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16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民政工作新常态,以改善民生、推进民主、维护民权、服务社会为着力点,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托底安全网,较好的发挥了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6年度工作总结
(一)“两学一做”和党风廉政建设
1、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两学一做”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学习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四落实”,逐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涉及作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后列出整改目录,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限时进行整改,纠正和防止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认真进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努力树立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全面清理机关财务,发现并及时纠正了因工作经费不足而挤占专项资金、个别职工虚报差旅费和公车私用的违纪行为;自查清理了88名优抚对象漏报、瞒报、错误问题,取消了11名重复享受补助对象的优抚待遇;对村(居,社区)干部涉嫌“雁过拔毛”式腐败的5例(城市低保4例,农村低保1例)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3、敢动真格,诠释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一是抓学习,抓服务,抓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设服务型机关。严格签到考勤制度,每星期安排一名局领导负责出勤登记,局纪检监察部门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纪律巡查。二是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纪律的行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根据考勤登记和纪律巡查情况,对1名不遵守纪律的同志先后给予戒免谈话、待岗和解除劳动合同。三是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利用各种例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廉政准则》、党风廉政责任制,进一步转变了干部的思想作风,增强了拒腐防变的意识。
(二)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新建**镇**村、**镇**村、**镇**村、**镇**村“养老服务示范点”4个,新增养老服务床位12张;新建“**镇敬老院”,新增养老服务床位50张。5个建设项目已经全部按要求完工,11月24日,县民政局、财政局组成的验收组对以上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组认为:所有项目建筑设计符合老年人、残疾人等建筑设计规范,生活设施符合安居、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规范要求。
4个养老服务示范点都设有养老服务床位3张,服务设施齐全,服务管理制度健全,由村组干部、党员、志愿者轮流负责日常管理,具备日间照料功能,已经投入使用,为4个村及周边的老人的日间交流聚会、休闲娱乐提供了安全舒适的室内外活动场所。
**镇敬老院座落于**镇**村,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1275余平方米,建好了公寓式宿舍,设有床位50张,配有食堂、活动室、卫生间、浴室、消防等基本配套设施,通水、通电、通路,正在招聘高素质管理人才和服务、护理人员,即将成为50位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颐养天年的乐园。
(三)社会救助工作
1、及时落实低保提标。为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从2016年4月1日起大幅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由每人每月3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20元,增长27%;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由每人每月1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0元,增长33%,逐步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城市低保补差标准由每人每月平均2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平均350元,增长29%;农村低保补差标准由每人每月平均1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平均160元,增长33%。2016年五保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9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200元。
2、积极探索健全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工作机制。把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保障性住房、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纳入认定范围,以县统计局发布的上年度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线“两项硬指标”,设定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并就核查对象、内容、方式、流程、部门职责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照对象授权、乡镇委托、受理登记、信息核对、出具报告、档案备查的工作顺序,采取人工比对、自动比对、实证调查等方式,开展包括户籍、车辆、房产、公积金、社保、工商、财政、残联、扶贫、国土、国税、地税、婚姻、金融等相关信息的比对和调查。对新申请低保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100%进行信息比对,对已享受低保家庭经济状况100%进行复核,截止2016年10月,累计新认定城乡低保对象1362户、1925人,认定兜底扶贫对象1917户、5246人,复核城乡低保对象31421户、42089人,为救助对象的精准认定做出提供了可靠依据,使社会救助工作更为科学、客观和公正。
