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长期筹资方式

免费考研网 免费考研网/2008-07-23

 

第一节 股权性筹资 (投入资本、发行普通股)

1 投入资本筹资

一、投入资本筹资的含义和主体

(一) 投入资本筹资的含义

企业股权资本一般由投入资本(或股本)和留存收益构成,在我国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

企业的资本金是指企业所有者为创办和发展企业而投入的资本,是企业股权资本的最基本的部分。企业资本金因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股份制企业中称为股本,在非股份制企业中则称为投入资本

投入资本筹资是指非股份制企业协议等形式吸收国家、其他企业、个人和外商等的直接投入的资本,形成企业投入资本的一种筹资方式。投入资本筹资不以股票为媒介,适用于非股份制企业。是非股份制企业筹集股权资本的一种基本方式。

(二) 投入资本筹资的主体 (进行投入资本筹资的企业)

目前在我国,投入资本筹资的主体按照所有制标准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国有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等。

二、投入资本筹资的类型

() 投入资本筹资按所形成的股权资本构成分类

1 筹集国家直接投资,主要为国家财政拔款,由此形成企业的国有资本。 

2 筹集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等法人的直接投资,由此形成企业的法人资本。 

3 筹集本企业内部职工和城乡居民的直接投资,由此形成企业的个人资本。 

4 筹集外国投资者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直接投资,由此形成企业的外商资本。 

() 投入资本筹资按投资者的出资形式分类

1 筹集现金投资。

2 筹集非现金投资资。非现金出资主要有两类形式:(1)筹集实物资产投资,(2)筹集无形资产投资。  

三、投入资本筹资的条件和要求

1 主体条件。采用投入资本方式筹措投入资本的企业,应当是非股份制企业。 

2 需要要求。企业投入资本的出资者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出资时,必须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科研开发的需要

3  消化要求。企业筹集的投入资本,如果是实物和无形资产,必须在技术上能够消化,在工艺、人员方面能够适应。

四、投入资本筹资的程序 

()确定投入资本的数量

()选择投入资本筹资的具体形式

()签署决定、合同或协议等文件

()取得资本来源 

五、筹集非现金投资的估价

()筹集流动资产的估价

1 对于材料、燃料、产成品等,可采用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进行估价。 

2  对于在制品、自制半成品,可先按完工程度折算为相当于产成品的约当量,再按产成品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 

3 对于应收款项和有价证券,应针对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估价方法: 

(1)凡是能够立即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其账面价值作为评估价值。 

(2)凡是能够立即贴现的应收票据,可以其贴现值作为评估价值。 

(3)凡是不能立即收回的应收款,应合理估价其坏账损失,并以其账面价值扣除坏账损失后的金额作为评估价值。 

(4)凡是能够立即变现的带息票据和计息债券,可以其面额加上持有期间的利息作为评估价值。 

()筹集固定资产的估价

1 对于筹集的机器设备,一般采用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进行估价;对有独立生产能力的机器设备,亦可采用收益现值法估价。评估价值应包括机器设备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2 房屋建筑物价值的高低,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主要受原投资额、地理位置、质量新旧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可采用现行市价法并结合收益现值法进行估价。 

()筹集无形资产的估价

1 对于能够单独计算自创成本或外购成本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专有技术等,可以采用重置成本法估价。 

2 对于在现时市场上有交易参照物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等,可采用现行市价法进行估价。 

3 对于无法确定研制成本或购买成本,又不能在市场上找到交易参照物,但能为企业持续带来收益的无形资产,如特许经营权、商标权、商誉等,可采用收益现值法估价。  

六、投入资本筹资的优缺点

投入资本筹资的优点主要是: 

1 投入资本筹资所筹集的资本属于企业的股权资本,与债权资本相比较,它能提高企业的资信和借款能力。 

2 投入资本筹资不仅可以筹集现金,而且能够直接获得所需的先进设备和技术,与仅筹集现金的筹资方式相比较,它能尽快地形成生产经营能力。 

3 投入资本筹资的财务风险较低。 

投入资本筹资的缺点主要是: 

1 投入资本筹资通常资本成本较高。 

2 投入资本筹资由于没有证券为媒介,产权关系有时不够明晰,也不便于产权的交易。 


 

2 发行普通股筹资

股票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凭证,是为筹措股权资本而发行的有价证券。它代表持股人在公司中拥有的所有权。股票持有人即为公司的股东。

