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考研政治要点精编之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8.1(2)
/2008-11-28
(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法治以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道德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
需要指出的是,提出以德治国思想,决不意味着用以德治国取代依法治国,更不是意味着回到传统的德治模式中去,而是要更好地把德治与法治结合起来,一起发挥功能,治理好国家。德治不应仅仅理解为是法治的补充。德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道德体系作为一个社会的价值取向的表达,它规定着社会目标,为这一社会目标的实现发挥着一种独特的力量。在更为根本的意义上,德治是一个国家治理过程中的系统工程,无论是在法治领域,还是政治、经济等社会领域,都发挥着无法取代的作用。我们应当在大力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也大力加强道德建设,建立起法治和德治共同发挥调控作用的社会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