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2016年度工作总结
一、收入完成情况
1、1-10月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10月,不含烟草公司,全区完成24.27亿元,同比增长18.1%,完成市下达任务的88.4%,超时序进度5个百分点;含烟草公司,全区完成财政收入29.95亿元,同比增长18.60%。
按收入构成划分:1-10月,中央收入完成7.8亿元,同比增长35.9%;地方收入完成16.47亿元,同比增长11.2%;烟草公司完成5.68亿元,同比增加20.6%。
分征管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10.6 亿元,同比增长63.38 %;地税部门完成 9.32 亿元,同比下降10.4 %;财政完成4.35 亿元,同比增长19.06 %。
2、组织收入开展的主要工作
(1)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为强化协税护税工作,成立了**区协护税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街道、部门工作职责;根据2015年各街道税收完成情况,下达了2016年各街道协护税任务;加大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工程跟踪服务,了解企业税源结构,协调国、地税部门做好企业纳税服务工作,督促新入驻企业尽快实现税收;积极帮助街道做好招商引税工作,坚持按月召开财税工作调度会,开展干部财税知识培训,指导街道建好税收台账。1-10月街道共完成税收6.3 亿元,占下达任务的95 %,完成引税 1.56 亿元,占下达任务的68 %。
(2)扎实推进“营改增”。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下发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区营改增推行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与国、地税部门联动,扎实开展对营改增涉及企业的信息调查核实工作,全区试点纳税人2003户全面完成调查确认工作,确认率100%。三是实时预测,跟踪评估。对营改增扩围后相关行业税负变动以及减负情况做好测算评估工作,重点关注纳税人关切度高、社会影响面大的税负变化情况,注意加强对社会舆情的监控,我区营改增扩围工作已实现平稳过渡。
(3)认真落实惠企政策。结合互联网+政府服务,利用企业服务平台,做好土地使用税奖励、安置房补贴、企业产业扶持资金的审核工作。2016年1-10月土地使用税共审核54户企业,兑付奖励资金4290.64万元,共有892户购房人享受安置房补贴1753万元。
(4)开展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欠税清缴工作
配合国、地税部门对园区闲置、低效企业进行全面梳理,通过走访约谈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积极争取市地税局、市中院等部门支持,依法下达《协助执行函》4份。截至2016年10月底已累计清缴各类欠税500多万元。
二、预算及债务管理工作
2016年,我区预算和债务工作紧紧围绕区人大十六届七次会议批准的财政工作和目标任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依法理财为准绳,以科学发展为要务,以保障民生为根本,努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规范债务管理,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1、预算编制开展的工作
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重点向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部门公务定额预算按5%压减,项目经费在2015年压减15%的基础上,剔除政策性刚性支出及新增支出后再按5%压减。全年安排各类民生项目资金2550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15000万元。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资金统筹。公车改革落实到位,参改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按规定逐月发放。2015年政府决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和2016年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均按时规范公开,并首次按支出经济分类公开政府和部门预算。认真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性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权限,撤销未核准账户,规范财政账户管理,切实有效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开展非税收入专项检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制度,健全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和统计报告制度,规范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切实保障“收支两条线”制度全面落实。完善区与街道财政体制,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制定南瑞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财政体制,修改完善街道财政体制,保证街道既得利益,提高街道财政超收的财力留存比例,充分调动街道抓财政收入的积极性。跟踪营改增后财政体制变化,测算税制改革对我区财力的影响,谋划新形势下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继续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根据**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将区直部门结余资金1528.12万元收回区财政统筹使用。
2、债务管理开展的工作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严格执行债务限额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合理使用债务资金,妥善处置存量债务。积极支持平台公司开展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工作,努力降低融资利率,优化债务结构。积极争取地方债券置换资金1.6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42亿元,规范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切实缓解偿债资金困难。对照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情况的通报》(财政[2016]315号)文件,从加强政府性债务组织领导、建立规范的评估预警机制、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和多措并举、化解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落实我区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防范。首次对2015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7398万元安排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产业扶持开展的工作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全区2003户试点纳税人实现税制平稳转换,确保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贯彻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小微企业减免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职工养老、失业保险费率调整等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畅通金融支持“管道”,积极参与开展“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累计在保余额4.2亿元,“税融通”贷款0.6亿元。继续发挥续贷过桥资金作用,累计发放续贷过桥资金1.8亿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局面。争取棚改、太赫兹等各类上级补助资金1.9亿元。
多措并举不断简化和规范产业扶持资金审核流程,加快涉企资金兑付,全力支持供给侧改革各项政策的落实。依托易企网、易户网平台等媒介,广泛宣传各类产业扶持政策,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工作,实行“双轨运行”线上线下同时受理企业项目资金申请,全面开展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和规范申报材料,限时办理,网上公开,强化监督,提升服务。强化资金保障,全区产业扶持资金按计划数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奖补资金中涉及市级配套资金(40%)部分区财政先行垫付。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审核通过的企业补助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企业,减少中间环节,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016年1-9月份全区累计兑付各类企业奖扶资金33392.7万元,其中:鼓励企业落户本市奖励644万元,鼓励开展电子商务奖励53万元,鼓励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奖励50万元,十鼓励开展示范创建奖励20万元,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上市奖励4万元,鼓励扩大进出口奖励21万元,鼓励企业参展补助91.2万元,企业商标注册、认证和专利申请奖励3.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4291万元,鼓励企业上市奖补338万元,人才特区建设390万元,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政策奖励1657万元,科技“小巨人”企业创新能力培育800万元,稳岗和促进就业补贴534万元,创业扶持补贴252万元,新源源产业发展专项补助8700万元,太赫兹项目扶持资金2000万元,高层次人才团队投资资金2800万,区级招商引资产业补助10744万元。
