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第四版)
张文显
本书框架
本书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法学 ,内容为第一编法学导论,包括第一章法学、第二章法理学概述、第三章马克思主义法学
第 二部分法,第三编法的起源和发展、第四编法的运行、第五编法的价值、第六编法与社会,包括第四章法的概念、第五章法的渊源、分类、效力、第六章法的要素、 第七章、法律体系、第八章、权利和义务、第九章法律行为、第十章法律关系、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法律程序、第十三章法的历史、第十四章法的演进、第 十五章全球化和法律发展、第十六章法的制定、第十七章法的实施、第十八章法律职业、第十九章法律方法、第二十章法的价值概述、第二十一章法的基本价值、第 二十二章法与人权、第二十三章法与政治、第二十四章发育经济、第二十五章法与文化、第二十六章法治与社会建设
部分 |
编 |
章 |
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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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法学 |
一、法学导论 |
(一)法学 |
1、法学的研究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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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学的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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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学与相邻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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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学的研究方法(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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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素质的养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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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理学概述 |
1、法理学的对象和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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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法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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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习法律学的意义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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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生产与发展 |
1、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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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继承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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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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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法 |
二、法的本体(法是什么) |
(四)法的概念 |
1、法的概念的语义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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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的本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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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的基本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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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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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 |
1、法的渊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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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的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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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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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的要素 |
1、法的要素的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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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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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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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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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体系 |
1、法律体系的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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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部门及其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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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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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权利和义务 |
1、历史上的权利观和义务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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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利和义务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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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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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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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法律行为 |
1、法律行为的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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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行为的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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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行为的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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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法律关系 |
1、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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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关系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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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关系的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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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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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法律责任 |
1、法律责任的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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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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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责任的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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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法律程序 |
1、法律程序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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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当法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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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的价值(法应当是什么) |
(二十)法的价值概述 |
1、法的价值的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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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的价值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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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的价值的冲突和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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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法定 基本价值 |
1、法与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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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与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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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与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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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与正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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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法与人权 |
1、人权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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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对人权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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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的起源和发展 |
(十三)法的历史 |
1、法的起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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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的历史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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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法律演进 |
1、法律演进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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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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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移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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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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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全球化和法律发展 |
1、全球化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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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球化下的法律发展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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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的运行 |
(十六)法的制定 |
1、立法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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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立法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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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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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立法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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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法的实施 |
1、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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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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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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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法律职业 |
1、法律职业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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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职业技能和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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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职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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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法律方法 |
1、 法律方法概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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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推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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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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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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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与社会(法与社会其他方面的相互作用) |
(二十三)法与政治 |
1、法与政治的基本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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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与国家的基本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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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政党的政策和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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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与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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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法与经济 |
1、法的生产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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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与市场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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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与经济体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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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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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法与文化 |
1、法与文化的与一般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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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与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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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与宗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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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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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法治和社会建设 |
1、法治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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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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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治和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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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法学
第一章 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
第一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不考)
1、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2、法学对法律现象的研究是全方位的,
(1)研究法法的历时性(历史的纵向研究)、共时性(横向的比较研究);
(2)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外部方面;
(3)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3、根据研究对象来划分法学
(1)从部门法的角度,分为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等等。
(2)对法律制度的历史研究构成法律史学。
(3)对各国法律制度或法系的比较研究构成比较法学。
(4)从认识论的角度,法学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5)对法律跨学科的研究构成边缘法学,如法律经济学、法律文学等。
第二节 法学的历史(不考)
1、西方法学的历史
(1)、古希腊:
西方法学起始于古希腊,习惯法为主体的法律制度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
(2)、古罗马
①古罗马是古代西方法律制度发展的顶峰,罗马法学十分繁荣。
②法学获得相对的地位,成为罗马法渊源之一。
(3)、中世纪
①独立法学消失了
②中世纪后期,出现了罗马法复兴运动。出现了注释法学派。
(4)、13、14世纪
文艺复兴、宗教改革推动了法学的发展,出现了人文主义法学派。
(5)、17世纪
资产阶级革命蓬勃发展,形成了法权世界观,出现了自然法学派,其代表性的观点是“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论”。
(6)、18世纪末开始
欧洲大陆出现了哲理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和分析法学派(标志着法学作为独立学科出现)。
(7)、20世纪初
出现了社会法学派、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新康德主义法学派。
(8)、20世纪50年代中期
经济分析法学派、批判法学派、新马克思主义法学派、新自然法学派···百家争鸣。
2、中国法学历史
(1)夏、商、西周:
出现了以天命和宗法制度为核心的法律思想。“明德慎刑”“以德配天”
(2)春秋战国
百家争鸣,大发展的时期。儒家主张礼主刑辅,法家主张“以法治国”。
(3)西汉到清中
①以儒家法律思想为核心的文化系统
②汉代开始,出现律学(唐律疏议),王安石变法,明末进步法律思想。
(4)清末至民国
移植西方的法律思想,开创了中国现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
(5)新中国
马克思主义法学出现
第三节 法学与相邻学科(没有考过)
1、法学与其他学科有特殊联系的原因
(1)法学吸收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来说明法律现象,并用法学研究成果推动其他学科的发展。
(2)许多法律现象是属于法学和其他学科的交叉问题。
(3)社会问题可以转换为法律问题,让法律机关处理,因此需要法律工作者有其他学科的知识。
2、法学和哲学
(1)哲学是法学的理论基础
(2)法学是从哲学中分化出来的。
3、法学和政治学
法是政治活动和实现政治目标的常规形式,因此政治学和法学具有内在联系,特别是像立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本身就有法学和政治学的双重属性。
4、法学和经济学
(1)法律能推动经济的发展,也能阻碍经济的发展
(2)民主与法治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发达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