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分析
这个题目的逻辑结构似乎很混乱,但是我们还是必须尽量要理出它的基本思路来。
结论:大公司应该给毕业生们提供更多的优惠条件,并且有一定的奖励,以及减少他们必要的工作时间。
论据1:在马格罗浦利斯,过去三年里,法律学校毕业的学生为大型联合公司工作的人数下降了15%,然而,去那些小型的一般常规公司工作的人数却增加了。
论据2:尽管大公司通常提供更高的薪水,法律学校的毕业生们仍选择那些小公司,原因在于在小公司里他们拥有更大的工作成就感。
论据3:对于第一年在法律学校的学生调查显示,大多数人认为赚更多的钱比工作成就感重要。
参考范文:大公司与法律毕业生招聘政策
上文通过几个成问题的论据得出结论说,大公司应该给毕业生们提供更多的优惠条件,并且有一定的奖励,以及减少他们必要的工作时间。我们认为,这样的推理存在太多的问题。
首先,过去三年,法律学校毕业的学生为大公司工作的人数下降了15%,并不能就此推出结论说,大公司应该给毕业生们提供更好的条件。因为真实情况很可能是,这三年里,只是由于大公司根本不缺乏法律人才,所以,即使很多法律学校的毕业生一直削尖脑袋想挤进这些大公司工作,但很遗憾绝大部分人只能被拒之门外,因而只能退而求其次到小公司供职。如果真是这样,大公司还需要提高待遇以吸引他们来求职吗?
其次,就算近年里这些大公司希望招聘法律学校的毕业生,但是他们都不太愿意去大公司就职,我们就能根据“他们选择在小公司供职的原因在于他们拥有更大的工作成就感”推出结论说,大公司应该“提供更多的优惠条件,并且有一定的奖励,以及减少他们必要的工作时间”?这些措施和他们所渴望的工作成就感有什么关系?如果没有关系,又怎么能吸引他们前去大公司求职?或许小公司的工作成就感主要在于他们毕业之后没多久就能独立承担一个比较重要的项目,而在大公司供职的毕业生则只能做一些打杂的活。如果真是这样,当务之急不是像题干作者那样的“病急乱投医”,而是应该放手让他们独立地勇挑工作重担。
最后,关于那份对法律学校的新生的调查结果和我们题干的结论之间的关系,就更让我们迷惑了。既然大多数学法律的学生认为赚更多的钱比工作成就感重要,而大公司通常比小公司 “提供更高的薪水”,那么,大公司干吗非得还要通过提高待遇来和小公司竞争吸引毕业生呢?另外,他们现在还是新生,毕业时的想法究竟会不会发生变化?或许他们毕业时认为工作稳定是最重要的,而大公司则这个方面要远比小公司强。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大公司根本不需要改变目前的政策,同样能吸引到自己所需要的足够的法律学校毕业生。
综上所述,上文的论据和结论的关系是非常混乱和勉强的,所以它的结论也是难以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