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全国排名前列的大学、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创新意识和能力较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申请直博者,本科前三学年总学分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具有优秀研究生潜质,外语达到报考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的外语要求(各院系博士生申请考核方案请咨询相关院系)。
4、跨专业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接收计划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除招收“定向培养”的专业以外,其他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直博生接收数量占院系2019年博士招生计划名额(名师接收外校推免直博生计划除外)。推免生接收总量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于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9月15日间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www.nju.edu.cn)的南京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系统(http://219.219.114.101/gts2019/tmsgl/login.aspx ,以下简称“南大推免系统”)进行报名,未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者一律不接收。
(二)申请材料准备
1、在南大推免系统报名后下载打印“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由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因所在学校教务处工作原因而暂时无法盖章的,可先由申请人所在学校院(系)盖章,后期补交教务处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申请无效。
2、申请直博者须提交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信格式详见附件),专家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申请硕士者不需要提交专家推荐信。
3、其他证明自己学习、研究等水平和能力的材料(A4纸规格):
a。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b。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c。参加各类科研活动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d。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全国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科技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4、跨专业申请者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已达到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5、体检表(可在校医院或校外具备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6、身份证复印件。
7、须保证以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果院系通知申请人参加复试,请复试时将以上材料交到相关报考院系。
(三)各院系将通过院系主页等途径公布相关专业的推免生申请、选拔、复试办法。院系在网上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申请人根据院系联系人(院系联络人咨询电话详见附件)或南大推免系统的具体通知,参加院系选拔。
院系在接收跨专业推免生时,须对学生的本科专业要进行学科认定,当学生有主修和辅修专业时,以主修专业为认定依据。如果本科专业与申请硕士(或直博)专业不是同一个一级学科,由院系成立复试专家小组集体认定,并将认定报告提交研招办。对于认定是跨专业的学生,院系在复试时须加试申请专业大学本科主干专业课程(须笔试,考试门数和内容由院系确定)。
申请直博者如其他方面特别优秀,但外国语未达到申请考核方案中外国语要求的,院系可组织外国语考试。
院系于9月20日前完成复试,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选拔结果经审核后,尽早通知申请人。
(四)通过我校相关院系预选拔拟优录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9月28日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按照院系拟优录的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相关志愿,未按前期拟优录专业和研究方向(导师)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各院系未报满专业将于9月28日16:00启动替补程序。
(五)我校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对申请人及时发出“同意复试”和“同意待录取”的确认,同时要求被我校“同意复试”和“同意待录取”的申请人尽快进行“同意参加复试”确认”和“同意被录取”确认。未接收满的专业对超过4小时未回复我校确认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各院系实施替补录取。
(六)直博生接收办法及日程安排与硕士推免生接收办法及日程一致。
四、其他事项
1、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人须在相应的规定时间内在南大推免系统和教育部推免系统中进行报名,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无效。
2、我校2019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推出“南京大学2019年名师接收外校推免直博生计划”,具体办法和各院系要求可与报考院系联系了解。进入“南京大学2019年名师接收外校推免直博生计划”的学生将获得新生“校长特别奖学金”。
3、南京大学的奖助学金政策将向推免录取研究生大力倾斜,向优秀硕士推免生提供优厚的奖助学金。
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果在入学时(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5、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9683251,微信公众号“南大研招”将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