一、股票的种类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筹资者和投资者的需要,发行各种不同的股票。股票的种类很多,可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股票按股东权利和义务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股票按是否计入股东名册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股票按发行时间先后可分为始发股和新股  

()股票按发行对象和上市地区,分为A股、B股、H股。

二、股票发行的基本要求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分为设立发行和增资发行,不论是设立发行还是增资发行,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都必须依循下列要求: 

(1)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股金额相等。 

(2)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3)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权同利。 

(4)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各个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5)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即可以按面额发行或溢价发行,但不得折价发行。 

(6)公司对外公开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的资金用途使用。 

三、股票的发行程序 

()设立发行股票的程序

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行股票的基本程序如下: 

1 发起人认足股份,交付出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无论采用哪种设立方式,发起人均须认足其应认购的股份。若采用发起设立方式,须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若采用募集设立方式,须由发起人至少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法定比例(不少于35%),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 

2 提出募集股份申请。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主要包括:公司章程;经营估算书;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招股说明书;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承销机构的名称及有关协议等文件。 

3 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签订承销协议。招股说明书应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认股人的权利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等事项。认股书应当载明招股说明书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所认股数、金额、认股人住所,并签名、盖章。

4 招认股份,缴纳股款

5 召开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发行股份的股款募足后,发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法定30天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

6 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交割股票。经创立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应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天内,办理申请公司设立的登记事项。 

()增资发行新股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后,在其存续期间为增加资本,会多次发行新股份。增资发行新股的基本程序是: 

1 作出发行新股决议。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发行新股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包括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等事项。 

2 提出发行新股的申请。公司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新股,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3 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签订承销协议。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表,并制作认股书,还需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 

4 招认股份缴纳股款交割股票。 

5 改选董事、监事,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应立即召开股东大会,改选董事、监事。这种改选是由于公司股份增加、股份比例结构变动所引起的增额性改选。 

然后,公司必须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向社会公告。变更登记事项主要包括本次实际发行新股的股数及数额、发行新股后变更的股东名册、经改选的公司董事和监事名单等。 

四、股票的发行方法与推销方式 

()股票的发行方法

1 有偿增资。有偿增资是指投资人须按股票面额或市价,用现金或实物购买股票。有偿增资又可分为公募发行、股东优先认购、第三者分摊等具体做法。

2 股东无偿配股。股东无偿配股是公司不向股东收取现金或实物财产,而是无代价地将公司发行的股票配与股东。公司采用这种做法,其目的不在增资,而是为了调整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社会地位,增强股东的信心。按照国际惯例,无偿配股通常有三种具体做法,即无偿交付、股票派息、股票分割。 

3 有偿无偿并行增资。采用这种办法时,股份公司发行新股付予股东时,股东只需交付一部分股款,其余部分由公司公积金抵充,即可获取一定量的新股。

()股票的推销方式

股票的发行是否成功,最终取决于能否将股票全部推销出去。股份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其推销方式不外乎有两种选择,即自销或委托承销。 

1 自销方式。指股份公司自行直接将股票出售给投资者,而不经过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2 委托承销方式。指发行公司将股票销售业务委托给证券承销机构代理。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不论是募集设立时首次发行股票还是设立后再次发行新股,均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五、股票发行定价  (P176

股票的发行价格,是股份公司发行股票时,将股票出售给投资者所采用的价格,也就是投资者认购股票时所支付的价格。

股票发行定价的意义

股票发行定价的原则

股票发行定价的方式

六、股票上市 

()股票上市的意义 

股票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由公司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后在证券交易所作为交易的对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称为上市股票,其股份有限公司称为上市公司。 

股票上市对上市公司而言,主要有如下意义: 

1 提高公司所发行股票的流动性和变现性,便于投资者认购、交易。 

2 促进公司股权社会化,防止股权过于集中。 

3 提高公司的知名度。 

4 有助于确定公司增发新股的发行价格。 

5 便于确定公司的价值,以利于促进公司实现财富最大化目标。 

()股票上市的条件

股票上市条件也称股票上市标准,是指对申请上市公司所作的规定或要求。按照国际惯例,股票上市的条件,一般有开业时间、资产规模、股本总额、持续盈利能力、股权分散程度、股票市价等。各国对股票上市条件都规定了具体的数量标准。 

