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
二、人类环境
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人类环境指的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三、人类环境的分类
1、 按照环境要素的形成,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2、 按照环境的功能不同,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3、 按照环境范围的大小,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室内环境和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
4、 按照环境的不同要素,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大气环境和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地址环境。
四、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
六、人类同环境的关系
第一、 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要依赖自然环境才能生存和发展。
第二、 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通过社会生产活动来利用和改造环境,使其更适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第二节 生态学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