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18.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矛盾学说及其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
1957年2月,毛泽东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学说。
1.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1) 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充满着矛盾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充满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的运动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地向前发展。
(2)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正是这些矛盾的运动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即它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
(3)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同旧社会的基本矛盾,例如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根本不同的,它是非对抗性的矛盾而不是对抗性矛盾。
(4)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加以解决,即通过调整和改善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使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地得到巩固和完善。这正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优越性之所在,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
毛泽东首次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矛盾运动特点和解决途径、方法等的论述,丰富发展了马列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学说,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改革奠定了哲学基础,提供了理论依据。
2.正确区分敌我和人民内部两类矛盾的界限,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1) 必须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敌我矛盾是根本利益对立基础上的矛盾,因而是对抗性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因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之间这两类矛盾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前者是分清敌我的问题,后者是分清是非的问题。因此,对前者要采用专政的方法,对后者要采用民主的方法。
(2) 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但没有完全结束),我国社会大量表现出来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因此,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
(3) 提出了一系列正确处理和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新方针、新政策。其中主要有:对于政治思想领域的人民内部矛盾,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坚持说服教育、讨论的方法;对于物质利益、分配方面的人民内部矛盾,实行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面的利益;对科学文化领域里的矛盾,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通过自由讨论和科学实践、艺术实践去解决;对于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矛盾,实行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共产党领导下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对于民族之间的矛盾,实行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方针,等等。(4)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总目的,或者说是其出发点和归宿点,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是为了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和文化,巩固社会主义新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国家。
3.社会主义矛盾学说的现实意义
(1) 毛泽东首次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矛盾运动特点和解决途径、方法等的论述,丰富发展了马列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学说;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改革奠定了哲学基础,提供了理论依据。
(2) 毛泽东关于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特别是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思想,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协调人民内部的各种关系,解决人民内部之间的各种矛盾,创造有利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发展经济和文化、巩固新制度和建设新国家的政治局面和社会环境,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政策依据。
(3) 社会主义和谐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随着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我国社会存在的一些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了多种多样的状况。关键是我们要正视矛盾,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矛盾的体制和机制,而不能让矛盾积累和发展起来,以致影响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