3、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规范运行。
农村低保:新增7016户、7428人,取消3593户、3712人,现有农村低保对象41676户、45627人,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8514.71万元。
城市低保:新增198户、226人,取消426户、539人,现有城市低保对象4513 户、6359人,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700万元。代发未参保大集体企业生活费 51万元。
4、特困供养人员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精准认定工作有序开展。
特困供养工作:新增490人,清退736人(其中孤儿206人),暂停178人,现有农村特困人员5112人、城镇特困人员34人,全年共发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1562.28万元,城镇特困人员按城市低保最高标准增加30%逐月发放。
全县现有乡镇敬老院17所,床位880个,工作人员34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306人,生活费550元/人·月。敬老院配有住房、厨房、餐厅、储藏室、活动娱乐室、绿化带和菜地等,水电、消防、健身、防暑取暖设施齐全。住房一般采取家庭旅馆式设计,4至6人共用一套客厅、阳台和卫生间。在院老人日常生活用品由敬老院全包,小病小痛一般经院长同意后,在就近的诊所诊治,费用由院里统一结算。根据病情需要住院的,由院工作人员护送至县城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患特别重大疾病需要去省、市医院住院治疗的,报经民政局批准后,由院工作人员和民政局工作人员一起护送至医院并办好住院手续。住院费用由新农合、医保、民政按比例分担,护理人员和病人生活费按日计算另行发放。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出台了《**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实施方案》,对符合兜底条件的5类贫困家庭通过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初评结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抽查和审批、审批结果公示等7个法定程序进行认定,确定兜底脱贫对象1917户,5246人,基本实现了精准识别、精确兜底。共发放兜底保障资金691.42万元。
5、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步入正轨。出台了《**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经过各乡镇认真调查摸底,县民政局、县残联联合审核,发放“两项补贴”1406.22万元,惠及残疾人2.369万人次,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839人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1851人次,有效缓解了重度残疾人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和困难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压力。
6、加大“救急难”资金投入。在上级临时救助资金安排不足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加大对因灾害、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生活特困的退伍军人的临时救助力度,并把救助重心前移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共下拨临时救助资金1172.5万元,及时、有力地保障了这些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
7、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大幅提高了医疗救助标准,将住院医疗救助比例从25%提高到50-70%,普通疾病年封顶线由4000元提高到6000元,重大疾病年封顶线由8000元提高到12000元。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救助,共支付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资金1054.6万元,惠及患病困难群众79065人次,其中救助普通住院病人3019人次,304万元;重大疾病医疗救助570人次,228万元;资助参合参保60686人次, 419.6万元;血液透析门诊医疗救助14700人次,103万元。较好解决了困难群众治病难问题。
8、加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分散供养:采取收集资料和上门调查的方式了解孤儿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孤儿、未满十八岁的艾滋病患者按照每人每月600元存折汇款的方式发放补助。
集中供养:现有儿童福利院1所,工作人员7人,有在院儿童39人,生活费用1000元/人·月,全年共支出
万元。另外家庭寄养2人。儿童福利院以求稳定、保安全为目标,孤儿就学费用(包括学杂费和生活费)由福利院全额承担,去外地就读(包括上高等院校)的由院工作人员护送至学校并办理入学手续。对寄养家儿童,定期进行回访和节日慰问。
(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有效开展春荒冬令救济。通过认真摸底,积极争取中央冬春救助补助资金420万元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并采取多种措施安排春荒灾民基本生活。
2、认真做好防汛救灾准备。一是科学制定预案,及时修订乡村两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确定群众因灾转移安置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同时悬挂统一标识牌,确保受灾群众转移安置。二是开展汛前检查,联合县农业、水务、国土等单位开展定期进行汛前检查,要求各乡镇对农村低保、五保等民政对象和敬老院开展重点摸排,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强化物资储备,与相关企业签订救灾应急物资供应协议,积极筹建救灾仓库,确保救灾物资能够及时、充足供应。
3、因地制宜实施救灾。今年暴雨、洪涝、泥石流及旱灾对我县城乡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损失,全县受灾人口达 12.9万人次,因灾死亡2人,倒塌房屋148户305间,严重损坏房屋214户404间,一般损坏房屋258户420间,直接经济损失9414万元。每次灾害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启动防灾预案,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核灾救灾,紧急转移灾置群众,向上争取救灾款物并及时发放到灾区,安置灾民生活。共发放救灾衣被2000多套、救灾帐篷15顶,救灾资金280万元。
