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是法的基本理论知识,不仅直接提升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而且为第八章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奠定基础,因此,本章无论是理论地位还是考试地位都十分重要。而且,这部分是法律基础的核心知识点,2016考研的学生应深刻领会这部分内容,并加以综合运用。
一、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
1.国家安全的一般法律制度
《国家安全法》、《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我国国家安全的一般法律制度。
2.国防安全法律制度
主要由《国防法》、《反分裂国家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构成。
3.经济安全法律制度
目前虽然缺乏有关经济安全的专门立法,但很多经济法律法规都包含了有关国家经济安全的规定,具有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功能。
4.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
主要有《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
5.生态安全法律制度
我国生态安全法律制度包括两个组成部分,一是我国制定的有关生态安全保障的法律法规,二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生态安全保护的条约。
6.社会公共安全法律制度
《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
二、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2)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3)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的义务。
(4)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5)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义务。
(6)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
学习本章,要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在复习这一部分时,尤其要注意从宏观层面 上领悟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而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在以往真题中,本章命制的考点比较多,既有选择题,也有分析题,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应加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