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伟西方哲学史考研复习辅导笔记(3)

本站小编 福瑞考研网/2017-04-09



为追求绝对的确定性的知识,苏格拉底把他的助产术运用于不同对象,讨论了各种问题。我们以《拉刻斯》篇中对“勇敢”的讨论为例。拉刻斯是当时有名的将军,自以为对勇敢十分了解。当苏格拉底问他什么是勇敢时,他觉得这问题很简单:“一个能坚守岗位,与敌拼搏而不逃跑的人,你就可以说他是勇敢的。”苏格拉底对他的回答进行反讥,认为他仅谈到了重装步兵,没涉及骑兵,更没涉及航海、疾病、贫困、公共事务等领域的勇士,因为勇敢是表现在多方面的,如在快乐、痛苦、欲望、恐惧方面,都存在着勇敢。通过归纳,苏格拉底接着要他回答一般的勇敢是什么,即在所有这些行为中都共同的性质是什么。拉刻斯修改了前面关于勇敢的说法,认为勇敢就是灵魂的忍耐。苏格拉底又对这个答案进行了驳斥。因为忍耐分智慧的与愚蠢的,只有智慧的忍耐才算勇敢,而且还要分析在什么事情上智慧,不能笼统断定。经过步步诘问,苏格拉底迫使拉刻斯承认自己对勇敢一无所知,深感苦恼,并表示虽然不习惯这种研究方式,但却产生了浓厚兴趣,愿意继续研究,毫不气馁。

苏格拉底的这种方法直接为柏拉图所继承和发展,不仅对哲学也对后来西方整个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产生了重要影响,黑格尔更是将这种对话内在化于精神之中,将其发展为详尽完善的辩证法体系。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苏格拉底通过他的定义推进了理念论的产生”。事实的确如此。因为苏格拉底的方法目的是将普遍的东西提到首要地位,通过反讥、归纳和诱导的反复论证,追求一种绝对的、永恒的共性,追求最高的德性──善的最终把握,并把它看作比个别的、特殊的东西更加真实的存在,这无疑为柏拉图理念论的产生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不过亚里士多德也指出,苏格拉底并没有把普遍或定义从特殊事物中分离出来,是他的后继者才使它们分离并称之为理念,而这种分离,正是我们在理念论中所发现的种种困难的根本原因。

苏格拉底之后不仅有“小苏格拉底学派”,人们甚至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称为“大苏格拉底学派”,他的思想对后来希腊哲学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苏格拉底与释伽牟尼、孔子和耶稣等人并称为人类的导师,在西方哲学史乃至整个人类思想史上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地位。
柏拉图的理念论
一、理念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指出:“在所说的各派哲学之后,柏拉图的方案出现了,它在许多方面追随着这些哲学,但也有和意大利派哲学不同的自己的特点。在青年时代,柏拉图开始是克拉底鲁的同路人,也赞同赫拉克利特的意见。一切可感觉的东西不断流变,关于它们,知识是不存在的,他在晚年仍然持这样的观点。苏格拉底致力于伦理学,对整个自然则不过问。并且在这些问题中寻求普遍,他第一个集中注意于定义。柏拉图接受了这种观点,不过他认为定义是关于非感性事物的,而不是那些感性事物的。正是由于感性事物不断变化,所以不能有一个共同定义。他一方面把这些非感性的东西称为理念,另一方面感性的东西全都处于它们之外,并用它们来说明。”由此可见,柏拉图熟悉各家各派的哲学理论,不过主要继承和发展了从巴门尼德到苏格拉底的思路,尤其是将苏格拉底的思想从伦理学的领域推广扩展到了整个宇宙自然。

柏拉图哲学的核心概念是“理念”,他的哲学亦因此而被称为“理念论”。

所谓“理念”,柏拉图使用的原文是idea和eidos(多数时候用的是前者),它们均出自动词idein(看),本义指“看见的东西”即形状,转义为灵魂所见的东西。希腊人从事哲学思考的过程,也是哲学概念的形成过程,这些概念不仅大多有其感性的来源,而且具有非常丰富的含义,那是后来被逐渐抽象化了的概念所无法表达的。因此,有的学者主张将这一概念汉译为“相”是很有道理的,不过我们遵从约定俗成的原则,仍然沿用 “理念”这个译名。