我国证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 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股票上市的决策 

股份公司为实现其上市目标,需在申请上市前对公司状况进行分析,对上市股票的股利政策、上市方式和上市时机作出决策。 

1 公司状况分析。申请股票上市的公司,需分析公司及其股东的状况,全面分析权衡股票上市的各种利弊及其影响,确定关键因素。

2 上市股票的股利决策。股利决策包括股利政策和股利分派方式的抉择。股利决策既影响上市股票的吸引力,又影响公司的支付能力,因此,必须作出合理的选择。 

3 股票上市方式的选择。股票上市的方式一般有公开出售、反向收购等。申请上市的公司需要根据股市行情、投资者和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4 股票上市时机的选择。股票上市的最佳时机,是在公司预计来年会取得良好业绩的时候。当然,还需考虑当时的股市行情是否适宜而定。 


 

 

()股票上市的暂停、恢复与终止 

按照国际惯例,获得股票上市资格,并已实现股票上市的公司,必须持续保持其上市的条件。如果发现已上市的公司不再能满足规定的条件或其他有关规定,则将被暂停其股票上市。

七、普通股筹资的优缺点 

()普通股筹资的优点 

1 普通股筹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

2 普通股股本没有固定的到期日无需偿还,它是公司的永久性资本,除非公司清算时才予以偿还。

3 利用普通股筹资的风险小。由于普通股股本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一般也不用支付固定的股利,不存在还本付息的风险。 

4 发行普通股筹集股权资本能增强公司的信誉。普通股股本以及由此产生的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等,是公司筹措债权资本的基础

()普通股筹资的缺点  

1 资本成本较高。一般而言,普通股筹资的成本要高于债权资本。

2 利用普通股筹资,出售新股票,增加新股东,可能会分散公司的控制权;另一方面,新股东对公司已积累的盈余具有分享权,这就会降低普通股的每股净收益,从而可能引起普通股市价下跌。 

3 如果今后发行新的普通股票,可能导致股票价格下跌。 

第二节 债权性筹资 (发行债券、长期借款、租赁)

1 发行债券筹资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债券是公司筹集债权资本的重要方式。按照我国公司法和国际惯例,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称为公司债券,习惯上又称公司债。

一、债券的种类 

公司债券可按不同标准分为以下几类:

()记名债券与无记名债券

()抵押债券与信用债券 

()固定利率债券与浮动利率债券

()上市债券与非上市债券

二、发行债券的条件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2 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 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 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发行公司债券所筹集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发行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1 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2 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3 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本的用途 

三、债券的发行程序

()作出发行债券决议

()提出发行债券申请 

()公告债券募集办法 

()委托证券机构发售

()交付债券,收缴债券款,登记债券存根簿

四、债券发行价格的确定

()决定债券发行价格的因素

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下述四项因素。 

1 债券面额。一般而言,债券面额越大,发行价格越高。

2 票面利率。一般而言,债券的票面利率越高,发行价格也越高;反之,就越低。 

3 市场利率。一般来说,债券发行时的市场利率越高,债券的发行价格越低;反之,就越高。 

4 债券期限。债券期限越长,债权人的风险越大,要求的利息报酬就越高,债券的发行价格就可能较低;反之,可能较高。

此外,债券利息的支付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债券的发行价格。 

()确定债券发行价格的方法

在实务中,公司债券的发行价格通常有三种情况,即等价、溢价、折价

等价是指以债券的票面金额作为发行价格,多数公司债券采用等价发行;

溢价是指按高于债券面额的价格发行债券;

折价是指按低于债券面额的价格发行债券。

债券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

         债券发行价格

式中:n——债券期限; t——付息期数;

市场利率——指债券发售时的市场利率; 债券年息——债券面额与票面利率(通常为年利率)的乘积。

从资金时间价值的原理来认识,债券发行价格系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债券到期还本面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另一部分是债券各期利息(年金形式)现值

五、债券的信用评级 

()债券评级的意义 

债券的信用等级直接影响公司发行债券的效果和投资者的投资选择。

()债券的评级程序

1 发行公司提出评级申请。

2 评级机构评定债券等级。

3 评级机构跟踪检查。

()债券的评级方法

债券评级机构在评定债券等级中,需要进行分析判断,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一般针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判断。 

