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考研政治要点精编之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7.2(2)
/2008-11-28
(四)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政治体制,是指政治制度的具体表现和实现形式,主要是指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等具体制度。邓小平指出:“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是否得到持续发展。”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总体上是好的,但是它还很不完善。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体来说: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四项基本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政治保证,推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下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绝不能搞西方式的政治模式。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态度积极,又要步子稳墨。政治体制改革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每项改革都涉及很多人的利益,需要审慎从事。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绝对不能照搬西方政治模式。但并不意味着不能和不需要批判地吸收和借鉴西方政治文明的积极成果。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努力与我国人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
(五)尊重和保障人权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所谓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不是抽象的、绝对的,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状况、经济发展、历史传统、文化结构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根本途径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于发展中国家,生存权、发展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我们尊重国际社会关于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但普遍性原则必须与各国国情相结合。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要根据我国的国情,把集体人权和个人人权,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统一起来加以推进。不断改善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不断提高人民享受经济、文化、社会权利的水平,保证少数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和特有的各项权利,保障残疾人的各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