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宏观调控体系,在调控模式上必须实现以下三个转变:一是由原来的直接管理为主转向以间接管理为主;二是由原来的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经济手段为主;三是由原来的以指令性计划为主转向以指导性计划为主,形成以间接方式为主的宏观凋控体系。宏观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包括利率、税收、价格、汇率等,以及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在宏观调控中,各种调控手段都有其自身的作用特点,相互之间不能替代。因此,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才能对复杂的经济活动和利益关系进行有效的调节和控制。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重点是加快财税、金融、投资、计划体制的改革。财税改革是要从体制上理顺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金融体制改革是要理顺金融体制、银行体制,强化中央银行的地位和作用,发展商业银行,建立政策性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增长。投资体制改革是要建立法人投资和银行信贷的风险责任,提高投资效益,落实投资主体,明确风险承担主体。计划体制改革是要转变计划管理职能,提出计划工作的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的特点,把计划的重点放在中长期计划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