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教委出台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以提升本市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和人才国际化水平。本市高校将面向国外著名院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招揽高级人才。
从2009年开始,本市高校将以国家或天津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机构为引进海外人才的重要基地。特别是与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滨海新区重大项目息息相关的专业,要重点引进能够带动新兴学科发展、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科技领军人才。
按照有关规定,重点引进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本市高校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还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专家学者,近5年在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前沿方向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
2.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等关键技术或丰富的管理运营经验;
3.为进一步推进高校产学研一体化水平,还要面向本市重点发展行业、高新技术领域、重大项目和高校学科发展需求,引进能够突破企业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为吸纳更多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本市高校工作,本市将采取多种途径,包括通过师承关系、同窗同事、校际交流、来访互访等方式,密切与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沟通联系;在海外设立高层次人才联络处,加强与海外留学生组织、华人华侨社团等建立密切联系;通过社会中介等方式引进人才;有针对性地组团出访开展专门招聘活动;依托重大项目和创新载体引才;通过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引才等。
为了让海外高层次人才能安心在本市工作,本市还将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如要特事特办,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周到的服务,及时解决他们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学校和学科发展特别急需的人才引进;对于以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为学科带头人或主要学术骨干申报的博士点、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市教委将优先支持;在研究生招生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对于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职称评聘方面,经市教委审核确认后,可参照其学历、学术或技术水平直接聘任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妥善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生活待遇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