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民政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6民政年终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范文一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五个体系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目标。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救助政策,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初步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民救助为基础,以特困医疗救助、孤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寒门学子救助以及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20xx年,全县保障城乡低保户xx户、xx人。为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我局认真落实《城乡低保“双核查”动态管理机制》、《城乡低保户死亡“月报告”制度》和《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阳光低保的工作要求,重点把好“两个关口”:一是严把“入口”,全面落实“6个阳光”操作,做到了管理对象和管理地域百分之百全覆盖;二是畅通“出口”,开展专项核查。6月份,以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核查工作的通知》,启动了低保全面核查工作。为确保核查效果,9月份,我局与县监察局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农村低保重点村进行核查的实施方案》,以班子软弱涣散的村、村内矛盾比较突出的村、群众反映低保问题比较集中的村为重点,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核查工作。目前,重点核查工作还在进行中。今年以来,累计核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户664户xx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阳光操作。
2、切实保障五保户基本生活。全县共有农村五保户xx人。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住房条件等,采取分散供养、集中供养和“手拉手”助困相结合的方式,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为确保五保户汛期安全,利用汛前三个月的时间,对全县所有五保户逐户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调查核销死亡五保户41户41人,对13户低保户的危房进行了修缮。
3、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能力。我县为自然灾害多发区。为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组织开展及时有效的救灾工作,我局对储备救灾物资进行了全面清查,建立台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充实调整了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注重加强对信息员报灾工作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灾情报送的及时性。5月12日,在北国江南广场组织开展了“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下拨救灾款137万元,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并对各乡镇救灾款发放情况进行了督查。
4、深入开展特困医疗救助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条件和救助标准,使医疗救助工作更科学更规范。今年以来,救助困难群众990人,发放救助金xx万元。
5、认真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我县现有孤儿16名,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完善了孤儿信息,建立了工作台帐,按时发放生活费xx万元。
6、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为使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县政府建立了民政、公安、住建、卫生、行政执法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救助机构建设,在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在各乡镇设立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点,在各村设立了流浪乞讨人员引导咨询点。认真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活动,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6人次,发放救助金4.2万余元。
7、组织开展寒门学子救助活动。为保障贫困大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我县每年都组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救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30人,发放助学金11.9万元,使他们顺利进入大学校门。
8、组织开展结缘帮扶活动。对90多名农村贫困户、困难职工、困难学生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合计16万元。
9、认真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印发了《xx县城乡特困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设计并印制了规范的《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进一步明确临时救助的对象、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等。截至目前,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16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xx元。
10、完成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按照上级关于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印发了《xx县贫困人口扶持工作方案》,明确了贫困人口认定标准、认定范围、认定程序以及工作要求,成立了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专题调度会,共识别出贫困人口xx户xx人,全部建立相关档案,录入了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下一步实施精准扶贫打下了基础。