1 公司发展前景。

2 公司的财务状况。

3 公司债券的约定条件。

此外,对在外国或国际性证券市场上发行债券,还要进行国际风险分析,主要进行政治、社会、经济的风险分析,作出定性判断。 

六、债券筹资的优缺点 


 

()债券筹资的优点

1 债券成本较低。与股票的股利相比较而言,债券的利息允许在所得税前支付,发行公司可享受税上利益,故公司实际负担的债券成本一般低于股票成本。

2 可利用财务杠杆。无论发行公司的盈利多少,债券持有人一般只收取固定的利息,而更多的收益可用于分配给股东或留用公司经营,从而增加股东和公司的财富。 

3 保障股东控制权。债券持有人无权参与发行公司的管理决策,因此,公司发行债券不会像增发新股票那样可能会分散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4 便于调整资本结构。在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以及可提前赎回债券的情况下,则便于公司主动地合理调整资本结构。 

()债券筹资的缺点 

1 财务风险较高。债券有固定的到期日,并需定期支付利息,发行公司必须承担按期付息偿本的义务。

2 限制条件较多。发行债券的限制条件一般要比长期借款、租赁筹资的限制条件都要多且严格,从而限制了公司对债券筹资方式的使用,甚至会影响公司以后筹资能力。 

3 筹资数量有限。公司利用债券筹资一般受一定额度的限制。多数国家对此都有限定。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行公司流通在外的债券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2 长期借款筹资

一、长期借款的种类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向其他单位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借款。

()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分类。可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性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按有无抵押品作担保分类。分为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 

()按贷款的用途分类。我国银行长期贷款通常分为基本建设贷款、更新改造贷款、科研开发新产品试制贷款等。  

二、银行借款的信用条件

按照国际惯例,银行借款往往附加一些信用条件,主要有授信额度、周转授信协议、补偿性余额

()授信额度

授信额度是借款企业与银行间正式或非正式协议规定的企业借款的最高限额。通常在信用额度内,企业可随时按需要向银行申请借款。

()周转授信协议 

周转授信协议是一种经常为大公司使用的正式授信额度。与一般授信额度不同,银行对周转授信额度负有法律义务,并因此向企业收取一定的承诺费用,一般按企业使用的授信额度的一定比率(2‰左右)计算。 

()补偿性余额 

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企业将借款的10%20%平均存款余额留存银行。银行通常都有这种要求,目的是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提高贷款的有效利率,以便补偿银行的损失。

三、企业对贷款银行的选择

借款企业除了考虑借款种类、借款成本等因素外,还需对贷款银行进行分析,作出选择。企业对贷款银行的选择,通常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银行对贷款风险的政策

()银行与借款企业的关系 

()银行对借款企业的咨询与服务

()银行对贷款专业化的区分 

四、长期借款的程序

()企业提出申请

()银行进行审批

()签订借款合同

()企业取得借款

()企业偿还借款 

五、借款合同的内容 

借款合同是规定借贷当事人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契约。借款企业提出的借款申请经贷款银行审查认可后,双方即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借贷当事人各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

1~5)借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期限;(6)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7)保证条款;(8)违约责任等。 

()借款合同的限制条款

由于长期贷款的期限长、风险较高,因此,除了合同的基本条款以外,按照国际惯例,银行对借款企业通常都约定一些限制性条款,归纳起来有如下三类:一般性限制条款;例行性限制条款;特殊性限制条款。

六、长期借款的优缺点 

()长期借款的优点

1 借款筹资速度快。企业利用长期借款筹资,一般所需时间较短,程序较为简单,可以快速获得现金。

2 借款成本较低。利用长期借款筹资,其利息可在所得税前列支,故可减少企业实际负担的成本,因此比股票筹资的成本要低得多;与债券相比,借款利率一般低于债券利率;此外,由于借款属于间接筹资,筹资费用也极少。 

3 借款弹性较大。在借款时,企业与银行直接商定贷款的时间、数额和利率等;在用款期间,企业如因财务状况发生某些变化,亦可与银行再行协商,变更借款数量及还款期限等。

4 企业利用借款筹资,与债券一样可以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 

()长期借款的缺点

1 筹资风险较高。借款通常有固定的利息负担和固定的偿付期限,故借款企业的筹资风险较高。 

2 限制条件较多。这可能会影响到企业以后的筹资和投资活动。 

3         筹资数量有限。一般不如股票、债券那样可以一次筹集到大笔资金。 

3 租赁筹资 

租赁是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租赁行为在实质上具有借贷属性,不过它直接涉及的是物而不是钱。在租赁业务中,出租人主要是各种专业租赁公司,承租人主要是其他各类企业,租赁物大多为设备等固定资产。 

