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中心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思路
2015年,区评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服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不断加大创新服务力度,较好地完成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及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中心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16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政府投资项目评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评审工作。1-10月累计完成评审项目453项, 审核投资532487.73万元,共核减投资33940.81万元,核增11885.67万元,调整率8.6%。其中:概算92项,审核金额219130.35万元,核减20727.94万元,核增8118.44万元,调整率13.16%;预算171项,审核金额117831.58万元,核减9154.55万元,核增3405.38万元,调整率,10.66%;结算153项,审核金额103476.14万元,核减4001.45万元,核增360.33万元,调整率4.22%;决算37项,审核金额92049.66万元,核减56.87万元,核增1.52万元,调整率0.06%。
(二)做好“五水共治”项目评审。针对“五水共治”项目,中心落实专人负责项目的计划制定和评审工作,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联系,为建设单位初步设计方案、概预算编制提供业务指导,并加强项目现场踏勘,实时解决项目评审难点,确保及时高效地完成各项评审任务。今年1-10月,已完成“五水共治”概、预、结、决算评审150项,审核投资74683万元,核减投资6782万元,核减率达9.08%。其中:概、预算评审114项,审核投资54927万元,核减投资6355万元;结、决算评审36项,审核投资19756万元,核减投资427万元。
(三)加强对街道(镇)小型项目的评审管理。今年3月1日起,我区街道(镇)小型项目纳入评审中心组织评审。为此,中心与区监管办联合出台了《**区街道(镇)小型工程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在日常评审工作中,采用专人管理制度,并通过对该类项目实行统一受理、择优选择5家中介机构参与项目审核、实行会商机制抽查重点和民生项目等方法,最大程度实现该类项目评审程序统一化,不断提高评审效率;并且,积极配合区内相关部门做好对该类项目的抽查工作,配合做好对小型项目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截至10月,共完成评审项目84项,审核投资26487.49万元,核减3143.29万元,核增2562.71万元,调整误差率达21.5% ,有效规范了对该类项目的管理,节约了财政资金。
(四)做好项目跟踪评审工作。继续做好沿海中线拓宽工程,穿好公路绿化配套项目,宁波滨海新城医院项目,**西门户区总部基地3#地块,大碶坝头路南、中河路东3#居住地块拆迁安置项目,**路**河路东地块拆迁安置项目(1标段、2标段),长山A、B、C地块区拆迁安置项目,**中学南地块拆迁安置项目的跟踪评审工作。在跟踪评审实施过程中,中心对该类项目提前介入,加强过程管理,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和动态,阶段性分析项目投资情况,提高项目结、决算评审效率,促进区重点项目的顺利建设。
(五)实行对接机制,服务项目建设。继续实行项目负责人每周一次,部门负责人每月一次,中心领导每季度一次的实践锻炼活动。在实践锻炼活动中,能积极参与区内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全过程参与跟踪评审项目,协助建设单位做好投资管理,并且与建设单位实时协调重点、难点问题,听取相关单位的工作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各类问题,提高评审成效,实现了“服务前置、帮助提高、自我提升”的工作目的。截至10月,通过实践锻炼活动已协调解决评审难点问题30余个。
(六)加强对中介协审机构的管理与考核。今年,中心重新修订了《评审中心委托中介造价咨询机构协审考核办法》,对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协审的22家中介在履约情况、评审质量、评审效率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重点细化协审工作质量、人员配置、问题发现、误差率、协审时间和服务质量等内容,并以百分制对其进行打分,年终对考核优秀的中介进行表扬,对问题屡出的中介,按相关规定要求其整改、暂停委托直至淘汰,促使中介协审单位不断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提高协审质量。截至10月,共委托中介协审项目267个,考核平均分约90分,考核分低于80分的项目为4个,考核总体情况良好。
(七)强化问题披露,推广评审成果。一是坚持业务讨论会制度,对评审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总结提炼评审成果。截至10月,以每月月报形式提出如:加强对概算编制质量的管理、加强项目现场管理等建议15条,促相关部门作深层次的分析;二是以数据库系统为基础,对造价资料进行编码、分类,并建立相应的造价指标库和无价材料库,逐步实现工程造价资料库的积累,实现评审信息和资源共享;三是以造价为契入点,对项目评审中发现的违反建设程序、降低质量标准、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等重大问题,通过信息、专报等形式及时披露,并提出合理建议,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化管理,使评审成果得到进一步推广运用。今年完成课题调研《合同总价包干项目存在的三方面问题亟待关注》并上报至区委办。
二、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廉洁评审
(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心结合评审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好“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动员会、专题学习研讨会等;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委“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暨专题教育部署会精神;重点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重点书目以及中纪委、中组部编印的学习读本;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查找“不严不实”的有关问题,并且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和总结,积极抓好整改落实,将“三严三实”的相关要求贯穿落实到具体评审工作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开展好专题教育活动下步工作打好基础。
(二)强化廉政责任落实,做好廉政宣传教育。年初,印发了《2015年区评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明确了14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中心主要负责人能定期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各部门能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阶段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平时,中心组通过理论学习会、例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各级廉政工作会议和主要领导讲话精神,防止不廉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利用每月1次的政治学习会、“OA”短信发布评审警言等形式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警钟教育,对重要部门开展廉政风险分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1月,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观了“**区廉政文化建设十周年优秀成果展”。