4、积极进行“5.12”防灾减灾宣传。5月12日是国家防灾减灾日,我们在县城九龙广场开展了防灾减灾大型宣传活动,设置宣传台5个,悬挂宣传横幅10条,摆放图片展版16块,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72人次,提高了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在大水田乡水田村创建了**省综合减灾社区,积极推动防灾减灾知识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开辟的规范防灾避灾场所,开办居民防灾减灾知识讲座,进行应急逃生技能演示和训练。
6、扎实开展灾后重建工作。6.11、7.14特大洪灾发生后,我们组成灾后重建工作组多次分赴灾区核查摸底,走访因灾倒房户,核定
42户对象纳入危房改造进行了灾后重建。
7、积极推动住房保险试点工作。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向县委、县政府建议出台政策把农户住房特别是山区、库区、沿河住房纳入财产保险范围,对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三类困难群体予以适当倾斜,并制定联席会议、回访、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提高城乡居民住房的防灾抗灾能力。
8、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年初制定了灾害管理和灾害信息员制度,明确各村(居,社区)一名固补干部为灾害信息员,建立了以乡镇为主导、村(居,社区)为主体,横向连接县、乡镇、村(居,社区),纵向连接县直各部门单位的灾害信息员网络,实现了突发灾害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4月22日在南岳庙举行防汛救灾演习,7月份组织救灾分管领导及救灾工作人员赴省参加救灾业务培训,提高了防汛救灾能力。
(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认真落实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为48名百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4.46万元,为2605名9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52.68万元,为2757名生活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发放补贴资金141.57万元,使我县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到85%。
2、全面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10002个,合法介入并协调处理了2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成功创建并向市局上报了2个老龄工作文明创建单位。
3、有序推进老年协会建设。全县24个乡镇、574个村(居,社区),建立老年协会452个,建会率达到88%。15个城市社区100%建立了老年协会。
4、认真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一是进行老龄政策法规宣传,10月9日在县城九龙广场进行老年法、孝亲敬老先进人物事迹等大型图片展览,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宣传资料小手册,司法局安排司法工作者现场咨询,卫计局安排医务人员到现场义诊,**人寿保险分公司负责人就如何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做了宣讲。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接待前来咨询和义诊的群众达数千人。二是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县领导先后赴周旺镇张家垅村、雨山敬老院、雨山居委会看望慰问特困老人和百岁老人,全县各村(居,社区)全面开展了对高龄、独居、特困、残疾老人的广泛的走访慰问活动,共走访、慰问困难老人近1069人。三是开展第三届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暨评选活动,在县影剧院举行大型表彰颁奖晚会,为**等“十大孝亲敬老之星” 和**镇敬老院等“十佳敬老模范单位”颁奖。
5、积极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2016年,我县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的老年人为51027人,其中财政补贴95万元为37925个五类人群(包括符合条件的五保户、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失独老人),参保金额126.7万元,参保率达到30.86%。37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的2261人老年人也参加了意外伤害保险。
(六)基层政权建设
1、全面完成建制村合并工作。年初着手并村工作,我局分别到国土资源局、统计局和计生局调取乡镇各村的面积和人口数据,3月份到**,**县考察学习并村工作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起草了并村工作方案,对各乡镇的并村工作任务进行了分配。通过反复酝酿和认真细致的工作,县人民政府于5月20日统一批复了各乡镇的并村方案,6月19日完成了各乡镇的资料汇编、归档,同时通过了省市检查组验收。建制村由948个合并到514个,减少434个,比市里安排的并村任务多减少80个。
2、美好社区创建取得实效。6月份确定8个美好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社区,制定了美好社区建设实施方案,从规划编制、基础设施、美化环境、社区治理、文明新风和社区文化等6个方面推动了美丽社区创建取得实效,现已全部完成工程建设并进入全面验收阶段。
3、社会组织建设蓬勃发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社会组织为主体,全民参与“小城大爱”主题实践活,形成人人参与公益事业、个个争做慈善使者的良好氛围。今年应参加年检的单位有304家,实参检单位282家。新发展成立社会组织16家,自动注销和撤销登记社团组织1家、民非单位2家。在**政务网发布了2015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审结论和2016年新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情况公告。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正在按省市要求有序推进,春节前将完成所有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
4、基层组织管理有新的突破。以建制村合并为契机,定期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督查,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务监督工作的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限期整改。
