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及有关规定、注意事项
(一)所有在内蒙古自治区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人员,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和报考招生单位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及网报公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高校就读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本人就读高校所在的省(区、市)报考,内蒙古自治区原则上不接收区外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考生须提前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的相关要求履行资格审核(请关注自治区教育厅官网民族教育处栏目,https://www.nmgov.edu.cn/wtgk/nscs/mzjyc/),获取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签署相关意见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四份)。其中,选择内蒙古报考点的考生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选择内蒙古以外报考点的考生按相应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七)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八)选择在工作单位所在盟市参加考试的非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盟市报考点,并须在网上确认期间拍照上传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和近三个月的缴费记录单;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考生,如选择在本人户籍地以外的工作单位所在盟市参加考试,要求与前述非内蒙古自治区户籍考生相同。
(九)考生报考费在网上报名期间通过研招网网报系统支付,报考费190元/人。已缴费未完成网上确认的,由网报系统统一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