(二)全面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
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全面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以安全管理工作为重点,不断加强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制度建设,提升了服务老人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新建、改建、利用村委会闲置房屋等多种形成,建成76所农村互助幸福院。完成县城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在育才社区开展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2、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从每人每月10元提高到30元,百岁以上老年人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xx元,为xx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34万元。积极推进“助老健康御险”,采取重点保障和自愿参保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老年人参保,参保人数xx人,参保金额23万多元。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宣传老年人优待政策,对困难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
(三)全面加强优抚安置体系建设。以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提高保障服务水平。
1、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对县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中队等驻军单位以及1-4级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活动。组织开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对抗日战争时期老战士进行了走访慰问,为他们发放了5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和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组织开展了为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活动等活动。
2、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全县共有优抚对象3811人。按政策及时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1171.6万元。组织开展了优抚对象“解三难”活动,救助困难优抚对象425人次,发放“解三难”资金25万元。实施了优抚对象“安居工程”,对6户优抚对象的危房进行了改造,发放安居工程款9万元。5月份为全县526名在乡优抚对象进行了体检。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工作,投资127万元,对安州烈士塔进行了修缮,建成了三台烈士墓、于庄“八路坟”烈士墓。
3、积极稳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xx年度共接收退役士兵220名,其中转业士官22名,城镇复员士官11名,农村退役士兵187名,按照政府安置和鼓励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妥善安置退役士兵,23名退役士兵选择了自谋职业。在县职教中心举办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班,参培人数达到68人,参训合格率和就业率均达到了100%。
(四)全面加强基层政治体系建设。我局将村两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基层政治工作的中心工作来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县换届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县换届方案要求,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指导各乡镇按照时限和程序要求开展选举活动,为换届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同时积极开展换届选举信访接待工作,全力维护换届秩序,保障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依法推进。20xx年,我县被评为“保定市20xx年度第十届村“两委”换届先进单位”。
(五)全面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逐步转变角色,强化服务功能。
1、深化殡葬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推进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的通知》、《关于专项治理乱建坟墓的公告》。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积极倡导绿色殡葬,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加强殡葬设施建设,开展了xx县殡仪馆(骨灰堂)新建项目,现已动工。结合白洋淀连片美丽乡村建设,对白洋淀主航道、大淀观光游路线以及旅游西路两侧坟墓,采取围坟植绿的方式进行了生态化改造;开展了赵庄子村公益性公墓和东淀头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目前正在施工。
2、加强地名管理工作。投资2万元,对新修路段以及破损、丢失的街道牌进行新设和修补。按照白洋淀连片美丽乡村建设总体部署,从村庄地域特点、文化传承等实际出发,在村庄标识的设计和施工上充分体现白洋淀水乡特色和文化底蕴,投资197.8万元,完成淀区45个重点村的村庄标识进行设置和治理。
3、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积极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类、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类社会组织,20xx年新增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6家,社会团体总数达到4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达到49家。认真做好社会组织进行年检,逐年提升社会组织参评率。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力量进一步壮大,社会组织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展。
