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部门法的分值与其在专业课总成绩中的比例
宪法20分,1/15
行政法30分,1/10
刑事诉讼法30,1/10
刑法40,2/15
国际法30,1/10
法理20,1/15
民法45,3/20
民事诉讼法30,1/10
国际经济法25,1/12
经济法30,1/10
结论:民法与刑法作为最基本的法学部门,是最关键的。行政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民事诉讼法和经济法其次。国际经济法再稍次。宪法和法理学分值最小。法理学改为在B卷中考后,宪法和国际法各增加了10分,其他科目不变。
二、题型
03年综合卷,除民法和刑法各有一道案例分析题外,各门法都仅有简答这一种题型。而04年则明显多样化。宪法和行政法有辨析题;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经济法有案例分析试题。所以应该强化对各种案例的分析能力。同时,总题量由去年的A卷12道题、B卷13道题变为A卷14道题和B卷18道题。由于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则A卷每题时间为15分钟,B卷每题为10分钟。这就要求有较快的答题速度。
三、题目分析
(一)、宪法学试题分析
分值:20分
题型:简答、辨析
分析:宪法学中采用辨析型试题不是第一次,宪法专业卷99-03年一直都有辨析型试题。今年的辨析试题还是比较好判断和回答的。宪政也是近年来宪法学界的热门话题。03专业卷中提到了“权力制约的宪政思想”。简答题主要考的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是宪法学的重点。99、00、01的理论法学卷都考察过该考点,99年和02年的专业卷中也考察过。有关内容可参考魏定仁版248-252;或周叶中版261-262。本年试题可以说是近几年来与王磊《宪法的司法化》联系最少的一次,出的题也是非常标准的宪法题(不同于03年“立法权的特征”,该题较接近法理学,又与《宪法的司法化》有间接联系)。但是,王磊新书《选择宪法》中的一个专题,是平等权的宪法保护。个人认为这是有联系的,因此,要加强对《选择宪法》的研究。同时,不能忽略宪法学基础知识,对宪法学界热点也要保持适当的关注。王磊出题向来是比较率性的。从整体上看,今年的题属于基础型的。
(二)、行政法学试题分析
分值:30分
题型:简答、辨析和案例
分析:辨析题和案例题并不是第一次出(01综合卷、99-03专业卷都考过辨析,97综合卷和01-03专业卷里考过案例分析)。简答题考察的是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关于这个考点,在98年综合卷(试述合理性原则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体现)和02年的综合卷(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00年专业卷(行政法治原则的涵义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辨析题)、02年专业卷(“越权无效”原则是英国行政法的核心原则,辨析题)、03年专业卷(比例原则是规范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的行政法基本原则,辨析题)都考察过,应该说是非常重要的。答案可参考姜明安自考版教材44-49,或姜明安北大高教版48-50。辨析题考察的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条件。这个也是经常考察的。00年综合卷(与《条例》相比较,《行政复议法》在受案范围方面有何具体变化?对行政审判将有何影响?),另外在综合卷的填空和案例题里也都也考察。从整体上看,今年的题属于基础型的。
(三)、刑法学试题分析
分值:40分
题型:简答、案例
分析:今年的考题形式和分布与去年保持了一致。两道简答题考的都是刑法总论内容,而案例分析则综合考察总论和分论(尤其是分论的一些基本罪名)。缓刑题可以说是以前考的缓刑题的翻版,02年专业卷名词解释缓刑,96年综合卷简述适用缓刑的条件。因此研究历年考研题并争取认真做一遍肯定是有好处的。同时,对缓刑的考察也改变了03年综合卷中仅仅考察刑法总论中犯罪论而不考察刑罚论的情形。因此,对犯罪论和刑罚论都要认真。关于 对刑法第13条但书的理解,可参考双杨版教材56、57;或刘守芬版教材38、39。案例较为综合,有另文分析。本年的题属于基础型的。
(四)、国际公法学试题分析
分值:30分
题型:简答
分析:今年的题较去年的“南极条约的主要内容“,属于比较基础的,而且在书上完全可找到答案。考察的也是重点章节:领土、海洋法和条约法。关于先占和时效的不同,邵津版和端木正版教材明确指出的不同有一处:即先占的对象是无主地,时效是对他国领土的占领。个人认为两者的构成要素也不同。关于专属经济区的那道题,与02年专业题非常接近。关于我国法院能否直接适用国际条约,可参考王铁崖版教材426、427。国际法从整体上看考的很细,而且会出书上没有现成的答案的题。这点要注意。
(五)刑事诉讼法学试题分析
分值:30分
题型:简答
