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及其关系
恩格斯说:“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辩证法的规律无非是历史发展的这两个阶段和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它们实质上可以归结为下面三个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的否定的规律。考试大”
(一)事物存在的质、量、度
1.质及其认识意义: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一种内在规定性。一事物的质和该事物具有直接同一性,即事物总是一定质的事物,质总是一定事物的质。质和属性不可分割,属性是事物的质的外在表现,是一物与他物在相互关系中表现出来的质。质和属性都是多样的。认识事物的质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和区分量的前提。
2.量及其认识意义:量是事物所固有的可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和事物不具有直接同一性。认识事物的量是对事物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获得对事物质的清晰准确的认识,对实践进行准确的指导。科学研究中,定性是定量的基础,定量是定性的精确化。
3.度及其认识意义:度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是质和量的统一,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认识事物的度才能准确认识事物的质,做到“胸中有数”,才能在实践中掌握适度原则,防止“过”与“不及”,避免“左”与右的错误。
(二)事物发展中的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质量互变规律,亦称“量变质变规律”、“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这一规律是揭示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状态与形式。
1.量变和质变的含义与形式
(1)量变的含义和基本形式:量变是指事物量的变化,即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动,表 现为微小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事物的连续性。量变的基本形式包括单纯数量的增减和构、成事物的成分的结构变化。
(2)质变的含义和基本形式:质变是事物性质的变化,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 变,表现为根本性的、显著的突变,这是对原有度的突破与超越,是事物连续和渐进的中断。质变的基本形式包括爆发式飞跃和非爆发式飞跃。
2.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意义
(1)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状态和形式,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既相互区别,又相 互转化和相互渗透。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连续性和间断性的统一。
①相互转化:其一:由量变到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即量变不仅是质变的前提、 基础,而且决定质变的性质和方向;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即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即超越度必然引起质变。其二:由质变到量变,质变体现在巩固量变的成果并进一步引起新的量变。质变在事物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只有质变才能使新事物代替旧事物,体现和巩固量变成 果,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考试大。
②相互渗透:量变和质变都不是纯粹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包括阶段性部分质变(事物根本性质未变,比较次要性质发生变化)和局部性部分质变(事物全局性质未变,个别部分性质发生变化),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2)这一辩证关系原理或量变质变规律的重要意义
①在理论上坚持量变和质变的辩证统一观点,反对把量变和质变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的形而上学观点。
②在实践上既要重视量变又要视质变。因为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防微杜渐”.反对拔苗助长、急于求成,现代化建设分三步走,发展是硬道理,这些都体现了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三)事物发展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辩证关系
事物发展过程的肯定因素(方面)和否定因素(方面)
1.含义:肯定方面是事物中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否定方面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当肯定方面在事物的变化发展中处于优势和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原有的性质和自身的存在,一旦否定方面取得支配地位,事物就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达到自我否定,实现质的飞跃、矛盾的转化和解决。
2.关系:两者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既相互对立、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相互渗透。肯定中包含着否定,考试大,在一定意义上肯定就是否定;否定中包含肯定,在一定意义上否定就肯定。马克思指出:“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有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亡的理解。”
(四)辩证的否定观(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1.原理: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即事物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和联系的环节,是扬弃即克服和留的统一、非连续性和连续性的统一、包含着肯定因素的否定。
2.意义:(1)坚持辩证否定观,反对形而上学否定观。形而上学否定观从否定矛盾出发,认为否定是外力强加的外部否定,不承认否定是事物发展和联系的环节,把肯定和否定绝对地对立起来,要么肯定一切,要么否定一切。(2)坚持辩证否定观,对一切事物都要有科学分析态度,既不能肯定一切,也不能否定一切,在对待文化遗产问题上应采取批判继承创新的态度,不能全盘继承和全盘抛弃。
3.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1)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变化发展的方向和道路是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循环往复的前进过程。这一规律从内容上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事物变化发展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过程。这一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特点是上升性或前进性、周期性或曲折性、回复性或回归性的统一。这一规律表明,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总趋势是前进的,道路是曲折的,在曲折中前进。
(2)意义:①坚持事物变化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辩证法,反对循环论和直线论的两种形而上学观点。②在革命和建设事业中,要坚定信心,准备走曲折的路,前途光明,道路曲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