二、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我们将继续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五个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五个创新”,努力实现“五个新突破”,为建设开放、文明、富裕、和谐xx和秀美京南水乡做出新的贡献。
(一)创新扶贫举措,在精准扶贫上实现新突破。按照“五个一批”精准扶贫的要求,重点在创新扶贫举措上下功夫。一是加大医疗救助力度脱贫一批。在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同时,打好“组合拳”,落实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困难职工救助等多项救助举措。二是加大助学救助力度脱贫一批。与教育、工会、团委等部门一起整合教育救助资源,积极开展金秋助学、福彩助学等活动,加大对因求学致贫家庭的救助力度。三是通过低保政策兜底脱贫一批。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按照程序纳入低保,并于明年提高低保保障标准,通过低保线和贫困线两线合一,实现脱贫。
(二)创新管理机制,在提高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在低保核查上,建立低保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协调沟通,搭建民政、公安、人社、住建、工商、税务、金融、保险等部门低保家庭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不断拓展信息共享范围和内容,提高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准度、精准和速度,破解当前低保信息渠道不畅,信息核实不准,退出不及时的问题。二是在优抚对象、五保对象管理上,建立年龄梯次核查机制。对于享受待遇的优抚对象、五保对象,按照年龄越大核查比例越高的原则,每年分年龄阶段进行核查,破解优抚对象、五保对象死亡核销不及时的问题。三是在医疗救助上,建立分类分段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将医疗救助工作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把低保户、五保户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同时兼顾其他困难群体,综合考虑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等因素,实施分类分段救助,破解当前医疗救助审批自由裁量难以把握的问题。四是在临时救助上,建立分级分层审批制度。强化乡(镇)、村两级在临时救助工作中审查审核的主体责任,实行谁入户调查,谁签字负责,规范程序,逐级申报,破解当前临时救助工作中审核职责不落实的问题。
(三)创新服务方式,在提升社会事务管理公共职能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培育品牌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分类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理清政府和行业协会的职责权限。建立科学评估机制,培育发展一批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公信力高的品牌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社会组织承接从政府分离出来的部分职能,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二是强化地名标识管理,服务旅游事业发展。从村庄地域特点、文化传承等实际出发,充分体现白洋淀水乡特色和文化底蕴,搞好村庄标识的设计与施工,完成36个村的村标设置工作,为我县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添砖加瓦。三是大力倡导绿色殡葬,保护白洋淀生态环境。树立文明节俭、绿色殡葬的时代新风。总结美丽乡村建设经验,积极培育和推广一批典型村、示范村,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积极倡导树葬、花坛葬等葬法,鼓励墓碑小型化、艺术化,解决坟墓占用耕地,污染环境的问题。
(四)创新建设模式,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鼓励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一是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园区建设。抢抓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机遇,对接京津,重点推进由北京京汉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中国白洋淀健康医疗·休闲养老·旅游度假大型综合性项目”。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在相关乡镇建设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的区域型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三是推进农村养老创新。探索通过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中心城镇养老机构、“手拉手”扶老护理工程等方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
(五)创新管理载体,在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素质上实现新突破。要做好民政工作,需要一支讲政治、顾大局、守法纪、善服务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工作。一是强化服务理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团结协作、实干创新、优质服务、纪律严明”主题教育活动,树立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加强民政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提高服务本领。二是强化“法不授权不可为”意识。“晒出权力清单”,公开行政职能,坚持依法行政,防止乱作为现象发生。三是“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观念。“亮出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义务,采取积极的措施和行动依法履职尽责,防止不作为现象的发生。
范文二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会议精神,围绕全年八项工作和四件实事,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核心职能,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创优争先,打造现代民政,服务沿海开发,促进大丰民政事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
一、大力改善民生,提高社会救助福利水平
1、保障冬春困难群众生活。下拨91万元,安排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慰问18所敬老院,发放慰问棉被1100条,大米18吨,猪肉3018斤,色拉油2200斤。 慰问农村特困户560户,发放慰问金12.4万元,棉被60条。春节临时救助221人次,发放救济金8万余元。
