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劳动监察工作总结
劳动监察大队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县人社、住建、信访、工商、公安等部门间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各有关部门在维权、执法监察等方面进行沟通协调,互通信息,拖欠农民工工资得到了妥善处理。今年以来,受经济形势下行及房地产业低迷影响,**人社局今年案件比往年同期增长约50%,目前,接待农民工工资咨询、投诉案件百余件,立案100件,为781名农民工追讨工资428.07万余元;配合清欠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20余起,解决清欠工资1000余万元。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了保证。**年底,我县常务副县长杨新庆同志主持召开了县政府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题会议,及时出台了《**关于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有效维护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按照《方案》规定,明确了人社、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职责和工作机制,要求各部门各负其责,从苗头上抓、环节上治理、源头上控制,为今后及时高效处理拖欠工资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依据省委、政府要求,县政府已于**年7月份在财政设立了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账户,划拨资金500万元,以备农民工工资不能支付时启用,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及社会稳定。
(二)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法律意识。
县人社局紧抓在外务工人员纷纷返乡,乡镇群众赶集的大好时机,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春风行动,在我县文化广场设立劳动政策咨询台,认真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发放《农民工进城务工须知》、《劳动纠纷问答》等宣传材料,并进行耐心细致的答复咨询,增强了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在日常巡查及处理案件中,广泛宣传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范合法用工,化解劳资矛盾,打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三)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县人社局把解决、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处置投诉案件,认真做好农民工思想工作,妥善解决农民工诉求。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专人负责,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及时介入、依法处置”,不放过一起举报案件,不漏掉一条信息,不放走一个损害农民工权益的责任人。通过对投诉案件的严肃查处,既帮助劳动者维护了自身的利益,又震摄了一部分别有用心的用工单位,切实维护**劳动市场的和谐稳定。
(四)完善机制,强化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监控措施。
县委、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全力推进工资预储金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缴存工资预储金。
鉴于部分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承建单位非法分包、管理不善等现状,建设领域已成为目前农民工工资高发、频发领域。县人社局与住建局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工人进工地登记制度、花名册备案制度、考勤表、工资表确定及公示制度,设立劳资专管员并及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工程的验基础、验钢筋、标准层验收、竣工验收各阶段,不按要求提供规定的书面材料,住建部门不准予验收。
二、专项检查活动: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年初,按照县政府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各乡镇认真部署,按要求抽查职工代表,填写调查表按期报送检查情况,未发现拖欠工资情况。我局联合开发区对工业区内的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检查,有一家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经督促结清。
(二)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我局联合**工商局成立领导小组,由单位及新招录工人填写调查表,根据调查情况对辖区内一家劳务派遣单位及31家用人单位招录人员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未发现违反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行为。