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简介
黑龙江大学座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这里四季分明,文化交汇。黑龙江大学是一所具有优良历史传统的高等学府,前身是1941年在延安成立的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分校俄文队,经过67年的建设与发展,黑龙江大学已成为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备、办学形式多样、教学质量优良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学校总占地面积190余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万平方米,现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4000余名,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30000余名。
学校设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1个一级学科和16个二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13个一级学科和112个二级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另有6个专业学位授予权;2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学科群、1个一级学科、21个二级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3 200余名,其中博、硕士生导师500余名。教师中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4人,入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有突出贡献的国家级中青年专家”7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等国家级荣誉称号获得者10余人,“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获得者1人,“普希金奖章”获得者4人,“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5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专家”4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60人。
学校现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0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省高校工程中心2个,省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全国俄语中心1个,这是俄罗斯联邦政府在中国所设3个俄语中心之一。还有国家糖料改良中心、农业部甜菜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科院黑龙江科技示范基地等科研机构。
“九五”以来,学校共取得各类科研成果近15 000项,涌现了一大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国内领先水平的优秀成果,其中有1 000余项成果获国家、部委、省级的奖励,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2项、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1项,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9项。此外,《俄汉详解大词典》荣获国家图书奖,并作为国礼赠给俄罗斯总统。1人获首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3人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提名。《文化哲学》、《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史稿》、《语言经纬》、《俄汉词语组和与结构》、《俄罗斯当代语义学》和《现代俄语体学》(修订本)被教育部遴选为研究生教学用书。
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上,黑龙江大学始终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坚持“综合布局,分类指导,重点支持”的学科建设与管理原则,巩固提高优势学科,大力培育特色学科,支持发展交叉学科,不断完善学科布局,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坚持“人才培养、科技进步、经济和社会发展”三位一体的培养理念,努力深化研究生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全面加强研究生培养工作;充分利用地缘优势,经中俄双方教育部批准,与俄罗斯远东国立大学成立了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深入开展以学科共建和研究生培养为核心的高层次合作办学,已于2005年选派了首批13名研究生赴俄攻读博士学位。构建了以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学院、中俄联合研究生学院和二级学院为主体的立体的校院两级研究生管理体制。
近年来黑龙江大学的跨越式发展得到了社会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普遍认可。在2001年教育部开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结论。2002年,教育部周济部长在视察黑龙江大学时,对于黑龙江大学近年的跨越式发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明确指出,“黑龙江大学抓住了机遇,保持了快速、跨越式发展,学校的面貌焕然一新,这是很了不起的事情”。同年,学校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模范单位”称号。2005年,学校成为黑龙江省唯一一所被教育部确定的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高校。2007年,学校被评为黑龙江省“文明单位”。
在新的历史时期里,黑龙江大学将坚持“教学、科研、学科”三位一体的内涵发展模式,提高办学质量,增强办学实力,进一步凝练、突出“以先进教育理念为指导的个性化人才培养体系”、“以俄语优势学科专业为引领的国际化开放办学模式”及“‘3+X’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体系”的办学特色,把黑龙江大学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现代综合性大学,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黑龙江大学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黑龙江大学是拥有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等十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的现代综合性大学,设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1个一级学科和16个二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13个一级学科和112个二级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另有6个专业学位授予权;2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学科群、1个一级学科、21个二级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500余名,在校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2300余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及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近2000名。初步建成了门类齐全、层次完备、培养模式多样的研究生教育体系。2009年黑龙江大学共有十个学科门类30个一级学科的101个学科专业和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2个专业学位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500名左右。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计算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1日),毕业后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达到五门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硕士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于10月份到教育部指定网站报名。11月中旬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和网报编号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可到本省招生办指定报考点就近报考。具体事宜届时见详细通知。未获网报编号者不可到报名点现场确认。
四、考试与录取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一般为四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二门业务课。教育学(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历史学两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综合;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即综合能力和外国语(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时进行)。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还有农学门类和工学门类中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包括软件工程)。
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为100分,教育学和历史学两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它学科专业(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和单考)的两门业务课各为150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的综合能力科目满分为200分,外国语满分为100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外国语科目不含听力内容。考试时间为2009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地点为本人报名点。
初试成绩于3月初在网上公布,我校网址:www.hlju.edu.cn。4月中旬,我校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和我校要求的考生发复试通知书。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测试和外语表达能力测试等,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二门专业课。此外还包括报考资格审查、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调档审查等(关于复试的详情请登录黑龙江大学网站查阅《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规则》)。复试时间为4月下旬。复试合格者方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为6月底。
五、培养环节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学习成绩优秀,提前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在本专业有突出成果的,可申请提前毕业,具体规定见《黑龙江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计划内录取不交学费,计划外录取须交学费7000元/年(法律硕士专业8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28000元),计划内和计划外录取者均为国家统招研究生,非定向委培生可参加全国毕业生统一分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硕士研究生培养包括课程和修读和学位论文二个环节,时间比为1:1(法律硕士为2:1)。在学期间,计划内录取研究生享受助学金待遇,所有研究生均享有参评奖学金的权利。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奖学金和科研奖励两种,具体内容可到我校网站查阅。研究生就读期间,我校可提供助教、助工等岗位,每年约有40%的研究生从中受益。
本简章介绍了我校2009年招收硕士生的专业、人数、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等内容,供考生参考。招生目录中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只是预测数字,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报考时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另外,我处不办理参考书订购业务,请考生自行购买。
报 考 问 答
一、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哪些重要调整?
答:1.从2009年起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学三和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
2.工学门类中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包括软件工程)的业务课二实行全国联考,科目名称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二、黑龙江大学实行何种收费制度?
答:黑龙江大学现仍实行公费自费制。即对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进行计划内(公费)录取,不收学费。2007年和2008年一志愿录取考生的计划内(公费)比例均为80%左右。
三、黑龙江大学是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答:黑龙江大学欢迎推免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凡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均给予计划内(公费)录取。
四、黑龙江大学向考生提供那些复习材料?
答:为使考生有更明确的复习方向,我校研招办向考生提供招生简章及近年真题,仅收取成本费。招生简章含报考须知、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参考书目等内容。外地考生可登陆黑龙江大学网站查阅招生简章、来函邮购近年考题。
五、外地考生如何报考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
答:在全国各地都可就近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每年10月份全国网上报名时,提供报考点列表,考生可从中选择报考点报考,并于11月中旬到所选报考点报名,1月中旬到该点考试。
六、是否允许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
答:我校欢迎考生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录取时无须加试任何课程。入学后须补修所学专业三门本科主干课程,以完善专业知识结构。
七、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哪些考试和在校学习要求?
答:1.专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内容、复试分数线与本科毕业生完全相同。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分数线者可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除参加我校组织的各项考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合格者方可被正式录取。
2.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按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在完成正常课程学习的同时,辅修两门或两门以上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辅修课程不及格者论文不准开题。
八、2008年报考人数和录取分数线?
答:我校2008年报考人数为3309人,录取1006人,录取比约3.3:1。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B类考生资格线的一志愿考生,一般均可参加我校复试。我校实行合格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九、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否可调整?
答:在录取过程中,由于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相对滞后,各专业报名和考试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招生简章中所列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考试成绩进行科学地调整。
十、关于人事档案和户口迁移的问题?
答:非定向考生须将档案调至我校,定向考生无需调档;生源地为黑龙江省的考生不迁户口(如果户口为黑龙江省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考生可以将户口迁往我校),生源地为省外的考生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定向考生不迁户口。
十一、对体格检查的要求?
答:考生在复试及入学后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与本专科生一致,具体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