(七)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拥军优属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县四大家和人武部主要领导对驻**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代表进行了走访慰问,为部队、老八路、一、二级伤残军人、企业下岗伤残军人及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22万余元,为部队发放2万余元的慰问物资,为全县25名烈士遗属发放慰问金13500元。在全国确定的烈士纪念日,高标准举行了烈士公祭活动暨烈士陵园开园仪式,对部分烈士遗属代表进行了走访慰问,为参加活动的烈属发放了慰问金。二是将义务兵优待金纳入财政预算,发放984名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及奖励642.55万元。发放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216.5万元。三是与人武部联系协作,发放军属光荣牌500余块,对认为光荣牌可挂可不挂的对象进行了耐心的思想动员,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烈属光荣牌在评定后及时发放。
2、抚恤补助落实及时足额。一是各类优抚对象的补助、抚恤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全年共发放各类抚恤费5198万元,因公牺牲军人及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金88.569万元。二是商请县审计和财政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稽查,每季度组织一次不定期的重点抽查,实行资金跟踪管理,确保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三是为确保优抚对象信息采集不错不漏不重复,在各乡镇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抽取了3399名优抚对象进行上门核查。采取一一比对、逐项筛选的方法,划分时间段进行扫描录入,确保15000余名优抚对象的信息及时更新完善。
3、评残提残和带病回乡办理程序规范。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优抚股初审、乡镇呈报、县局审核、市局复审、送检鉴定、公示、上报审批的程序进行办理。共为3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定了残疾等级(其中1人正在审批中),为44名在部队服役期间身患慢性病的退役人员办理了带病回乡评定手续(下半年上报了77名,目前正在审批评定中),为34名符合条件的残疾军人办理了新增及提残手续,所有材料真实可靠,残疾等级评定准确,多次受到市局优抚科的肯定。
4、评烈政策把握准确。严格按照《烈士褒扬条例》开展烈士评定工作,按程序受理、审查了陈小军的评烈材料,在调查核实后已经按程序上报。对罗**想为其外祖父彭达奎、刘堂凤想为其祖父刘老永(稳)评烈的诉求进行了政策界定,因缺乏原始依据、佐证材料不全,决定不予受理,同时进行了耐心的政策解释和思想劝导,有效地化解了矛盾。
5、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有力。一是按照“政策减免、住院保险、大病救助、门诊补贴、临时救济”的总体思路,推行抚恤补助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共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160余万元,为优抚对象支付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资金近60万元。二是分7批次组织16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到邵阳老年病医院、市光荣院和县德铭医院进行短期疗养,短期疗养率达到4%以上。三是为一至三级残疾军人配备了电动三轮车或假肢。四是为7763名优抚对象办理了老年意外伤害保险。
6、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有序推进。一是社会福利中心(光荣院)宿舍楼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今年上半年,按照居家养老服务要求,以政府采购的方式,完成了水、电、气、暖等设施的安装和桌、椅、床等设备的购置,目前正在进行绿化美化及道路、广场的硬化工作,并将于12月底前完成对象入住工作。二是烈士陵园建设管理科学有序。在全国烈士公祭日,成功组织了县五大家主要领导及各机关单位、部队官兵、学校师生、社会各界人士近800人参加的烈士公祭活动。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7、解困维稳工作有条不紊。一是以“四帮”、“双带双促”活动为抓手,多方协调解决优抚对象的困难矛盾,保障各类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和住房需求。二是树立和宣传典型事迹,让广大军队退役人员学有榜样、比有方向、赶有目标。5月份在市级新闻媒体上报道了3名先进残疾军人的事迹,6月份上报了1名“十佳退伍老兵”和1名“十佳军嫂”,营造了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以原始档案为依据,对新增优抚对象进行界定。四是坚持“政策解释、耐心疏导、说服教育”的原则,热情接待、妥善处理每一次来信来访。今年,涉军维稳工作形势严峻,其中广西守备1、3师51人,云南昆明87109部队19人,广州军区原55军144人,79临战入伍人员367人,涉核退役人员近90人,未享受涉核待遇的二炮部队及铀矿开采部队500余人,企业下岗伤残军人110余人、下岗志愿兵113人等等均态度强硬地表达了不同诉求,其中很多与现有政策不符。我们在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争取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先后于2月29日、3月17日、4月20日、4月29日、5月16日、7月6日、9月6日、11月2日8次到省民政厅进行政策咨询和情况汇报,7月12日,在省民政厅优抚处领导的带领下,与广西守备1、3师及广州军区原55军推选的代表一起到民政部向主管领导当面请示汇报。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有效稳定了上访群体的情绪。
10、退伍、转业军人安置政策执行到位。一是依法接收退役士兵361人,其中转业士官61人,义务兵300人。根据计划移交名单应接收移交至地方的两名残疾军人,但因其本人及家属未与部队达成一致,暂未移交接收。二是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216.5万元(**财社指[2016]26号)。此项经费列入财政统筹,实行专款专用。三是根据我县实际和大部分退役士兵的需求,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驾驶技术培训,培训类型为C1照,每人补助培训费、生活住宿费4080元,上年度共有324人参加,获证315人,合格率达97%,未合格的将参加补考争取全部合格。四是对“四种对象”予以安排工作,今年的安置对象共计80人,安置任务预计12月底完成,
