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16年终工作总结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民政局2016年终工作总结,请大家参阅!
2016年系“十三五”开局之年,今年以来,**县民政局以“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为己任,各项民政工作顺利推进,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有效实施各项民政民生工程
1.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有序。截至当前,我县农村低保对象由2015年底的30410人减少到28028人,城镇低保对象也由2015年底的6874人减少到4968人。经县政府同意自4月份起提高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和人均月补差水平,农村低保标准由2420元/人·年提高到3120元/人·年,人均月补差由135元/人·月提高到175元/人·月。城镇“三无”人员由410元/人·月提高到700元/人·月。目前,我县农村低保对象14314户、28013人,城镇低保对象3706户、4969人。今年来共计发放低保资金5673.8万元。
2.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效开展。今年以来,共研究下拨医疗救助资金3次, 3758人得到医疗救助,下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75.25万元,其中“一站式”结算1932人、资金82万元。为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全额代缴参合参保资金,为农村低保对象部分代缴参合资金,共计代缴参合参保资金197.59万元。
3.临时救助工作深入实施。到目前为止,共有457户申请临时救助,共计拨付临时救助资金78.06万元。
4.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自4月份开始,经县政府同意分散供养对象政府补助部分由220元/人·月提高到30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达到375.6元/人·月(其中政府打卡发放300元/人·月,养老金70元/人·月,电费补助5.6元/人·月,80周岁以上五保户另增加30元/人·月高龄补助,标准达到405.6元/人·月),集中供养标准达到503元/人·月(直接拨付敬老院资金)。1-10月累计拨付资金2736.51万元。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取得突破。出台《**县2016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实施办法》,全年共计保障3490人,补助标准70元/人·月,1-10月份发放200.21万元。
6.孤儿及困境儿童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制定《**县2016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1-10月累计保障750人,分散供养标准600元/人·月,机构养育1000元/人·月,1-10月共计发放资金459.74万元。2016年启动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工作,各村由“儿童福利主任”牵头,摸排出全县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9028人,农村留守妇女13252人,农村留守老人33379人,为下一步做好“三留守”关爱奠定基础。
7.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推进。一是有序推进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出台《2016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乡、**镇、**乡、**乡敬老院完成转型升级,公建民营敬老院达到7个,占全县敬老院31.8%。二是有效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增加**乡敬老院、九姑乡敬老院、下仓镇敬老院为居家养老服务点,1-10月有270名困难老年人接受居家养老服务,共计拨付13.2万元财政资金购买服务。三是初步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建立普惠制高龄津贴制度,标准为80周岁以上五保、低保老年人补助30元/人·月、百岁以上老年人补助300元/人·月,其他老年人补助25元/人·月。共有14378人享受高龄津贴,全年发放资金431.3万元。四是有效推进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全县2440张床位纳入责任保险,1-10月保险公司赔付2.27万元。五是开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消防知识培训。6月15日对全县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培训。要求温馨老年公寓破凉区停业整顿。
8.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工作扎实开展。共计投保18.9万户,支出保费302.8万元,截止10月底已理赔1629户,赔付资金411.3万元。
(二)认真做好减灾救灾工作
连续三轮强降雨袭击致全县54.4万人受灾,死亡5人,紧急转移安置4.3万人,其中集中安置5575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63万公顷,绝收2.46万公顷,倒塌民房2682户5619间,其中倒塌农房1416户,1365间,严重损房1601户3626间,其中严重损坏农房612户,1365间,一般损房813户1799间,其中一般损坏农房613户,1618间,直接经济损失12.2亿元,其中农业损失5.1亿元,家庭财产损失1.8亿元。
灾情结束后,迅速启动灾后倒房重建工作,根据各乡镇上报确定我县今年倒房恢复重建任务为2028户。截止11月9日,全县在建598户,完工1430户,完工率70.5%,维修加固全部完成。
(三)认真开展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
一是做好精减退职职工救济。1-10月份共计保障512人,发放资金206.71万元。二是及时发放上海下放户补助。享受上海下放户定期生活救助41人,发放资金28.09万元,发放临时救济25人,发放资金5.9万元。
(四)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一是全面落实抚恤优待政策。现有抚恤补助对象4953人,共打卡发放定期抚恤补助经费1922.5640万元。二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完成2016年202名秋季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三是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对1126户服现役义务兵家属、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和退伍军人进行了优待,打卡发放优待金670.7244万元。
(五)持续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一是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已初步完成内业整理和外业工作。成立了**县地名普查专家组,目前共收集地名信息9642条。二是殡葬改革工作平稳推进。1-10月我县共火化遗体3686例,县殡改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建立持之以恒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文明殡葬环境。三是婚姻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有序。截止10月底办理结婚手续 8055余对,离婚手续1352对,收养登记7例。四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逐步加强。基本完成社会组织“三证合一”工作,新培育社会组织12家。对全县145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基本合格以上98家,不合格6家,注销26家,撤销15家。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目前我县在行业协会商会的兼职公职人员均已主动退出。五是基层政权工作扎实推进。1月份对标准化社区建设评价结果合格以上的13个社区各给予5万元的社区建设补助资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办发[2016]9号)文件,指导 19个社区开展城乡社区协商试点工作。六是老龄工作有效开展。截止10月底,“银龄安康”行动已参保50737人,参保金额246万元。办理老年证1200对。**、**分别荣获第七届全省百名孝星、福星。老龄基本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完成,共录入55周岁以上老年人信息15.6万条。县民保局荣获第二届省级“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七是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增幅明显。截止10月底,我县福彩总销量 2259 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为124.87%。 “中福在线”大厅正式营业,累计销售额460万元,
