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提升博士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清华大学决定自2011年起设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博士新生奖学金”),全校每年奖励名额为 100名,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
据了解,清华大学“博士新生奖学金”面向全校所有学科当年拟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委托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新生设立,设奖比例向文史哲数理化生等基础学科倾斜。该奖学金的发放由招生院系根据考生报考材料、考试成绩等综合评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考生本人无须提交申请。获得“博士新生奖学金”的博士生,在校学习期间同时享受普通奖学金,还可与其他博士生一样,申请减免学费以及“助教、助研、助管”等研究生三助岗位、学术新人奖、国际会议资助、学校综合奖学金或单项奖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