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教育厅最新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强化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举措的通知,明确今年河北将实施专项扩招,适当延长理工医等类别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审核时间和次数,对湖北籍尤其是武汉籍学生要单独制定政策。适当延长毕业生择业时间↓↓↓
实施专项扩招
今年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扩招至2.14万人,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扩招至2.8万人。各高校要确保完成招生任务。重点向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民生急需领域投放计划,不断优化培养模式,提升培养质量,实现学生培养层次和就业能力双提升。
适当延长这类研究生毕业答辩时间
适当延长理工医等类别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审核时间和次数,对湖北籍尤其是武汉籍学生要单独制定政策,可以有更长时间、更多次数;
适当延长毕业生择业时间
适当延长毕业生择业时间,对离校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开通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允许学生采取网络提交、在线审核和邮寄等方式办理就业手续;
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和录取时间
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和录取时间,对延迟离校应届毕业生推迟报到、落户等时限,严禁用人单位发布针对湖北学生的限制性招聘信息;在各级各部门就业指导与政策支持下,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加大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资金、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以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活动,及时发布调整后的笔试面试时间等信息;
聚力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到现代农业、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就业创业;
建立校企合作对接平台,在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中加强人才供需对接;
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充分利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平台,支持毕业生以新就业形态、灵活多样方式实现多元化就业。
通知全文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强化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举措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2020年,全省高校预计毕业生40.9万人,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工作部署,按照《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一)落实落细毕业生离校前就业工作主体责任。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把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定期研究、及时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四到位;全面梳理就业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对本校就业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再细化,精心组织实施各类就业创业活动;进一步健全学校就业、招生、教学、学工、团委、科研等机构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压实院系和辅导员、专业导师等在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职责作用,加快形成全员抓就业的工作局面,举全校之力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服务。
(二)准确把握就业形势,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分析。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和经济下行等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对就业的影响,把防范化解风险贯穿毕业生就业工作全过程。及时跟进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毕业生签约进展等形势变化,密切关注毕业生心态、动态,深入研判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做到及时预测、即时预警、尽早化解。加大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频次密度,提前分析和研判本校毕业生就业走向,及时调整和完善本校就业工作方案。
(三)加强就业统计管理,健全就业状况反馈机制。认真落实就业统计工作“四不准”“三严禁”要求,对毕业生就业工作和数据进行认真核查,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加快构建毕业生个人发展成长度、社会贡献度、用人单位满意度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全面科学地评价毕业生就业质量。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情况跟踪调查工作,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到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工作中,促进本校专业结构调整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强化信息服务,实现网络招聘活动全覆盖
(一)建立完善校园网络招聘。加快建设“互联网+就业”智慧平台,全面开通网上招聘通道,实现网上招聘活动全覆盖、常态化,努力提高网上招聘签约率。打通部、省、校三级就业网络体系,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省教育厅及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组织的网络招聘活动。及时发布毕业生学科专业及生源信息,共享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实现人岗信息智能匹配、精准推送。
(二)强化线上就业创业指导。充分利用各类国家、省和高校教育资源,积极开发线上课程,通过在线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就业咨询、开通心理热线等形式,不断丰富就业指导与服务内容。深化高校间的协同合作,联合组织有经验的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推出一批在线咨询指导课,建立高校间交流与联动机制。进一步构建全过程的职业生涯发展教育体系,在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安排,教学环节组织等各方面,促进生涯教育与人才培养充分融合。
三、强化工作举措,积极拓宽就业渠道
(一)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以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活动,及时发布调整后的笔试面试时间等信息;聚力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到现代农业、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就业创业;建立校企合作对接平台,在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中加强人才供需对接;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充分利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平台,支持毕业生以新就业形态、灵活多样方式实现多元化就业。
(二)实施专项扩招。今年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扩招至2.14万人,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扩招至2.8万人。各高校要确保完成招生任务。重点向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民生急需领域投放计划,不断优化培养模式,提升培养质量,实现学生培养层次和就业能力双提升。
(三)积极引导大学生参军入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南开大学新入伍大学生回信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省征兵办关于今年征兵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校2020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方案,重点开展面向应届毕业生、大学生骨干(在校学生会、班委、团委担任职务的学生,党员大学生)的精准宣传动员和征集活动,将征集任务落实到具体院系、具体班级,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全程推动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征集人数和征集比例双突破。省将对完成任务好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四)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用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向学生普及大学生创办企业在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创业贷款、房租补贴、创业培训、初创期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开拓创新创业新载体,促进各校际间及校内各院系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基地、大学生创业园、高校创业指导站、河北创业大学等创新创业平台的交流和整合,建设政策宣传解读、专家咨询指导、项目受理对接、技能培训实训等一站式服务平台,拓展创新创业的实践形式和内容;扎实推进高校众创空间内涵建设,对标国际一流,办出特色水平,营造创新创业大氛围,鼓励和支持更多毕业生自主创业,实现创新创业引领带动就业。
四、强化服务保障,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一)加强思想教育和就业心理辅导。各高校要针对当前毕业生就业观念多元,“不就业”“慢就业”现象突出,特别是受疫情影响,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焦虑情绪不同程度增加等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了解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和心理疏解等工作,开通就业心理咨询和就业帮扶热线,帮助毕业生疏解就业焦虑情绪,减轻就业心理压力,以积极心态求职择业。
(二)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适当延长理工医等类别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审核时间和次数,对湖北籍尤其是武汉籍学生要单独制定政策,可以有更长时间、更多次数;适当延长毕业生择业时间,对离校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开通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允许学生采取网络提交、在线审核和邮寄等方式办理就业手续;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和录取时间,对延迟离校应届毕业生推迟报到、落户等时限,严禁用人单位发布针对湖北学生的限制性招聘信息;在各级各部门就业指导与政策支持下,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加大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资金、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三)精准做好特殊群体就业帮扶。精准摸排,准确掌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身体残疾等特殊群体毕业生的就业进展情况。建立就业帮扶工作台账,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发放求职补贴、开展技能培训和优先推荐岗位等方式,对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实施“一对一”就业服务,真正做到精准帮扶。特别关心湖北籍学生,制订有针对性的帮扶举措,确保湖北籍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学校的总体水平。
河北省教育厅
2020年4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