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与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及如何对待国外政治文明
(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第一,党的领导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而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发扬人民民主,又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的政体,与“三权分立”有本质区别。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这告诉我们,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要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