“理念”显然是从苏格拉底关于“是什么”的定义而来,它的基本规定之一就是“由一种特殊性质所表明的类”,不过“理念”并非单纯的抽象概念,而是超越于个别事物之外并且作为其存在之根据的实在。一类事物有一个理念,感觉事物是多而理念是一,它作为其自身是永恒不变的自我完善的整体。所以,理念不仅不会受事物的影响,而且理念与理念之间也没有任何联系,因为理念是绝对的自身存在而不可能变为他物。个别事物始终处在生灭变化之中,它们是个别、相对和偶然的,而理念则是永恒不变的,它们是普遍、绝对和必然的存在。因此,个别事物是感觉的对象,而它们的类是知识的对象。至于理念与事物之间的关系,柏拉图认为,可知的理念是可感的事物的根据和原因,可感的事物是可知的理念的派生物。

柏拉图曾经通过两种方式来说明理念是如何派生事物的。

一是“分有”。具体事物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们分有了同名的理念。“如果在美自身之外还有美的事物,那么它之所以美的原因不是别的,就是因为它分有美自身。每类事物都是如此 。”所谓“美自身”或“某某自身”,意指美的理念或某某理念。

二是“摹仿”。造物主是根据理念来创造具体事物的,所以事物因摹仿理念而存在。“木工是根据理念来制造我们所使用的床和桌子,按床的理念制造床,按桌子的理念制造桌子。其它事物亦同样。”就此而论,有三种桌子存在,即作为理念的桌子自身,因摹仿理念而存在的可感的桌子,以及因摹仿可感的桌子而存在的画家所描绘的桌子。

亚里士多德认为,柏拉图的“摹仿”源自毕达戈拉斯学派关于万物摹仿数的思想,只有“分有”是新的概念。不过,“分有”与“摹仿”实际上并无本质的差别,不同之处只在于有无造物主。因此可以说,“摹仿”是有造物主的“分有”,“分有”是无造物主的“摹仿”。

由此可见,柏拉图的理念具有多重含义。首先,理念是事物的共相。理念是通过对事物的抽象而形成的普遍共相,亦即事物的类概念或本质;其次,理念是事物存在的根据。个别事物是由于分有了理念而成为这一事物的,离开了理念就没有事物;再次,理念是事物摹仿的模型。理念是事物之完满的模型,事物则是理念的不完满的摹本,事物是因为摹仿了它的理念而成其为事物的;最后,理念是事物追求的目的。理念是事物的本质,事物存在的目标就是实现它的本质,从而成为完满的存在。

柏拉图看到了理念与事物的区别,认识到了普遍性的共相对知识的重要性和对哲学研究的意义,而其局限性则在于将理念与事物分离开,并视之为绝对独立的存在。亚里士多德后来在批判柏拉图时,就是敏锐而深刻地抓住了这个“分离”问题来作文章的。

一类事物有一个理念,各式各样的事物有各式各样的理念。不同的事物组成了事物的世界,而由它们的理念所组成的总体就是柏拉图所谓的理念世界。在他看来,前者是可感世界,后者是可知世界。
二、可知世界与可感世界

将世界二重化,划分为理念世界和事物世界,或可知世界和可感世界,这是柏拉图整个哲学的出发点和基本原则。他从存在论和知识论的角度进行论证,阐明了区分两个世界的理由。

在某种意义上说,柏拉图关于两个世界的思想继承了巴门尼德两条道路的学说,不同之处在于他不是把感觉事物仅仅看作“非存在”,而是看作既存在又不存在的现象,因而对赫拉克利特和巴门尼德的哲学进行了某种综合。一方面与赫拉克利特一样,柏拉图认为感官所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生灭变化中,而生灭变化的事物既不是不存在也不是存在,既不是无也不是有,而是介于两者之间,是既有又无既存在又不存在的东西,亦即我们所说的现象。另一方面与巴门尼德一样,柏拉图认识到在现象之中不可能有永恒不变的东西,因此在始终处于变化之中的、相对的和暂时的事物世界之外,一定存在着另一个稳定的、绝对的和永恒的世界作为它们的根据,否则一切都将失去存在,甚至根本就不可能存在。

