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2-26 21:53:03 来自: 在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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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以不设份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设定为均等份额。开放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封闭式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以根据风险收益特征对份额进行分级。同级份额享有同等权益、承担同等风险。分级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与劣后级的比例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分级资产管理计划的名称应当包含“分级”或“结构化”字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披露资产管理计划的分级设计及相应风险、收益分配、风险控制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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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基金经理证券投资法律知识》复习全书【核心讲义+章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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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法律知识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第三章 基金从业人员操守
第四章 基金募集、基金份额的销售和交易
第五章 基金的投资交易
第六章 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第七章 基金信息披露、估值和收益分配
第八章 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