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8月19日电 (记者代群) 8月19日上午,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鉴于王昭耀严重违纪,其行为已涉嫌犯罪,根据有关规定,罢免王昭耀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王昭耀1987年起历任安徽省宿县地委书记、阜阳地委书记,安徽省副省长,省委常委、副省长,安徽省委副书记。2005年1月起任安徽省第九届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安徽 省委委员至今,系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