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日前新修订了《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全日制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参与科研项目、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取得发明专利作品、在各类艺术展演、创业比赛中获奖或开展各类创业实践活动等,经认定可获最高10个“创新创业学分”。
据悉,苏州大学在2013年就制定并颁布了《苏州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条例》。此次出台的新规,可以说是之前条例的“升级版”,重点突出了“创业”一环,在涉及范围、认定分值、可转换课程性质等方面都作了调整。此外,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后的课程名称也统一为“创新创业实践”。
苏州大学教务部教学改革与研究处处长茅海燕介绍,出台“创新创业学分”制度旨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高水平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获得的学分可转换为通识选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跨专业选修课程等四类选修课程,成绩认定为90分或A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