从知识论的角度看,这两个世界一个是可感的对象,一个是可知的对象。存在是知识的对象,不存在作为空无,是无知的对象,而介于存在和不存在之间的事物则是意见的对象。我们对于始终处在生灭变化之中的感觉事物只能产生个别、偶然、相对的意见,唯有超越于感觉事物之上的真实的存在才是普遍、必然和绝对的知识的对象。既然意见与知识有别,它们各自的对象也一定是不同的。

柏拉图曾经通过一系列的比喻来论证两个世界的学说,其中最著名的是日喻、线喻和洞喻。
(一)“日喻”

“日喻”即太阳之喻。犹如可感的事物世界由太阳所主宰,可知的理念世界由“善”理念所统治。万物之所以有可见性,眼睛之所以有视力,都是因为有太阳。同理,理念之所以有可知性,心灵之所以有认识理念的能力,皆因善理念的存在。“给认识的对象以真理,给认识者以知识能力的实在,即是善的理念”,它是“知识和一切已知真理的原因”,比其它理念“具有更大的价值,更高的荣耀”。
(二)“线喻”

“线喻”即线段之喻。在“日喻”之后,柏拉图进一步用“线喻”形象而明晰地说明了两个世界及其关系:“用一条线来代表它们。将这一条线分成二个不相等的部分,一部分相当于可见世界,另一部分相当于可知世界。然后按同一比例将各个部分再行划分,一部分是比较清晰的,另一部分比较模糊”。可见世界的第一部分是影像,第二部分是影像的原本,即具体事物,这“两部分有不同的真实程度,摹本之于原本,正如意见领域之于知识的领域”。可知世界的第一部分是数理理念,即几何、数学及相近学科的研究对象,第二部分是伦理理念,“指人的理性自身凭借辩证法的力量而认识到的那种东西”,包括美、正义、勇敢等,最高的理念是善。与上述两大世界四个层次相适应,人的灵魂也有四种不同的功能,从低到高依次为猜想、相信、推论和理智。
(三)“洞喻”

“洞喻”即洞穴之喻。一群人犹如囚徒世代居住在洞穴里,由于被锁住而不能走动、回头和环顾左右,只能直视洞壁的情景。他们身后有一堆火在燃烧,火与人之间有一堵矮墙,墙后有人举着雕像走过,火光将雕像投影在他们面对的洞壁上,形成了变动的影像。由于他们长期看着这些影像,便以为是真实的事物。但是如果有一个囚徒挣脱锁链,回头第一次见到火光,虽然一时会刺眼眩目,但经适应后他就会分清影像与雕像,并明白雕像比影像更真实。如果他被人拉出洞外,第一次看到太阳下的真实事物,也会再次眼花缭乱,先见到阴影,再看水中映象,进而看事物,最后抬头望天,直接见到太阳,这才知道太阳是万物的主宰。柏拉图明确指出,这个比喻“可以整个地应用到以前的论证上,将囚徒们居住的洞穴比作可见世界,里面的火光比作太阳。如果你把上升的途径及对上方万物的静观比作是灵魂上升到可知世界,就没有误解我的意思”。可见,“洞喻”与“线喻”的实质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论证两个领域及其各自等级层次的区分。

通过一系列的论证和比喻,柏拉图终于完成了他关于两个世界的区分,从而建立起他的理念世界。显然,他的目的是要人们去关注众多、相对、变动、暂时的事物之外的那个单一、绝对、不动、永恒的理念,并且从中获得真正的认识。例如,人们要获得美的认识,就不能靠美的人物、美的雕像、美的建筑、美的风景或美的图画等事物,因为它们总是相对的,不可能十全十美,也不可能永远美丽,只有去把握美自身即美的理念,它才是永恒的、绝对的、无限的。

在某种意义上说,柏拉图提出理念论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知识的问题。在他看来,事物的世界可感而不可知,理念的世界可知而不可感。既然如此,我们如何能够认识理念呢?
三、回忆说和灵魂转向说

在知识问题上,早期自然哲学家大多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感性经验为认识的依据,巴门尼德揭露了这种思维方式的局限性,主张唯有对存在的思想才是真理之路。柏拉图象巴门尼德一样否定了感觉经验在认识中的作用,因为不可感知的、普遍的、绝对的理念不可能来源于我们对事物的感觉经验,这就彻底断绝了通过感觉经验认识理念的可能性。既然我们不是通过感觉经验,那是通过什么方式认识理念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柏拉图提出了“回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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