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象论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制度发生、发展及其规律性的专门学科。
中国法制史的研究范围相当广泛:在时间跨度上为4000多年,既有古代法制又有近现代法制;在内容上既包括各个历史时期的立法,又包括各个历史时期的司法。
2、目的论;
1 批判地吸收和借鉴我国历代法制中一切有益的东西,为建设有中国特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提供历史依据。
2 通过对比学习,提高对社会主义法制的认识,增强自觉守法的意识。
3 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为学习部门法课程提供必要的知识背景和理论常识。
3、方法论
(1)具体的方法
1 要掌握中国法制史发展的四个历史阶段;
2 要掌握每个历史阶段下不同类型法律制度的特点;
3 要掌握法律制度本身的因革演变关系;
4 要在掌握一定部门法知识的基础上,理解中国通史;
5 要学会使用工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