二、2017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全面做好2017年低保申报、审核和审批工作。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确保2017年全面实现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的工作目标。二是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并开展核对业务。三是继续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确保乡镇均建立社会救助机构、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四是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工作。做好2017年五保供养对象核查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大对五保供养对象的保障力度,将五保供养与当前精准扶贫政策的对接,加大托底保障,强化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实施好五保户住院护理保险工作,提高集中供养五保户门诊药费标准。五是加大对残疾人救助。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和生活救助政策,坚持应救尽救,及时发放救助资金。六是进一步做好孤儿及困境儿童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好孤儿的基本生活。做好“三留守”人员关爱工作,对2016年摸排出来的留守儿童,创新工作方式,加强部门联动,采取更加积极有为的措施切实关爱。七是进一步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关注中央预算内项目的申报工作,一旦上级批准,迅速组织动工建设。在2016年基础上继续推进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力争明年60%敬老院完成公建民营改革。有效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扩大服务试点,完善制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和居养老服务覆盖面。继续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提高困难家庭高龄补贴标准,年初做好计划预算。有效推进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扩大保障范围。八是继续做好精减退职职工救济和上海下放户补助发放。加大与两种对象的沟通协调力度,及时将资金发放到位。
(二)进一步提高减灾救灾能力。督促各乡镇加快倒房恢复重建工作进度,确保11月30日前倒房重建户搬入新居。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减灾救灾思想认识,加强灾害管理,培训基层灾害信息员,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大资金投入,争取救灾物资仓库建设项目,加强救灾物资储备,普及防灾减灾知识,积极开展减灾救灾知识培训和实地演练,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力争完成1个国家级示范社区和1个省级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继续推行住房保险制度,努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三)进一步提高优抚安置保障能力。一是优抚工作安排。按月足额打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对已去世或者不符合的对象做到及时调整,新增的对象及时发放定补资金。及时做好新增优抚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严把准入关,做到公正、公平。继续做好革命烈士证明书换发工作。配合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做好原8023等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的评残和调残工作。同时做好评残和调残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继续开展好拥军优属活动。认真开展春节、“八一”建军节慰问驻**官兵、军队离退休干部为主要内容的拥军优属活动。开展在特殊节日(春节、八一建军节和烈士纪念日)走访慰问烈军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活动。做好2017年度的优待工作。对服现役义务兵家属、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和退伍军人进行优待。为全县优抚对象赠送春节年画。继续做好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内优抚对象信息完善工作,继续清理已去世、迁移等非享受优抚待遇人员信息,扫描录入新审批优抚对象档案材料,争取优抚对象身份证信息采集认证率达100%。二是安置工作安排。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安排,提交政府出台2016年秋冬季退役士兵安置方案并完成各项经济补助的发放。做好2016年秋冬季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及时足额拨付相关培训经费。
(四)进一步增强民政服务社会的功能。一是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在集中整治行动基础上,建立殡葬改革规范化机制和长效机制。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殡仪服务水平,将殡管所建设列入2017年重点工程,全面开始建设。重点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列入2017年重点工作,力争按时、保质、高效完成该项任务。完成新建公益性公墓检查验收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地名管理工作。按省里要求在2017年6月底之前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验收工作。做好**鄂界线联检的工作。按规范做好全县地名命名工作。三是严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继续培育和发展有潜力的社会组织。做好2017年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领导干部兼职社会组织负责人清理工作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四是深入推进社区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办发〔2015〕52号)文件精神,2017年至少选择20%的行政村开展试点。全面落实社区创新工作,开展社区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社区办公效率,整合社区资源,使社区管理工作尽快迈向标准化、网络化,提升社区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到2017年完成全县16个社区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到2020年实现我县18个社区标准化建设全覆盖。五是做好2017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2017年将迎来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我局将主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六是继续抓好婚姻收养登记工作。努力做好2017年婚姻登记工作,创新管理模式,沉着应对婚姻登记高峰。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收养工作。七是继续做好老龄工作。扩大“银龄安康行动”覆盖面,为全县老年人争取福利,将关爱老年人落到实处。认真实施好“敬老月”各项活动。推进“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对已经获得过荣誉称号的单位加强督促,继续为老年人服务。八是落实福利彩票工作。继续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努力完成**市下达的年度销售任务。做好“中福在线”的销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