之大权。宦官专权的局面就形成了。 当时固然多数官员屈服于宦官的权势,看他们的眼色行事。但是也有奋起抗争者。唐制,朝官的衙门多在皇城,宦官则居宫城,皇城在宦官衙门(在宫城)的南面,因此,便以南衙代指朝官,北司代指宦官。南衙北司之争,就是朝官和宦官的冲突与斗争。宦官专权既威胁到了皇权,也引起朝臣的反对,因此,当皇帝和朝臣想有所作为时,势必与宦官展开斗争。其突出事件有“二王八司马”事件(永贞改新)和“甘露之变”。
庄田
亦指隋唐时期的封建皇室、贵族、官僚、地主及寺院道观所占有的以土地为主的产业。又称田庄、别业等。在开元、天宝时期,地主、官僚庄宅周围的田地不断扩大,庄田或庄园的称呼普遍使用。建中元年(780)实行两税法后,庄田成为土地占有的主要形式。唐代地主一般把庄田租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租种庄田的农民,一般称为庄客、田客,他们要把收获的粮食一半以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他们对地主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还要服一些临时的劳役,有的庄客也要从事一些手工业劳动。庄田产品多用于自给,少数也出卖。
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汇编 (魏晋----隋唐)
lishi 免费考研论坛/2006-04-14
相关话题/
领限时大额优惠券,享本站正版考研考试资料!
优惠券领取后72小时内有效,10万种最新考研考试考证类电子打印资料任你选。涵盖全国500余所院校考研专业课、200多种职业资格考试、1100多种经典教材,产品类型包含电子书、题库、全套资料以及视频,无论您是考研复习、考证刷题,还是考前冲刺等,不同类型的产品可满足您学习上的不同需求。 ...考试优惠券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
Free考研考试FreeKaoYan.Com
欢迎来到Free考研考试,"为实现人生的Free而奋斗"
© 2020 FreeKaoYan!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