2、提高低保补助水平。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927户16330人,城乡重残对象2442人,发放各类低保金2519万元,重残补助金524万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和180元,按照6月份、9月份和12月份城乡低保标准的25%三次发放物价补贴。
3、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印发传单XX份,制作宣传图板6块,横幅4条。建立市、镇、村三级灾害信息员制度,确保灾情发生后能够在两小时内上报。
4、落实五保供养政策。落实五保供养自然增长机制,集中和分散五保户年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为3800元和2700元。加强敬老院管理工作,保证五保老人安全。投入资金204万元,推进 “关爱工程”附属设施项目建设。
5、调整医疗救助政策。第三次修订《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标准,及时调整医疗救助平台数据,累计救助大病患者1356人次,发放救助金192余万元。低保户、五保户、重残人员全部由政府买单参加新农合。
6、实施移民致富工程。落实移民政策,发放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56万元。帮助117户移民改造危旧住房,发放补助资金175.5万元。加强移民安置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百户移民致富大户”工程,落实移民安置村基础设施工程补助170万元,移民沼气、三相电补助23万元。
二、落实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1、优抚政策得到普遍落实。完成重点优抚对象、老复员军人遗孀抚恤定补标准提标,增发抚恤定补500多万元。实施“慰烈工程”,搬迁散葬烈士墓316座。为残疾军人补评残、调残、换证、补证,给80岁以上残疾军人配制了助听器、假肢等康复器材,为纪念抗战65周年,向在乡抗日老战士、抗日烈属发放了生活补助和慰问金108万元。
2、双拥共建工作扎实推进。在春节、“八一”期间,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领各双拥成员单位分别对驻丰部队、军休所、农场、一关三检、老红军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慰问,在全市开展“向最可爱的人献爱心活动”,制定了新一轮部委办局与困难优抚对象(计80名)结对帮扶方案,分解为驻丰部队办理42件实事的目标任务。
3、退役士兵得到有效安置。完成了**年冬季退役士兵及**年春季转业士官的接收工作,免费培训287名退役士兵,兑现了部分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立功奖金和安置保障金310多万元,安置3名立功退役士兵。
三、推进社区建设,深化基层群众民主自治
1、村民自治活动深入推进。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调研,召开全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动员大会,部署全市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民政部对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创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活动。
2、社区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围绕创建国家和省和谐示范社区,高标准高起点打造了新德和滨河两个精品示范社区,社区服务用房均达到级标准,社区公共服务大厅、老年人活动站、司法调解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会议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全部到位。
3、社区服务效率显著提升。向大龙、红花、新德和东宁等社区配发了电脑和打印机,并进行安装调试。会同市委组织部、社区工委,联合举办了一期社区工作者培训班。完善民政部门全面小康社会台帐资料,拍摄了城乡村(居)民依法自治宣传片。
四、强化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1、依法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与市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小组,重点抽查了9家社团XX年以来的收支情况、是否设有“小金库”等,通过重点检查,规范社团管理,促进健康发展。
2、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将发展扶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引导、逐步规范,帮助它们完善工作机制、自律机制,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目前,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27个、社区民间组织42个。
3、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管理。组织会计事务所对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工作,针对一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跨区域和对非社员放贷,存在着一定的金融风险,提出了今后促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健康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4、开展争先创优。在全市新社会组织中开展“自律诚信比贡献、服务社会当先锋”的活动,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提高自我管理、自我运作、自我发展能力水平,增强服务社会能力,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的作用,引导新社会组织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五、发展福利事业,提高社会公共福利水平
1、保障孤残儿童权益。全面开展孤儿核查,完成111名孤残儿童信息系统数据输入工作,积极争取每月600元的生活标准救助孤残儿童,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组织实施 “重生行动”, 将4名符合重生行动的手术对象材料及时上报省厅,安排手术治疗。
2、老龄工作不断进步。发放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8.16万元和重阳节尊老慰问金30.1万元。办理《江苏省老年人优待证》3.5万多份,组织46个居委会负责人参加居家养老业务培训,推进5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完成两个省级示范点的建设。积极参加省首届老年书画展并获奖。市社会福利院综合服务楼正式投入运行。老龄工作受到全国老龄委表彰。
