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考核变成了走走过场的游戏,博士后的科研水平和工作绩效难免差强人意
继2005年撤销了11个博士后工作站资格后,人事部近日又撤销了10个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站资格 。人事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被撤销的10个博士后工作站系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不具备继续开展博士后工作的条件(据《新京报》11月20日报道)。
中国的博士后制度,是由著名华裔科学家李政道先生倡议,国家借鉴了国外博士后制度和培养年轻高级专业人才的经验,于1985年开始实行的,迄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博士后制度到底存在哪些问题?首先是准入资格问题。按照规定,博士后工作站的研究人员必须是取得博士学位一年以上的而且是40岁以下的人员。但事实上,很多单位尤其是企事业单位的博士后流动站都没有严格遵守这个规定,在引进人员的标准上过于宽松,只领工资却不从事研究的“博士后”不乏其人。
其次是出站条件。设站单位对博士后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和出站报告的鉴定,或高或低、或松或紧,没有一套科学的考量标准和严格的程序审核体系。当考核变成了走走过场的游戏,博士后的科研水平和工作绩效难免差强人意,博士后流动站就此完全变成了博士们谋求副高或高级职称的晋身之阶。
再者,科研经费没有保障。国家规定,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每人每年至少2万元的科研经费。但事实上,即便按照最低的经费标准,很多单位也不能保障。
另外,还必须提及一点就是很多单位对博士后流动站存在歧视心理。这鲜明地表现在对其工作人员的待遇上。同一个单位却实行两个工资发放标准,有些博士后连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证。而这就逼着他们去外面谋事做,很多博士后流动站因此成为一个基本上无人的组织。在笔者看来,解决之道就在于,一方面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要改变目前信息不对称的格局,加强对设站单位的监管,规范其行为;另一方面,政府要对博士后制度的某些问题——比如年龄门槛问题试行改革,不妨尝试博士后工作站的市场化运行,少一点“计划”色彩,多一些双向选择。如此以“疏”代“堵”的解决思路,或许是使博士后制度永葆生机的最好办法。
作者: 张若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