现代租赁已经成为企业筹集资金的一种方式,用于补充或部分替代其他筹资方式。在租赁业务发达的条件下,它为企业所普遍采用,它是企业筹资的一种特殊方式。 

一、租赁的种类 

现代租赁的种类很多,通常按性质分为营运租赁和融资租赁两大类。 

()营运租赁

营运租赁又称经营租赁、服务租赁,是由出租人向承租企业提供租赁设备,并提供设备维修保养和人员培训等的服务性业务。从承租企业无需先筹资再购买设备即可享有设备使用权的角度来看,营运租赁也有短期筹资的功效。

营运租赁的特点主要是:

(1)承租企业根据需要可随时向出租人提出租赁资产。 

(2)租赁期,不涉及长期而固定的义务。 

(3)在设备租赁期间内,如有新设备出现或不需用租入设备时,承租企业可按规定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这对承租企业比较有利。 

(4)出租人提供专门服务。 

(5)租赁期满或合同中止时,租赁设备由出租人收回。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又称财务租赁、资本租赁,是由租赁公司按照承租企业的要求融资购买设备,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较长期限内提供给承租企业使用的信用性业务。承租企业采用融资租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融通资金。融资租赁集融资与融物于一身,具有借贷性质,是承租企业筹集长期借入资金的一种特殊方式。是现代租赁的主要类型。 

融资租赁通常为长期租赁,可适应承租企业对设备的长期需用,故有时也称为资本租赁,其主要特点有: 

(1)一般由承租企业向租赁公司提出正式申请,由租赁公司融资购进设备租给承租企业使用。 

(2)租赁期限较长,大多为设备耐用年限的一半以上。 

(3)租赁合同比较稳定,在规定的租期内非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这有利于维护双方的权益。 

(4)承租企业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和保险,但无权自行拆卸改装。 

(5)租赁期满时,按事先约定的办法处置设备,一般有退还续租留购三种选择,通常由承租企业留购。 

融资租赁按其业务的不同特点,可细分为如下三种具体形式: 

(1)直接租赁。直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典型形式,通常所说的融资租赁是指直接租赁形式。 

(2)售后租回。在这种形式下,制造企业按照协议先将其资产卖给租赁公司,再作为承租企业将所售资产租回使用,并按期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3)杠杆租赁。杠杆租赁是国际上比较流行的一种融资租赁形式。它一般要涉及承租人、出租人和贷款人三方当事人。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它与其他融资租赁形式并无区别,同样是按合同的规定,在租期内获得资产的使用权,按期支付租金。但对出租人却不同,出租人只垫支购买资产所需现金的一部分(一般为20%40%)其余部分(60%80%)以该资产为担保向贷款人借资支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公司既是出租人又是借资人,据此既要收取租金又要支付债务。这种融资租赁形式,由于租赁收益一般大于借款成本支出,出租人借款购物出租可获得财务杠杆利益,故被称为杠杆租赁。  

二、融资租赁的程序

()选择租赁公司 

()办理租赁委托

()签订购货协议

()签订租赁合同 

()办理验货、付款保险

()支付租金 

()合同期满处理设备 

三、租金的确定

()决定租金的因素

1 租赁设备的购置成本。包括设备的买价、运杂费和途中保险费等。 

2 预计租赁设备的残值。指设备租赁期满时预计可变现净值。 

3 利息。指租赁公司为承租企业购置设备融资而应计的利息。 

4 租赁手续费。包括租赁公司承办租赁设备的营业费用以及一定的盈利。

5 租赁期限。一般而言,租赁期限的长短既影响租金总额,进而也影响到每期租金的数额。 

6 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的支付方式也影响每期租金的多少,一般而言,租金支付次数越多,每次的支付额越小。支付租金的方式有很多种类:(1)按支付间隔期,分为年付、半年付、季付和月付;(2)按在期初和期末支付,分为先付和后付;(3)按每次是否等额支付,分为等额支付和不等额支付。实务中,承租企业与租赁公司商定的租金支付方式,大多为后付等额年金。 