3、福利企业运行良好。全市现有福利企业21家,在职职工总数998人,其中残疾职工人数达336人,比例为33.36%。残疾职工月人均工资达913.64元,残疾职工月人均投保额达456.59元,较好的维护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4、切实履行救助职责。全年共接待求助人员 70人次,救助68人次,其中,未成年10人次,受助人员中资助返乡的18人,护送返乡的11人。同时投入10多万元,完善站内设施,创建“全国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单位”。
5、慈善活动接连不断。召开慈善劝募大会,现场募集慈善资金432万元,认捐慈善母基金6120万元,开展玉树灾区募捐活动,募集救灾资金26万元,开展在校学生大病救助活动,救助30名患病学生。开展爱心助学活动,资助173名贫困生圆梦大学。开展万向助孤活动,资助103名孤儿读书。
6、福彩销售持续增长。通过强化宣传,抓站点建设;全面培训,抓队伍建设;明确责任,抓内部管理;培植市场,抓新品营销,福彩销售再创新高。目前,销售彩票1975万元,其中,电脑彩票1572万元,网点即开票40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9%。
六、规范事务管理,增强社会公共服务能力
1、实施地名服务工程。慎重稳妥地办理行政区划及内部调整,完成大中、新丰等4镇和友爱、建设等5村组的合并,另外,还对南新、和瑞、七灶河等6村居管理进行了的内部调整。完成各镇行政区划图的核实、修改工作,签订平安边界建设协议书,妥善处理原王港居委会部分群众和草堰镇王达银等人信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2、提高婚姻登记水平。增加婚姻登记大厅视频投入,加强婚姻登记软硬件建设。组织婚姻登记员参加了省、盐城市培训学习,应对联网条件下婚姻登记出现的新问题。加强对《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目前,办理结婚5856对,离婚977对,补领725对,出具婚姻证明1337对。
3、殡葬管理和殡仪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坚持以“优质服务、阳光殡葬”为主题,开展了“殡葬优质服务月”活动,清明期间,接待祭奠人数3万余人。殡仪馆火化遗体5527具,整容300多具。福安公墓年销售墓穴240套。
范文三
一年来,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民政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政政策,真心为民政对象服务,范文之工作总结:民政工作个人工作总结。分管的城市低保工作,按市民政局和局党组的安排,认真开展复查,如期发放低保金,保障了城市困难居民生活,为社会发展和稳定发挥了较好作用。分管的老龄工作在县老工委领导下和市老龄办指导下,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低保工作
城市低保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和市民政局业务指导下,我与低保股的同志一道,踏实工作,认真做好低保复查和低保金发放,完善低保制度,加强低保管理,使我县低保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完善操作办法,实行规范管理
2015年,全县低保工作基本实现管理规范化、发放社会化、信息网络化。低保人数已达12265人,每月发放低保金65万元,人平补差达省政府要求的53元,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651万元。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政策。我们将县政府印发的文件发至各乡镇、各居委会,多次以会代训培训基层低保工作人员,每年都要召开一两次培训会,培训相如办及各乡镇居委会干部,并将低保的申报条件、程序、所需材料等内容公示在县、乡镇政务公开栏上,以方便群众了解。二是严格审查申报对象。低保的申请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报,防止重报、漏报。并逐级审查上报,下级对上级负责,一级督促一级,层层把关。对申请低保的对象进行了入户调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进行了公示和审批。三是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三榜公布。低保申报必须经居委会、办事处(乡镇)、民政局三级审核,并将审核情况逐级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我县低保金提前按季预拨到乡镇,乡镇按月足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坚持按月发放,并在全县推行银行代发,90%的低保户可直接在银行领取低保金。为方便群众领取低保金,对居住地与户口地不一致的,低保户可以申请办理低保转移手续,就近领取低保金。五是实行微机管理。将所有低保户的家庭情况输入微机、建起数据库,与上级民政数据库联网,实现网络化管理。六是加强低保资金管理,保证低保金的正常使用。为了加强低保资金的管理,县财政局设立了低保资金专户,我局与县财政局督促各乡镇也设立了低保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保证了低保资金按时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2、加大复查力度,实行动态管理
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做到能进能出。我们对全县低保户都进行了入户调查和核查工作。其做法是:一看:看家庭居注生活等情况;二问:询问家庭成员就业、收入等情况;三查:查家庭成员、查户口、查收入、查房产、查消费、查表现;四登:填写复查表、登记有关内容;五访:走访邻居、基层干部及其他知情单位和知情人,了解真实情况;六议:各居委会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评议组由居委会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居民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成员对低保户家庭情况进行评议,确定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建议享受低保金额,做到符合低保条件的应保尽保杯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不予纳入或取消其享受资格。通过入户调查,取消低保251户,523人,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整了补差金额,人平补差金额达到53元。
3、落实优惠政策和救助措施
县政府办(2015)171号文,就低保对象在就业、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了很多优惠政策和救助措施,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落实,涉及民政部门的主要有两项:一是医疗救助。低保对象因病住院,符合救助条件的,可以申请医疗救助,凭住院发票按10—20%给予救助,但全年累计不超过1000元。全县已救助129户,发放救助金90400元。今年我县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医疗保险,给800户低保户办理了医疗保险,低保家庭成员因病住院,一般疾病可补偿1500元,重大疾病可补偿4000元。二是教育补助。低保对象的子女上学,读高中、初中、小学的可以享受学杂费减免,读大学的给予教育补助,今年开展的“圆梦工程”活动,共补助28名大学生,发放补助金30000元。
4、落实失地农转非人员低保政策