(八)社会事务管理
1、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有序推进。上半年做好了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投标前期准备工作,4月7日由江苏速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标,6月3日召开了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动员会暨业务培训,10月10日召开了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会议,现在外业信息采集已全部完成,已经全面进入内业处理阶段。
2、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管理规范。
婚姻登记:不断完善服务环境,规范服务程序,健全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专门设立了档案室,及时分类归档,实现了登记程序化,管理标准化、规范化。至11月底,共办理结婚登记7776对,补结婚证971对;离婚登记1811对。未出现差错登记情况。
收养工作:共办理收养登记10件,做到了严格依法,规范收费,分类归档,管理有序。为网上办理收养登记和启用“全国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新式收养登记字号做好了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
3、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按要求完成。6月15日至6月17日参加了在怀化举行的邵阳市与怀化市界线联检工作会,7月份完成我县与怀化市溆浦县和邵阳市洞口县的界线界桩联检工作。按时完成了界线联检任务,规范了界线界桩管理,没有界桩丢失、毁损,及时规范上报了联检资料。所有界线都开展了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及时有效处置了边界矛盾和纠纷,没有出现群体性或恶性事件。
4、殡葬改革工作创新发展。修正了《**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与《社会保险法》的冲突之处,依法行政,全年殡葬执法35次,拆除私设灵堂灵棚8座,杜绝了城区街道丧事扰民现象。火化遗体713具,火化率比去年同期增长6.2%。向省民政厅争取资金,新建骨灰寄存堂一座,设置上千个格位,推出骨灰寄存服务,以较低的价格满足部分群众治丧的心理需求。增加火化机1台,大大缓解了高峰期火化紧张局面。新增公墓墓位800多个,已面向社会投入使用。拟定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方案。
5、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对主城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流动救助、劝导救助,尽职尽责的抓好对求助人员的接待、救助服务、宣传教育等工作。截止12月10全年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1080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022人给予救助,接护送救助人员返乡206次,受助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救助率达100%。
6、救助精神病人。采取乡镇主导,医院救治,乡镇、社会参与的方式,以患者、监护人申请、专职医生诊断、乡镇核实、救助站审批的确定对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三个月医疗费用的免费治疗,截目前为止,共救助贫困精神病人802人,救助费用120.82万元;对社会有危害的暴力型精神病人,采取强制治疗,治疗期间负责其所有费用,共救助12人,金额24万元;救助在本县流浪的精神病人123人,其中长期救治的69人,费用81万元;对家庭特别困难的部分精神病人在住院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给予救助,全年共救助28人,金额2.8万元。对予以救助的精神病人建立了完整的信息档案,并于3月和8月两次组织在人口密集的广场和车站发放精神病人宣传手册,宣讲精神病人康复知识,不断引起社会关注,使更多的人参与到精神病人预防、救治、康复工作中来。
6、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摸底。对各个乡镇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我县共有留守儿童19863人,困境儿童2663人,及时掌握了我县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组成、生活照料、教育就学等基本信息,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
(九)机关自身建设
1、积极争创市级文明卫生单位。
一是硬件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对机关大院进行了重新装修,改善了机关厨房设备;完善了办公设施,基本满足了现代办公需要;完善文化体育设施,修建了篮球场一个,建立了文体活动室和老干部活动室;对机关院内绿化进行了规范布局,新栽植树木20余株,合理布局安置了各类灯具、网管线路,机关绿化管理落实了专人负责;对办公楼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并实行责任到片到人,加强了日常清洁卫生管理,使机关院内实现了亮、绿、净、美,为广大干部职工营造了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是软件建设。局班子十分重视自身建设,以创建学习型先进领导班子为目标,提升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培养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团结和谐、服务一流的干部职工队伍作为搞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出发点,着力打造一流的干部职工队伍。为加强人才培养,重点开展了职工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有10名工作人员参加了社会工作专业培训、考试并取得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制定了《**县民政局管理制度》,修订了14项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转变了工作作风,强化了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认真开展了“文明就餐”、“文明上网”等专项活动,开展了“文明股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等评选活动,开展了“共产党员先锋岗”、“惠民便民,满意服务”、扶贫帮困、慰问老人、关爱留守儿童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2016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卫生单位”。
