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日本的外交政策。战后日本外交大体分4个阶段:
战后初期日本没有外交权(当时日本被美国占领)。1951年9月,签订片面和约,恢复了主权国家地位。此后,奉行“追随外交”。1956年12月,加入联合国,此前,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实行“经济外交”,即在美国庇护下以经济力量为手段向外发展,达到发展经济、培育国力的目的。经济外交的重点是东南亚。日本通过战争赔偿、贸易、投资等向东南亚实行经济渗透。同时还不断加强与美欧的经济交流。
20世纪70年代初,随着经济实力增长,推行“多边自主外交”。当时,面对中美关系的改善,石油和美元危机的冲击,美国战略收缩及调整亚洲政策,日本田中内阁改变了向美国“一边倒”的政策,走“多边自主外交”路线。具体内容是:以日美同盟为基轴;借助中国,抗衡苏联,1972年9月,中日两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1978年8月签订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加强同第三世界国家的经济联系,如制定了“新中东政策”,多方开展对中东、东南亚和非洲国家的经贸联系与合作。
20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开始“政治大国外交”。1981年5月,铃木首相访美关于“第三次远航”的谈话是个标志,紧接着1982年中曾根内阁公开举起“要做政治大国”的旗帜。此后,历届政府都把“政治大国”当作对外政策的主要目标。为此,日本作了一系列的努力:调整经济发展战略,实行“科技立国”代替原来的“贸易立国”;增强日元的国际货币职能;扩充军费,由“专守防卫”转向“攻势防卫”;坚持“西方一员”的基本立场;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关系;稳定、发展中日关系,继续与苏联对抗,同时不放弃对话。
冷战结束后开始全力推进“积极进取”外交,加快向政治大国迈进,“政治大国外交”有新发展。主要表现在:提出以美日欧三极为主导形成世界新秩序;利用日美政治军事同盟与国际维和行动这两个框架实现军事大国化,加强军事力量,日本军队装备是亚洲最先进的,而军事开支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在法律上制定国际和平合作法,积极突破向海外派兵的禁区,并且还与美国签订《防卫合作指针》,把“日本有事”改为“日本周边有事”,为日本今后介入地区争端埋下伏笔;积极开展联合国外交,为争取跻身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做准备;调整和改善与中国、俄罗斯的关系,在发展中日关系的同时,防范中国的倾向在加强,日俄关系有所突破,双方达成暂时搁置北方领土问题,加强经贸合作的协议,但进展缓慢。
日本实现政治大国目标,既有许多有利因素(如经济、科技实力,参与国际事务的能力和国际影响力都比较强),又有许多不利因素,根本问题在于它实行什么样的政策,能否正确处理大国关系,能否正确对待世界人民维护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愿望,能否正确对待曾经发动过侵略战争的历史。近年来,日本国内屡屡出现否定侵略历史的言行,有着多方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