()确定租金的方法 

目前国际流行的租金计算方法主要有平均分摊法、等额年金法、附加率法、浮动利率法。我国大多采用平均分摊法等额年金法。 

1 平均分摊法。是先以商定的利息率和手续费率计算出租赁期间的利息和手续费,然后连同设备成本支付次数平均。这种方法没有充分考虑时间价值因素。每次应付租金的计算公式可列示如下: 

 

式中: A每次支付租金; 


 

C租赁设备购置成本; S租赁设备预计残值; I租赁期间利息; F租赁期间手续费; N租期。  

2 等额年金法。是运用年金现值的计算原理计算每期应付租金的方法。通常以资本成本作为折现率。后付等额租金方式下,每年末支付租金的公式为:

式中: A——每年支付租金;

等额租金现值;     等额租金现值系数; n支付租金期数; i租费率(折现率)。  

四、租赁筹资的优缺点

()租赁筹资的优点

1 迅速获得所需资产。融资租赁集融资融物于一身,一般要比先筹措现金后再购置设备来得更快,可使企业尽快形成生产经营能力。 

2 租赁筹资限制较少。企业运用股票、债券、长期借款等筹资方式,都受到相当多的资格条件的限制,相比之下,租赁筹资的限制条件很少。 

3 免遭设备陈旧过时风险。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很高,而多数租赁协议规定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企业可免遭这种风险。 

4 全部租金通常在整个租期内分期支付,可适当减低不能偿付的危险。 

5 租金费用可在所得税前扣除,承租企业能享受税上的利益。 

()租赁筹资的缺点

租赁筹资的主要缺点是成本较高,租金总额通常要高于设备价值的30%;承租企业在财务困难时期,支付固定的租金也将构成一项沉重的负担;另外,采用租赁筹资方式如不能享有设备残值,也可视为承租企业的一种机会损失。 

第三节 混合性筹资 

混合性筹资是指兼具债权和股权筹资双重特性的长期筹资方式,通常包括发行优先股和发行可转换证券。

一、发行优先股筹资

公司发行优先股,在操作方面与发行普通股无较大差别。这里集中分析优先股的特殊之处。

()优先股的特征

优先股是相对普通股而言的,是较普通股具有某些优先权利,同时也受到一定限制的股票。优先股的含义主要体现在优先权利上,包括优先分配股利和优先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具体的优先条件须由公司章程予以明确规定。

优先股与普通股具有某些共性,如优先股亦无到期日,公司运用优先股所筹资本,亦属股权资本。但是,它又具有公司债券某些特征。因此,优先股被视为一种混合性证券

优先股与普通股比较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1 优先分配固定的股利。优先股股东通常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且其股利一般是固定的,受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的影响较少。所以,优先股类似固定利息的债券。 

2 优先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当公司解散、破产等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 

3 优先股股东一般无表决权。在公司股东大会上,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表决权,通常也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仅在涉及优先股股东权益问题时享有表决权。因此,优先股股东不大可能控制整个公司。 

4 优先股可由公司赎回。发行优先股的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的需要,可以以一定的方式将所发行的优先股收回,以调整公司的资本结构。 

()优先股的种类

优先股按其具体的权利不同,还可作进一步的分类。 

1 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是指公司过去年度未支付股利可以累积计算由以后年度的利润补足付清。非累积优先股则没有这种需求补付的权利。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其发行也较为广泛。 

2 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当公司盈余在按规定分配给优先股和普通股后而仍有盈余可供分配股利时,能够与普通股一道参与分配额外股利的优先股,即为参与优先股;否则为非参与优先股。

3 可赎回优先股和不可赎回优先股。可赎回优先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于减轻股利负担的目的,可按规定以原价购回的优先股。公司不能购回的优先股,则属于不可赎回优先股。 

()发行优先股的动机 除了筹集股权资本以外还有

1 防止公司股权分散化。

2 调剂现金余缺。

3 改善公司资本结构

4 维持举债能力

()优先股筹资的优缺点 

1 优先股筹资的优点。 

(1)优先股一般没有固定的到期日不用偿付本金。有利于结合资金需求加以调剂,同时也便于掌握公司的资本结构。 

(2)股利的支付既固定又有一定的灵活性

(3)保持普通股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4)从法律上讲,优先股股本属于股权资本,发行优先股能加强公司的股权资本基础,可适当增强公司的信誉,提高公司的借款举债能力。 

