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是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学校创办于1958年,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校名,并嘱“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在邓小平、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同志的直接关怀下,1978年国务院批准湘潭大学为全国重点大学。1998年,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建校四十周年题词:“办好湘潭大学,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作出新贡献。”
湘潭大学现有22个学院、教学部,66个本科专业,9个博士学位授予点,69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和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部省共建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校园卡标准化研究所等40多个研究机构,8个省级“十五”重点学科,4个省、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学科覆盖9大门类,并形成了一批特色比较突出、优势比较明显的学科专业群体,中国哲学、诉讼法学、政治经济学、比较文学、行政管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计算数学、凝聚态物理、化学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等一批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在国内有较大影响,流变力学、消费经济学还首创于此,并从这里走向全国。
湘潭大学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设施齐备,校园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良。现有跨校院士3人,专任教师13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760人),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岗位5人。学校占地面积2429亩,建筑面积73万多平方米,在校学生31000多人;图书馆藏书210余万册,另有电子图书65万册,中外期刊10000余种;学生公寓的规模、管理达全国一流水平。
湘潭大学积极实施争高级别项目、出高水平成果、获高层次奖励的“三高”科研振兴战略,科研和科技开发工作成效显著。SCI、EI收录论文数和论文国际被引用数始终稳定在全国高校前70名。“八·五”以来,在国内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7000多篇,出版专著1600多部,300多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近年来,又承担大批国家规划项目、“863”、“973”高科技项目、攀登计划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省部级重点项目。以特色学科和优势学科为依托创办的《消费经济》、《中国韵文学刊》、《湘江法律评论》、《曾国藩学刊》、《湘学》等刊物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秉承“博学笃行、盛德日新”的校训,湘潭大学始终注重人才培养质量,教育教学质量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湘潭大学毕业生以基础好、素质高、能力强并富有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精神而深受用人单位的青睐和好评,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中国工程院院士欧进萍,首届“冯康科学计算奖”获得者、1995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科学家、1998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袁亚湘,首届“冯康科学计算奖”获得者、世界知名数学家、美国宾州大学计算中心主任许进超,获得1996年度世界100位应用科学领域突出贡献奖的许小曙以及著名电视策划人王鲁湘、作家肖建国等,都是湘潭大学的校友。
随着学校的发展,湘潭大学在国际国内的影响日益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也不断发展,先后与日本、俄罗斯、美国、法国、西班牙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高校建立了广泛的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学校是全国唯一一所设立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基地的地方大学,分别被广州军区、解放军总参谋部61046部队列为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基地和研究生选拔培养基地,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成为湘潭大学人才培养的一大特色,每年都有大批毕业生进入广州军区、南海舰队、成都军区、北京军区等部队工作。
“惟楚有材、于斯为盛”。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
考 生 须 知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目录中部分专业备注栏中标有“对大专学历报考的考生另有要求”其要求如下:①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必须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于毕业后没有就业或就业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报考。
3、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法、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和刑事法)。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10月份。请查阅 www.chinayz.edu.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 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
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时可选择就近的招生办报名,亦可直接到我校研招办报名。参加法律硕士和工商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到省级招办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湘潭大学报名点代码为4302)
考生在网报时必须填写真实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2、现场确认日期:2005年11月10—14日。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按时间要求到所选报考点确认信息。
确认信息时,⑴考生出示本人身份证,凭网上报名号缴纳报考费并采集个人图像;⑵确认报名数据。
四、考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名点指定。
五、招生规模:
拟招收1470名(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计划外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各专业所列招生规模均含非定向、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确切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在录取时可视生源情况在校内适当调整。
六、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七、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至四考试内容,见教育部颁发的考试大纲。
八、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1、研究生入校后,指导老师可提供一定的科研补助费;
2、学校设立了研究生校长奖,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该奖获得者可得到重奖,若毕业留校任教享有一定的科研启动费);
3、学校和学院设有其他各种单项奖;4、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可供研究生申请。
九、我校各招生专业均可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
十、考试科目为:
政治理论(不分文、理100分)、外国语(100分)、基础课(150分)、专业基础课(150分)共四门;考试时间仍为3小时;专业课考试调整到复试中进行。跨学科专业报考的本科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报考学科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
十一、我校各学科、专业业务课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我办不负责代购。
热忱欢迎在职人员和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考生如有事询问,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我校有招生简章备索。
我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招办。邮编:411105
电话:(0732)8292051(研招办) 传真:(0732)8292695
E-Mail:yzb@xtu.edu.cn 网址:www.xtu.edu.cn
联系人:李丽兰 周新林 肖军芳
| 人数 | 考 试 科 目 | 备注 |
(电话:0732-8293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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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99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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