2、认真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一是落实领导班子接访下访制度和局各股室、二级单位及乡镇民政办按职能分解的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落实了信访专项经费,充分保障了信访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召开7次涉军群体信访事件专题会议。
二是对于网络信访件,认真按程序受理、调查走访、研究讨论,按政策予以答复,并按程序送达信访人。对于涉法涉诉的上访事件,积极引导上访人走司法程序。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秉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处理,解决了3起历史遗留信访事件。
三是谨慎处理涉军群体上访事件,既坚持原则,又以情动人,积极疏导和劝解,多次派员赴省进京接回涉军上访群众,为解决涉军群体上访事件创造有利条件。
2016年没有发生一起恶性上访事件。
3、重视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突出救灾救济、社会救助、敬老院建设、孤儿救助管理等民生工程进行重点宣传,充分利用大众传媒等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网络舆论引导,推进政务和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加强正面宣传,树立民政良好形象。一年来,在各大媒体发表了一大批有影响力文章、图片,其中国家级网站2篇、省级17篇、市级101篇、县级256篇。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市委、县委文件精神,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落实“阳光民政”各项措施和民政各项惠民政策,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开展“访民情,解民难”活动,稳步推进“省级文明卫生单位”创建,扎实做好信访和值班备勤,充分发挥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纽带作用。
(二)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一是落实好城乡低保和“兜底扶贫”政策。继续完善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核查制度、有效期管理制度,努力形成“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省、市文件要求,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实现“两线合一”。
二是增强医疗救助实效。继续做好城乡困难群体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制度的有效衔接,加大资助低保户、优抚对象、特困人员参合参保和大病保险力度,逐步拓宽救助范围,稳步提高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适时降低救助起付线,有效缓解城乡困难群体看病难及“因病返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三是确保特困人员供养水平。争取财政对特困人员供养的投入。积极发展居家养老试点。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
四是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加强灾情预警、信息共享、灾情会商,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规范灾情信息报送,积极储备救灾物资,扎实做好因灾倒塌房屋重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三)规范社会专项事务管理
一是做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继续整改完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库,做好档案整理和成果转化工作,迎接国家验收。加快推进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力争2017年完成。
二是推进殡葬管理服务。加快山界回族乡、桃洪镇合龙村县殡仪馆农村公益性墓地暨乡镇集中治丧场所建设,争取早日投入运营并逐步在全县推广。落实各项殡葬惠民政策,力争实现困难群体全覆盖。全力做好清明服务保障,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祭扫。
三是做好婚姻、收养登记服务。加快婚姻登记工作标准化建设,有步骤地开展档案信息不全结婚证换证工作,努力争建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收养登记规范》,规范收养登记程序和档案管理,促进被收养儿童健康成长。
(四)深入推进双拥共建和优抚安置工作
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和征兵优惠政策,扎实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稳定工作。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做好2016年退役士兵安置和2017年退役士兵接收工作。继续开展春节、建军节等重大节庆日慰问驻**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活动。
(五)加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
积极协助县委组织部开展村级班子换届和新一届村干部的培训工作,增强村委会工作执行力和民主决策能力。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平台建设。
推动社会组织建立统一管理、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督的管理体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扎实做好社会组织年检,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六)扎实做好老龄工作
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展好老年人司法维权服务和法律援助,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016年,我县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面对全新的2017年,我局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市民政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民政职能,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