(三)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一是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加强对评审人员在法律法规、施工技术、造价理论等多方面的培训,提高评审人员的专业水平。截至10月,已邀请专家3人次对中心业务人员开展培训;二是不定期举行专业研讨会、内部培训会、中介机构业务交流会讨论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一有关规定,对达成一致的意见、方法汇编成册,提高评审效率;三是开设微型课堂,定期由中心工作人员担任主讲,交流工作经验,并将交流成果上传至中心网站,便于随时回顾、学习、总结,不断提升评审人员的综合能力。
(四)完善评审业务制度建设。一是明确质量责任,评审项目各专业的评审质量由专业评审人员负责,评审项目的总体评审质量由项目主审人负责,协审项目质量由协审单位及其协审人员负责,并且中心内部实行专业复核、部门复核、分管领导复核的三级复核制度及重大问题会商制度,确保项目评审质量;二是不断探索提高评审成效的各类工作机制,今年制定、完善了《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评审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评审中心项目协审委托办法》、《评审工作对接机制》、《评审业务会商办法》、《评审成果运用制度》等评审业务管理制度来规范评审行为。特别是要求在工作底稿中留下现场踏勘记录、参加业务会议记录、对账记录等评审痕迹,提高评审透明度,减少推诿扯皮等延缓评审进度现象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
(五)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一是修订完善了《廉政制度》、《会议制度》、《专家顾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在职学习培训规定》、《档案查阅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中心内部管理在制度下运行,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二是制定了《评审中心企业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评审中心2015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完成了《评审中心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初稿拟定,实行对职工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促使职工不断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
三、2016年工作计划
(一)严明政治纪律,提高党性修养。中心党组要严格按照“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以用权,谋事创业,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这三个专题的具体要求,坚持从严管理党员干部,严格党内生活,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积极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加强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一是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履职规范》,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担好“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评审工作始终;二是要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及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自觉性和的主动性;三是深化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廉洁自律反腐倡廉要深入分析和研究解决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宗旨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四是要求中介委托单位强化《廉政责任书》的各项规定,抓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工作,确保廉洁、高效地开展项目委托评审工作。
(三)做好重点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一是参加实践活动,提高服务水平。继续开展评审业务人员到一线参加实践锻炼活动,实现“服务前置、帮助提高、自我提升”的工作目的;二是注重评审质量,提高评审效率。要不断拓宽评审思路,高质高效地完成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结(决)算的审查工作以及各项目标任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促进区域特色保廉体系的构筑;三是完善评审系统,提升评审成效。加快对“**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系统”的完善优化,逐步由单一的项目评审向项目评审与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转变,实现评审工作更高效、流程更严密、管理更规范、数据决策分析更灵活的目标。
(四)转变工作方法,加强评审监督。一是突出重点项目,集中力量加强全面审核。根据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等情况,中心将对涉及区域性重点重大工程、民生工程、应急特殊工程等项目各造价评审环节进行全面评审,部分项目将委托中介机构评审,并在中介机构评审的基础上,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进行全面复核;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保证项目投资评审实效。根据评审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明年将修订《评审实施细则》、《项目委托评审办法》、《委托评审考核办法》等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三是切实落实责任,共同促进评审质量效率。中心将及时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规范操作,明确定位,形成职责明晰的评审运行机制。
(五)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委托评审质量。一是完善中介委托评审考核办法。中心将进一步提高对委托中介机构在评审质量、评审效率、廉政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对委托评审项目全过程进行跟踪、考核、监管,促使其不断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提高委托评审质量,并建立委托中介考核奖罚机制;二是加强对委托中介的培训。强化对委托中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评审报告书、工作记录及工作底稿的格式等,健全委托中介提出问题的会商和回复机制;三是加强对中介机构审核质量的监督管理。中心将会同区监管办、财政局等单位对未经复核,由中介机构独立审核完成的项目再按一定比例进行质量抽查,作为对中介机构质量考核、监督的依据。
(六)加强内部队伍建设,提高评审业务水平。一是加强内部考核,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中心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完善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从而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二是加强职工培训学习。开展针对评审人员的专题讲座、短期培训等,具体涉及工程造价、法律知识、政府采购等方面知识,提高评审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集中力量整合专业优势。针对区内重点、民生项目,采用按专业分类集中整合评审人员的方法参与项目全过程评审,确保项目评审精细化管理,有效缩短项目评审时间,提高项目评审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