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
2015年,我局依照**年制定的计划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自法能力,逐渐完善监管档案,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结合”克服存在人员少、装备差、点多面广的多重困难,切实保障广大人名群众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2015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召开了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专项会议,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回振升任组长、副局长岳建亭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具体任务。进一步分解了工作目标,细化责任,要求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大力度,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全面清查。
我县现有化妆品生产企业2家,化妆品经营企业114家,进一步规范零售药店兼营保健食品行为,2015年对本辖区76家兼营保健食品的药店进行日常监督。今年至今检查保健食品76家。已备案的24家,变更完的5家,责改5家,当场处罚案件《未建立保健食品查验记录》的2个(警告)。我局对辖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出动车辆23台次,检查化妆品企业45家,对可疑的化妆品进行了扣押,规范进货渠道。**局将直接危害人体健康的假冒防晒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做为打击的工作重点,在开展化妆品专项行动中,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取得显著效果。
三、充分利用协查手段,开展假冒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甄别。
在清查整治过程中,扣押可疑保健食品30个批次,并立即对可疑的保健食品进行拍照发协查函,寄出协查函15封,回函7封涉及9个品种化妆品,我局已对这几种假冒的化妆品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具体协查情况如下:1、关于“**********隔离乳(SPF25/PA++)”,卫妆准字06-XK-0013的协查;2、关于“********防护液”和“*******补水面膜”,卫妆准字29-XK-1211的协查;3、关于“****防晒霜”和“****补水喷雾“,卫妆准字29-XK-1118,国妆准字G20190626号的协查;4、关于“****高钙片”,国食健字G20160531号的协查;5、关于“******染膏(***染发膏)”国妆特字G20110097号的协查;6、关于“*******无暇脱毛膏”和“**脱毛膏修复液”卫妆准字29-XK-3738的协查;7、关于“***温和染发膏”卫妆准字29-XK-2945,国妆特字G20180145号的协查。
四、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保健食品方面:1、部分经营企业查验台账填写不完整;2、部分保健食品名称填写不全。3、部分保健食品生产厂家未填写全称。
化妆品方面:1、部分经营企业没有索证索票意识;2、部分经营企业对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国妆准字文号不熟知;3、经营企业进货、销售台账填写不完整;4、对进货厂家未索要生产合格证等相关资质的复印件。
五、建立健全监管,完善企业档案管理
坚持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档案,严把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的备案程序,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审批质量,对各个乡镇的化妆品经营市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更新和完善全县经营企业数据库,以协助日常的监管工作,做到监管工作“底数清、情况明”。
六、强化宣传培训
我局管辖区域多为农村乡镇地区,人民群众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经营者对于保健食品、化妆品对身体健康的影响认知和防范意识较为薄弱,加强宣传工作是重点,为切实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的监管工作,增强经营单位 强化主体责任意识,采取多样形式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宣传工作:一是编印发放保健食品、化妆品基本常识宣传手册;二是对经营企业发放自查宣传页,要求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做好索证、索票、记录台账等要求;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四是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经营者的监管工作培训。通过广泛的宣传,引导群众树立起正确的防范意识,积极营造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手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气氛,同时提高了执法人员对于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能力。
七、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将以“严抓监管、规范市场、提高效率”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明年的保化监管工作,加强保化监管基础建设、机制建设、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化保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