四、民生工程开展的工作
1-10月,已完成民生工程资金投入23573.97万元,占计划投放资金的96%。目前,已有11项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分别为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就业技能培训、食品安全工程、小型水利改进提升工程、政策性农业保险、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就业技能及新型农民培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其他未完成项目正在按时序推进,年内全面完成。
进一步完善了《**市**区民生工程部门考核实施办法》、《**市**区民生工程街道宣传考核实施办法》,办法对责任部门在组织协调、任务完成、政策宣传、项目进度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责任,严格考核,奖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了我区民生工程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了民生工作全面、有效推进。
逐月召开民生工程调度会议,对民生工程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会商、调度,着重对民生工程进展缓慢、未达到计划进度或实施难度较大的项目,深入分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措施,排除前进中的困难,为全区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民生工程项目区级配套资金全部列入年初预算,给予足额保障,确保民生工程顺利推进。区财政对民生工程资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保障优先、调度优先、拨付优先,对每项民生工程,要求牵头部门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监管力度,不定期邀请纪检、审计对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拖欠民生工程资金,保证了民生工程资金安全运行,切实提高了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效益。
积极主动与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联系,全方位的,形式多样的开展宣传活动,展示民生工程成果,提高知群众知晓率,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民生工程实施,为全区民生工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充分发挥广大民生工程宣传联络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进村入户,针对居民医保库对象开展点对点政策宣传,有效提升民生工程政策的满意度。区民生办聘请专业呼叫机构逐月进行民调回访,回访的知晓率、满意度将折成分值计入年底对各责任单位的考核成绩中。
进一步完善《**市**区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办法》,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服务供给模式,因地制宜,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市场化等方式,强化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实效。探索建立**区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投入长效机制,实行分类筹资,探索财政投入一点、集体投入一点、群众投入一点、社会投入一点,建立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投入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区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实施办法》,对管护项目、管护内容、管护方式、投入形式等进行明确,逐步将我区民生工程建后管养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六)抓好落实,强化督查。区民生办邀请区人大、区政协相关领导、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对各责任单位的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针对项目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民生工程落实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树立进度意识,特别是工程类项目,要把握好民生工程时点指标要求,狠抓工程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国有资产管理开展的工作
根据市国资委要求,开展全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通过清查进一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完善国有资产台账信息,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制定了《2016年**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对本次清查工作原则和目标、清查基准日和范围、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和步骤、组织实施、经费保障等进行明确,及时举办了全区资产清查工作业务培训会,确保本次清查工作顺利推进。全区88家填报单位于6月30日,全面完成全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做好公务用车经费测算工作。全区涉改车辆134部,其中执法执勤车辆53部;司勤人员127人。改革前公务交通支出1444.43万元(2020年-2013年平均数),其中更新购置费239.2万元,公车运行费571.01万元,司勤人员634.22万元。全区可享受公车补贴人数514人,其中科员216人、付科139人、正科115人、付县39人、正县5人;预计年发放车贴383.04万元。申请保留车辆76部。预计车改后,公务交通总支出1120.48万元,比车改前节支323.95万元,节支率22.4%。
在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后,由市国资委中标拍卖机构公开拍卖;全区43辆封存公务用车全部成功拍卖,成交总价45.5万元,溢价率达到68%;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积极利用国有投资平台,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提供服务,1-10月,累计已为72家(次)企业提供了4亿元的贷款担保服务,有利地促进了我区中小企业的发展。加快过桥资金审核工作,1-10月,累计已为54家(次)企业提供了3.4亿元的过桥资金服务,缓解了企业短期融资困难。
六、涉农惠民资金管理工作
督促涉农街道加强对惠民补贴基础信息的核实工作,补贴对象信息发生变动要及时调整,做到补贴基础信息全面、真实、完整。每批次发放花名册要求在村务公开栏或村居道口公示一周,全面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做到应补尽补,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要防止重复享受,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从2016年起,在我区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原农资综合补贴、加上种粮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的全部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为抓好此项改革工作,首先,区财政牵头制定《**市**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细则》,对改革意义、改革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确保本次改革稳步有效推进。二、召开工作布置会。5月25日,区财政牵头召开“三项补贴”改革布置会。区农水局、各街道分管领导;财政所所长、农办主任参加会议。会议对改革内容、实施步骤、时间节点、工作纪律等进行周密的安排。三、及时完成“三项补贴”发放。各街道及时进行“三项补贴”发入名册的审核工作,并于6月30日前,上报区农水局、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根据“三项补贴”发入名册立即拨付资金,于6月30日前发放到位。
从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利益出发,抓好农业保险投保工作。目前,全区已完成小麦投保23977.25亩,油菜投保1479.98亩;小麦市级提标保险16774.99亩;水稻投保35719.04亩,水稻提标保险27009.25亩;超额完成市财政局下达我区的目标任务。积极开拓农业保险新品种,新开设大棚蔬菜、瓜蒌、葡萄三种特色保险,已投保226亩,提高了农业保险覆盖面。切实抓好理赔工作,开辟理赔工作“绿色通道”,及时支付理赔资金84.5万元,受益农民90户(次),减轻了受灾农民的负担,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活生产发挥了促进作用。探索开展渔业、水果等特色保险试点工作。预算中安排了12.01万元,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区级配套部分及工作经费。制定了《**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管理办法》,用制度规范农险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挤占、挪用。利用“三下乡”“民生工程进社区”等活动,向群众宣传农业保险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报纸、村务公开栏、横幅等途径宣传农业保险的政策,营造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
强化督查工作,区农险办多次对**、**街道农业保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深入村居农户中进行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的调查。检查的结果及时反馈街道负责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