2 优先股筹资的缺点。 

(1)优先股的成本虽低于普通股,但一般高于债券。 

(2)对优先股的筹资制约因素较多。 

(3)可能形成较重的财务负担。优先股要求支付固定股利,但又不能在税前扣除,当盈利下降时,优先股的股利可能会成为公司一向较重的财务负担,有时不得不延期支付,还会影响公司的形象。

二、发行可转换证券筹资

()可转换证券的种类

可转换证券一般有可转换债券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有时简称可转债,是指由发行公司发行并规定债券持有人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条件可将其转换为发行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换优先股是指持有人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条件可将其转换为发行公司普通股或债券的优先股。

()可转换债券的特性

从筹资公司角度看,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筹资的双重特性,属于一种混合性筹资。利用可转换债券筹资,发行公司赋予债券持有人可将其转换为本公司股票的权利。因而,对发行公司而言,转换前需定期支付债券利息,如果在规定期间内未转换还需到期偿还债券本金,在这种情况下,可转换债券筹资与普通债券筹资类同,具有债券筹资性质;如果在规定期间转换为股票,则发行公司将债券负债转化为股东权益,从而具有股权筹资性质。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2 本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后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 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不低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可转换债券的转换

1 转换期限转换期限长短与可转换债券的期限相关。我国规定可转换债券的期限最短期限为3年,最长期限为5年。 

2 转换价格。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是用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每股价格。转换价格通常由发行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债券时约定。我国规定,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以发行可转换债券前一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换价格。

3 转换比率。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比率是用每份可转换债券所能转换的股票数,它等于可转换债券面值除以转换价格

()可转换债券筹资的优缺点

发行可转换债券是一种特殊的筹资方式,其优点主要有: 

1 利于降低资本成本。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债券,转换前可转换债券的资本成本低于普通债券;转换为股票后,又可节约股票的发行成本,从而降低股票的资本成本。 

2 利于筹集更多资本。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通常高于发行时的股票价格,因此,可转换债券转换后,其筹资额大于当时发行股票筹资额,也有利于稳定公司的股价。 

3 利于调整资本结构。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债权筹资和股权筹资双重性筹资方式,转换前可转换债券属于公司的一种债务,若公司希望持有人转股,还可借助诱导,促进转换,从而调整资本结构。 

4 利于避免公司的筹资损失。当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换价格并超过某一幅度时,发行公司可按事先约定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债券,从而避免筹资的损失。

可转换债券筹资也有不足,主要是: 

1 转股后可转换债券筹资将失去利率较低的好处。 

2 若确需股票筹资,但股价并未上升,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不愿转股时,发行公司将承受债务压力。 

3 若可转换债券转股时股价高于转换价格,则发行公司遭受筹资损失。 

4 回售条款的规定可能使发行公司招致损失。当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回售,从而发行公司受损。  

三、发行认股权证筹资

认股权证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认购其股票的一种买入期权。它赋予持有者在一定期间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发行公司一定股份的权利。 

()认股权证的特点

对发行公司而言,发行认股权证是一种特殊的筹资手段。认股权证本身含有期权条款,其持有人在认股之前,对发行公司既不拥有债权也不拥有股权,而只是拥有股票认购权。

()认股权证的种类

1 长期与短期认股权证。认股权证按允许购股的期限分为长期和短期。长期认股权证的购股期限通常持续几年,有时是永久性的。短期认股权证的认股期限比较短,一般在90天以内。 

2 单独发行与附带发行认股权证。按发行方式,认股权证可分为单独发行和附带发行。单独发行容易理解,附带发行是指依附于债券、优先股、普通股或短期票据发行认股权证。 

3 备兑认股权证与配股权证。备兑认股权证是每份备兑证按一定比例含有几家公司的若干股股票。配股权证是确认老股东配股权的证书,它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定向派发,赋予其以优惠价格认购公司一定份数的新股。 

()认股权证的作用

认股权证在筹资中的运用十分灵活,对发行公司具有一定的作用。 

1 为公司筹集额外现金。认股权证不论是单独发行还是附带发行,大多都为公司额外筹取一笔额外现金,从而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运营能力。 

2 促进其他筹资方式的运用。单独发行认股权证有利将来发售股票。附带发行认股权证可促进相关证券筹资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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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编 Free壹佰分学习网 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