分析:从试题内容上看,个人推测是汪建成教授命制的本年试题。从考察的范围来看,考的非常全面,刑事诉讼法总论、制度论和程序论各一道题,分值也相当,较去年也合理许多。从03和04年综合题看,制度论中的证据论是最重要的。从历年试题(包括今年)分析上看,有关制度论的考题(包括专业卷和综合卷)一共有12道,其中有关证据的就有8道,强制执行3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道。有关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一直是他所强调的,给我们的本科期末试题里也考过。这道题看起来不难,但答好也不容易。参考本科笔记,10页和汪教授的《刑事诉讼法学概论》,29页,可以答出。今年的第2题,在教材上找不到答案,这种题体现了一些真正专业卷的风格。个人认为应该首先运用传闻证据规则批驳该法条,指出危害,进而再提出立法上的改进意见,可参考《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371-373。第三题是纯粹记忆性试题。千万不要认为刑事诉讼法今年考的反常,其实96、97综合卷和96、97、98专业卷都考察过非常细致的题。答案参考《刑事诉讼法学概论》298。我自己认为今年的试题难度中等稍上,但较去年加大了难度。
(六)法理学试题分析
分值:20分
题型:简答
分析:今年的两道题较去年容易多了,去年的一个太细,一个太大。今年第一题,蓝宝书上有完整答案,见该书213-215。第二题,书上当然不会有现成答案,但是周旺生在02年写了一篇论文《法典在制度文明中的位置》,法学论坛第17卷02年第4期。这就告诉我,周很可能从他近几年的论文里出考题。大家原来拼命找的3、4篇论文反到没有考。
(七)民法学试题分析
分值:45分
题型:简答、案例分析
分析:今年的题没有民法总论,全部是债权法(我把侵权法归入债权法)和物权法的,尤其是两者结合考,包括第一题和案例分析。相比去年,更为朴实。去年考了两个债权法的简答题,和一个人格权法的案例,有点离经叛道了。民法第一题非常基础,但我在红宝书上还真没有找到,可参考法律出版社,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第二版19-20。这本书对考北大的研很重要。听说在《物权法原理》(93年)过时后一直到红宝书(2000年)出版前的几年,钱明星一直把它(当时是第一版)作为教材。第二题比较4个概念不同。这道题只有10分,估计把4个概念写出来稍比较就查不多了。第三题可在红宝书上直接找道,见红宝书280-281,或可参考梁陈《物权法》332-333。案例分析暂略,见以后本人的专项总结分析。另外,从03和04两年的综合题来看,商法、知识产权法以及婚姻继承等民法分支学科并不是考察的重点。这样推论也较合理,因为即使在以前的专业卷中,它们被考的机会也很小。但要注意:在以前的00年(含00年以前)的综合卷中,考过知识产权法、婚姻法和继承法(继承法相对多一些)的题,而从没有考过商法的题。而且从01年直到04年的综合卷中,考的仅仅是民法总论、债权法和物权法等知识。而这三门课也是北大本科生的三门民法专业必修课。
(八)民事诉讼法学试题分析
分值:30分
题型:简答、案例分析
分析:第一题可参考潘书325和329-330;第三题见该书349-351。近年来的民事诉讼法考的都不深,仅仅掌握教材就可以了。案例分析略。
(九)国际经济法试题分析
分值:25分
题型:简答、案例分析
分析:因本人暂时没有学习国际经济法相关知识,故暂略
(十)经济法学试题分析
分值:30分
题型:简答
分析:北大经济法考察的重点不外是经济法总论、财政税收法、企业公司法、金融法和竞争法。其中,经济法总论和企业公司法是专业必修课,两者地位相同。财税法和金融法是限选课。95-03年经济法专业试题和03、04年综合试题共有69道,此五门共46道,占总比例的67%,其中经济法总论、财税法和企业公司法都各有10道题,金融法9道,竞争法7道。;而最有价值的03、04年综合卷里,8道试题都在这5个部分里考察(03年为经济法总论、财政税收法和企业公司法;04年为5个部分各1道)。另外,这5个部分是考研试题命制老师的方向:张守文的经济法总论和财政税收法;刘剑文的财政税收法,盛杰民的竞争法。同时,考察的知识点并不局限于书本,而是与现实生活结合,“我国新的银行监管体制”就与银监会的设立紧密相连。因此,掌握经济法学可以以这5部分为重点,并关注经济改革的热点。第一题,北大高教版教材86-89,鉴于该题分值小,只回答重点部分即可,该部分作者为张士元;或北大版经济法学(第三版)31-32,该部分作者为杨紫煊。但这两个版本的答案都不是与命题有关人士的观点。个人认为还应该参考自考教材《经济法原理与实务》,盛杰民刘剑文著。该书40-41有阐述,而且与前二者不同:主要在于区分了权利与权力,认为经济法主体的权利由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请求权三个方面构成;而前两书则把经济职权(权力)归为权利里。我个人认为自考版答案较好。关于第二题,见杨紫煊徐杰版147,共4种形式。出口退税的问题,张守文老师上课讲过,期末考试里也做了考察,见财税法笔记70-71,或张守文《税法的困境与挑战》“关于出口退税的问题”,76-83。银行监管体制主要是指银监会的设立及职权。这道题可以说不难,但应该对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金融业改革保持关注。96、99和02年的专业卷中都考到了当年的经济体制改革问题。关于最后一题,见甘培忠《企业与公司法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65-266。而北大高教版的红皮书上是没有的。这就是说,仅仅看那本书是不够的。北大老师出的金融法、财税法、公司企业法的书都应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