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县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所谓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它对于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精心为您整理了2016年度县社会救助工作总结的范文,希望可以给您带来些许帮助!
今年来,xx县把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逐步构建以健全机制为抓手,以优化整合资源为核心,以创新救助方式为重点,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高效服务”的大救助格局,突出社会救助的救急难作用,做到了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规范化、保障法制化的基本目标,社会救助工作的质量全面提高,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帮助急需救助群体渡过了难关,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衔接,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扶贫开发中的托底作用,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多措并举,明确了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重点任务。一是在政策衔接方面,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二是在对象衔接方面,完善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以家庭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同时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程度。三是在管理衔接方面,我局与扶贫部门加强沟通,共享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名单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农村低保对象名单等相关信息。截止目前,我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679户、24736人;有农村低保户7390户、14949人;扶贫户中的低保户5351户11814人。对比数据可以看出:我县目前有低保户2039户3135人未纳入精准扶贫对象,占总低保人数比例20.97%,即享受扶贫的低保对象人数占低保人数的比例为79.03%;有精准扶贫户5328户12922人为非低保人口,占总扶贫户比例49.89%,即享受低保的扶贫对象户数占扶贫户的比例为50.11%。
二、城乡低保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动态管理”
坚持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坚持定期审核制度,及时调整保障对象,既应保尽保,又有进有出。在依据政策法规进行低保工作管理时,努力做到“四个”坚持。一坚持入户调查,民政局对新增低保申请户进行100%入户,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搞“糊涂低保”;二是坚持动态管理,不合政策坚决退出,保障金额合理变动,不搞“终身低保”;三是坚持公开透明,民政局严格操作程序,实行民主评议,不搞“暗箱低保”;第四是坚持政策,把握原则,不搞“人情低保”。通过年度复核,截至目前,2016年全县城市低保累计新增86户1321人(户增人较多),退出598户1509人;农村低保累计新增849户2180人,退出4065户4639人。2016年1-9月城市低保累计发放低保金1151.0196万元,农村低保累计发放低保金2375.0016万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
一是提高救助标准。对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艾滋病等重特大疾病患者实行重点救助,每年最高2万元。二是为所有五保低保对象全部代缴新农合、医保参合参保费用。2016年1-9月,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3664人次,发放救助金551.5418万元,其中重特大疾病救助656人次,发放救助金299.9062万元,一站式医疗救助3385人次,发放救助金249.2378万元。
四、建立“一门受理、部门协调”工作机制
一是统一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14个乡镇以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依托,通过现有办事大厅、综合性服务窗口,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14个, 改变碎片式救助。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及时转办业务。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项救助纳入窗口受理范围,实行窗口“一门受理”、各有关部门协同办理。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共受理低保申请448件、特困人员供养345件、受灾人员救助326件、医疗救助378件、临时救助434件、住房18件、教育21件、就业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