按照省市要求,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失地农转非人员低保问题,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低保协调小组,今年6月,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我们已对申请低保且符合低保条件的1193户2517人审批了低保。享受低保人员同样享受低保户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救助,较好地解决了失地农转非人员的生活。
二、老龄工作
今年,我与老龄办的其他同志一道,围绕“六个老有”开展工作,发挥老龄办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参谋助手作用,努力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使全县老龄工作有了新的起色。
1、进一步健全老龄工作机制
县上调整了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及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加强了老龄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也相应建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落实了工作人员。按县委印发的《蓬安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落实了各涉老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2、宣传老年法,提高全民敬老意识
一是印发《老年法规选编》;二是利用重大节日宣传老年法和老龄工作。在“九·九”重阳节期间,各级各单位召开了各种类型的老年人座谈会、茶话会、敬老会,县上召开了庆祝重阳节暨老龄工作先进表彰会,县四大机构领导到场并讲了话,会上表彰了老龄工作先进单位18个,老龄工作先进个人28人,给7个敬老模范村(社区)授了牌。三是充分利用县乡广播、电视和板报等宣传《老年法》,重阳节县电视台播放了老龄专题节目《无声的革命》为老年人点歌祝福。四是组织征订报刊。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全民敬老意识。
3、认真落实老年人的待遇
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并通过银行代发,从不拖欠,老年人较为满意。认真落实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全县统一供养标准,供养口粮改以社统筹为以乡统筹,保证了供粮质量。同时,加大工作和资金投入力度,建设全县敬老院,全县49所敬老院。到目前,达标敬老院已有45所,模范敬老院9所,在院五保老人563人。在城市低保方面对老年人给予照顾,“三无”老人全额补助低保金,未参加保险的退休人员和社会城镇老人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保证了老年人的生活。落实了百岁老人待遇,给19名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生活补贴金100元,百岁老人因病住院报销部分医药费。重阳节、春节等节日,县上领导专门到百岁老人和生活困难的老人家中看望,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为126名老年人办了《优待证》。
4、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
全县涉老工作部门和老年协会积极组织老年人参加文体活动,重阳节期间,县上成功举办了市、县乡镇太极拳比赛,参赛队员250人。县老干局、教育局、社保局、老体协、退教协、机关退协等单位常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使老年人尽享社会发展成果,安度晚年。
5、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继续落实《关于加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加大了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处理涉老案件8件,调解涉老纠纷124件,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使《老年法》真正落到实处,县老龄办对部分乡镇执行《老年法》的情况进行了抽查,表扬了工作好的单位,对做得差的单位给予了批评,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三、认真学习,严格要求
1、积极参加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积极参加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活动中写学习笔记30000字,写学习心得3篇,用正确的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工作。结合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不回避,边学边改,立竿见影,在工作上转化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强化了为民思想,以实际行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用***员的先进性严格要求自己。
2、认真学习,严格以法办事
认真学习民政文件,学习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老年法》等法规,在工作实践中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3、服从安排,踏实工作
服从局党组安排,分管老龄和城市低保工作,用“踏踏实实做事,明明白白做人”要求自己,认真踏实做好自己的工作,起草各种请示、报告、通知、汇报、简报等文稿36份。与其他同志一道,深入到乡镇、居委会、低保户家中了解情况,宣传解释政策,扎扎实实做好自己的工作,不推不拖。
4、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
不忘党的宗旨,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执行政策一视同仁。经常深入到乡镇、民政对象家中了解情况。对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一一作好记录,及时查处和回复,基本做到件件有着落,今年共调查处理上访信件29件,接待上访群众82人次。
5、勤政廉洁
一年来坚守工作岗位,除法定假外,天天坚持上班,国庆节不放假,加班加点也无怨言。在工作中,严格按文件和局党组研究意见办,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秉公办事。认真学习“两个条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用县委“四不准”、“五点承诺”要求自己,不用权利谋私利,不用人格作交易。老龄工作、低保工作是为老年人、贫困户服务的,虽然没有什么权利,但也要警钟长鸣,多想人民的疾苦,多为人民服务,这样才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
新的一年即将开始,我将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用“三个代表”武装自己的头脑,以崭新的面貌,投入新的工作,加倍努力,用自己的行动去实践“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员的先进性,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