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11日说,征地补偿要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还要支付无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不是达到农业产值的一定倍数就是最高的原则。李元11日就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答中外记者问时表示:“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当地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李元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将征地费用足额列入工程概算,这将从根本上防止一些大型项目借口公共利益而损害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对于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这一备受争议的问题,李元表示:“对有稳定收入的项目,农民可以用依法批准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